| 索引号 | 640522015/2019-0001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3-18 17:05: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全民创业、劳动就业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创业与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具体负责推动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依法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小额担保贷款及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二)统筹管理全县城乡富余劳动力,组织实施跨地区的劳务协作,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掌握劳动力余缺信息,开展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三)开展全县城乡劳动力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工作。
(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全县失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的资格审核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的审核、待遇核算和发放工作。
(六)负责人才交流、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和人才交流、招聘服务工作。
(七)承办转接流动人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境)政审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
(八)单位基本情况:
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所属副科级事业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2名,其中大学学历10名,大专10名,中专2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目前主要管理全县城乡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创业培训,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才交流培训和招聘,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及发放等各项工作。局内设就业再就业办公室、劳务输出及职业技能培训办公室、创业办公室、失业保险办公室、人才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办公室6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就创局部门预算包括:仅包括就创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就创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就创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88.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39.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88.6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4.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1万元,农林水支出5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32万元。
二、关于就创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就创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80.0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64.15万元,降低-14.44 %。人员经费350.23万元,基本工资92.72万元、津贴补贴103.76万元、奖金53.48万元、绩效工资2.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万元、住房公积金28.82万元。公用经费29.81万元。办公费8.5万元,差旅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就创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59.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459.6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149万元。
(1)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1724.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24.91万元,(增长)23.22%。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奖励。
(2)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2019年预算200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 (减少)1157.28万元,(下降)36.55%。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培训。
(3)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19年预算37.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790.6万元,降低97.95%。主要用于全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4)2130805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2019年预算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00万元,降低37.5%。主要用于全民创业担保贷款。
(5)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33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99.7万元,增长了144.4%。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劳务经济人培训。
三、关于就创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就创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参加车改,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参加车改,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导致有资金结余,所以2019年未预算。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海原县就创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就创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就创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4988.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39.6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9万元;支出总预算4988.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88.6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988.6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4988.68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就创局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7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预算公车补贴时,按照本单位人员大概预测稍稍有所增加,2019年度系统严格按照本单位人员公车补贴执行数自动生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就创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就创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460平方米,价值3,202.13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3.0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6.69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1460平方米,价值3202.13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3.0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6.69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9年预算重点项目主要安排“三支一扶”人员就业200人;安排事业单位实习生就业300人;安置公益性岗位700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000万元以上,贴息240万元;转移就业8万人以上,创收12亿元以上;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295人,2019年就创局拟计划对安排的重点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拟计划聘请社会中介第三方来实施。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说明以外,中央,自治区资金,由于无法具体资金规模,所以未纳入2019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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