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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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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22007/2019-00003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3-18 15: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司法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原县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公证。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原县公证处部门预算只包括海原县公证处本级预算。

 公证处编制数5人,年末在编在职人员3人,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公证业务室3个股室。

 

 

第二部分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详细情况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97万元,具体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0万元。

二、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54.9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9.08万元,增长19.79%。

人员经费4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6万元、津贴补贴6.22万元、奖金5.4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5万元、绩效工资9.09万元、住房公积金3.9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购房补贴)1.50万元、生活补助0.55万元。

公用经费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 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19年未购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加和石油价格连续上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制度执行,2019年没有要接待的事项。

四、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收入总预算5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54.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4.97万元,占100.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 %;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0万元,占0%;事业支出54.97万元,占10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原县公证处机关运行财政拨款预算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了1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加和石油价格连续上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原县公证处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原县公证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3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8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3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7.48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84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项目预算,所以没有开展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再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8.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海原县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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