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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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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社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22015/2019-000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8 09: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人社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调研、测算、起草和论证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负责本县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并对参保缴费人数、基数进行审核、公示; 负责本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和管理运营工作,确保其保值增值; 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转移、支付、继承、对账和管理工作; 负责本县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办退审核、待遇核算、待遇调整、数据维护等工作; 负责本县养老保险基金、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负责本县养老保险领域的审计稽核、缴费能力认证等项工作; 负责企业离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发放、生存调查、资格认定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情况

1.人员情况:

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现有编制为43名,实有42人。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养老办、退管办、社保卡、失业办。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仅包括海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社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社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8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4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8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843.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9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6万元。

二、关于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747.9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62.94万元,增长9.19%。人员经费725.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0.1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7.2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106.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96万元;公用经费22.6万元,其中;办公费1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09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6095.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

1.2080109项目2019年预算14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6.08万元,增长22.89%。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养老的征缴等费用。

2.2080505项目2019年预算1709.1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709.1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配套资金。

3.2080599项目2019年预算56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484.16万元,增长79.73%。主要用于:机关、企业丧葬费,团结奖、住房补贴。

4.2080801项目2019年预算7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丧葬费。

5.2082601项目2019年预算1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被征地居民缴费补贴。

6.2082602项目2019年预算9023.5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9023.5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特殊人群养老代缴。

7.2101202项目2019年预算17818.1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7818.14万元,增长100 %。主要用于:特殊人群医疗代缴。

8.2101399项目2019年预算10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大病财政补助资金。

三、关于社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给每一辆车的运行费增加了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做2018年底剩余一部分公务接待费。

四、关于社保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2120805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9年预算2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0.17%。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配套资金。

五、关于社保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社保局2019年收入总预算388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843.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3884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84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8843.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38843.8万元,占1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社保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2万元,上升16.49%。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增加5人,车辆运行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社保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社保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60平方米,价值97.6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5.7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67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1060平方米,价值97.62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35.7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67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19年社保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本单位2019年的预算重点项目主要有:1.死亡抚恤金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丧葬费和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9023.55万元。用于补助城乡居民缴费与发放养老金。

2.2019年社保局拟计划对安排的重点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拟计划聘请社会中介第三方来实施。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说明以外,中央,自治区资金,由于无法具体资金规模,所以未纳入2019年初预算,待资金下达后,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海原县社保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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