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51/2017-0079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1-05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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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甘城乡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甘城乡 |
2017年度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与2016年决算122917元相比,减少47.9%。其中:2017年部门批复公务接待费24000元,与2016年决算公务接待费21236元相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费用增加;2017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部门批复40000元,与2016年决算101681元相比,减少60.6%,主要原因是加大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燃油核算,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部门批复经费追加预算0元,与2016年决算0元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严格执行经费先审制度,明确要求确需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应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提交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征求纪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同意后报上级备案。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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