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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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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9640522017/2025-008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9-22 15: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隶属于海原县卫生健康局,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承担着辖区及周边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院设基本医疗服务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区三个服务区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为一体,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卫生服务。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急救室等临床科室,开展DR、放射、彩超、检验、心电图、远程会诊等功能科室。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辖区乡镇有8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代管2个老城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室。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主管院长、财务会计、资产保管等主要岗位。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2,961,983.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3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五、事业收入

5

4,481,845.42

五、教育支出

35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八、其他收入

8

675,690.0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1,394,786.1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15,040,426.3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935,354.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119,518.49

本年支出合计

57

17,370,566.50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8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722,723.93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1,471,675.92

总计

30

18,842,242.42

总计

60

18,842,242.42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8,119,518.49

12,961,983.00

0.00

4,481,845.42

0.00

0.00

0.00

675,690.0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31,810.07

1,023,805.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8,005.0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431,810.07

1,023,805.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8,005.07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905.00

58,90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43,400.00

643,4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29,505.07

321,5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08,005.0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740,544.42

10,991,014.00

0.00

4,481,845.42

0.00

0.00

0.00

267,685.0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310,721.00

1,043,3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7,421.0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310,721.00

1,043,3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67,421.0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270,848.42

6,788,739.00

0.00

4,481,845.42

0.00

0.00

0.00

264.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1,270,848.42

6,788,739.00

0.00

4,481,845.42

0.00

0.00

0.00

264.00

21004

公共卫生

2,746,775.00

2,746,77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23,600.00

2,723,6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3,175.00

23,17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2,200.00

412,2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3,400.00

283,4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8,800.00

128,80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47,164.00

947,16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47,164.00

947,16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24,984.00

624,98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322,180.00

322,18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      次

1

2

3

4

5

6

合计

17,370,566.50

12,749,778.23

4,620,788.27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4,786.15

1,394,786.15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94,786.15

1,394,786.15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6,389.50

56,389.5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52,219.36

652,219.36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86,177.29

686,177.29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040,426.35

10,419,638.08

4,620,788.27

0.00

0.00

0.0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249,983.27

0.00

1,249,983.27

0.00

0.00

0.0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249,983.27

0.00

1,249,983.27

0.00

0.00

0.0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625,709.05

10,001,679.05

624,030.00

0.00

0.00

0.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0,625,709.05

10,001,679.05

624,030.00

0.00

0.00

0.00

21004

公共卫生

2,746,775.00

0.00

2,746,775.00

0.00

0.00

0.0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23,600.00

0.00

2,723,600.00

0.00

0.00

0.0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3,175.00

0.00

23,175.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7,959.03

417,959.03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362.79

287,362.79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0,596.24

130,596.24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35,354.00

935,354.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35,354.00

935,354.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13,174.00

613,174.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322,180.00

322,18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2,961,983.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00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00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034,718.54

1,034,718.54

0.00

0.0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10,996,612.26

10,996,612.26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935,354.00

935,354.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2,961,983.00

本年支出合计

59

12,966,684.80

12,966,684.80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19,236.1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14,534.36

114,534.36

0.00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19,236.16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总计

32

13,081,219.16

总计

64

13,081,219.16

13,081,219.16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2,966,684.80

8,552,579.80

4,414,10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4,718.54

1,034,718.54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34,718.54

1,034,718.54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6,389.50

56,389.5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52,219.36

652,219.36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6,109.68

326,109.68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0,996,612.26

6,582,507.26

4,414,105.0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1,043,300.00

0.00

1,043,300.0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043,300.00

0.00

1,043,300.0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788,578.23

6,164,548.23

624,030.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6,788,578.23

6,164,548.23

624,030.00

21004

公共卫生

2,746,775.00

0.00

2,746,775.0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23,600.00

0.00

2,723,600.0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3,175.00

0.00

23,175.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17,959.03

417,959.03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7,362.79

287,362.79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0,596.24

130,596.24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35,354.00

935,354.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35,354.00

935,354.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13,174.00

613,174.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322,180.00

322,18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57,590.3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8,600.0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234,260.00

