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38/2018-21806 | 文号 | 海李政发[2018] 68 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05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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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李旺镇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李旺镇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与村镇规划管理所。其中,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3个;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20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5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46人。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李旺镇部门预算包括:仅有李旺镇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镇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634.927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1.89%,主要原因为是2018年新的预算系统全面,准确率比较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镇2018年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7.22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取暖费10万元、车辆运行费4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镇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我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及购置4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56%,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招待费及车辆运行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总值1479362.54元,房屋面积955平方米,价值541942.28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158178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价值86800元。一般公务用车2辆;家具、用具、装具价值516326.5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