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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及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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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甘城乡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索引号 640522051/2017-0079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1-05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甘城乡 责任部门 海原县甘城乡

  

  2017年度财政部门批复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64000元,与2016年决算122917元相比,减少47.9%。其中:2017年部门批复公务接待费24000元,与2016年决算公务接待费21236元相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费用增加;2017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部门批复40000元,与2016年决算101681元相比,减少60.6%,主要原因是加大车辆管理,严格车辆燃油核算,控制车辆修理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部门批复经费追加预算0元,与2016年决算0元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严格执行经费先审制度,明确要求确需出国境考察学习的,应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提交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征求纪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同意后报上级备案。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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