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34/2017-0079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1-05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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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海城镇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海城镇 |
关于海原县海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 138000 元,比2016年决算下降 13 %。其中:公务接待费 98000元,比2016年决算数上升了80%,主要原因是单位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压减了相关支出的同时,我单位涉及海同公路拆迁,麻黄三级公路、G341国道等项目增加了公务用餐增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0000 元,比2016年决算数下降 50%,主要原因是加大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燃油核算,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追加预算 0 元,主要是严格执行经费先审制度,明确要求确需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应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提交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征求纪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同意后报上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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