30201

  办公费

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227,811.00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974,352.00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930,866.00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2,219.36

30206

  电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26,109.68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7,362.79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0,596.24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5,839.23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613,174.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45,00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6,389.5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56,389.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38,60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8,513,979.80

公用经费合计

38,600.00

合  计

8,552,579.8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2024年度预算数

2024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4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842,242.42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68,045.42元,增长15.78%,主要原因:2024年诊疗人次增加,其中:门诊人次增幅91%,住院人次增幅357%,导致事业收入增加,收支总计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119,518.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1,983.00元,占71.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4,481,845.42元,占24.73%;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675,690.07元,占3.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7,370,566.5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9,778.23元,占73.40%;项目支出4,620,788.27元,占26.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81,219.16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7,275.19元,增长6.23%主要原因:2024年度新增优质基层服务行项目经费1,000,000.00元,导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6,684.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5,368.99元,增长6.19%,主要原因:2024年新增优质基层服务行项目经费1,000,00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6,684.8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718.54元,占7.98%;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6,612.26元,占84.81%;住房保障(类)支出935,354.00元,占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82,216.00元,支出决算为12,966,684.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资金;二是支出上年结余和结转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389.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事业单位退休费按照工资基数偏大安排,实际按照执行数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3,400.00元,支出决算为652,219.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1,500.00元,支出决算为326,10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43,3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优质基层服务行项目经费1,000,000.00元及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云服务项目经费43,300.00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6,614,176.00元,支出决算为6,788,578.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乡镇卫生院事业运行经费68,100.00元;二是支出上年结余和结转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0,300.00元,支出决算为2,723,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中央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3,175.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3,4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36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8,8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596.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2,440.00元,支出决算为613,1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职工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8,200.00元,支出决算为322,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房补贴按照工资基数偏大安排,实际按照执行数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2,579.80元,其中:人员经费8,513,979.80元,公用经费38,60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457,590.3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00,725.70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经费预算按照工资基数10%上浮,实际按照执行数完成。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6,824.77元,增长1.89%。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600.0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00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管理费年初预算数1,400.00元,本年未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100.00元,下降53.8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389.5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52,210.50元,下降48.08%,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人员退休费预算数按照工资基数10%上浮,实际按照执行数完成。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436.50元,增长82.18%。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资本性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2024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2024年度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8,600.00元,比2023年度减少45,100.00元,下降53.8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44,000.00元体检费决算数在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度体检费决算数在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工会经费较2023年度减少1,100.00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9.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9.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4.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4.95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3.8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585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41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4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1.33万元,执行数为26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真、实、严、准、精”五字工作法促进慢病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3万份,建档率达107.48%,使用率达到56%;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完成疫苗接种量17757针次;完成65 岁及以上老年人2538例,健康管理率8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层公共卫生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一人多岗现象普遍,专业人员匮乏,部分乡村医生慢病诊断标准、控制标准和健康管理知识掌握欠缺,妇幼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性还有待加强,村级中医药服务条件有限,导致服务能力不足;二是乡村两级的主动服务意识均不强、不细,导致工作成效不够显著,这一年都是在卫生院管理层面不断督促,不断推动下才完成了主要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定期开展公共卫生知识、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制定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将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实行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对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7万元,执行数为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配备分别达到200种及120种以上,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实施药品零差价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群众用药负担显著减轻,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足,存在“有目录无药品”现象;偏远地区药品配送不及时,短缺药品替补机制不完善;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认知不足,存在偏好使用非基药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用药需求。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基本药物政策,公示基层医疗机构基药目录和价格,引导群众优先使用基药。

3、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85万元,执行数为3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符合条件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并向社会公开检查项目,2024年海城镇卫生院体检人数4078人,覆盖率为100%,体检结果准确率为98%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负担,存在冒名顶替、应付了事的现象;从业人员对自身健康状况关注不足,缺乏主动参与体检的意识;体检机构在进行体检时,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导致体检流程混乱,信息登记不全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体检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体检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业务总量稳中有进,新开展住院服务、中医服务、手术服务。2024年1-10月份,住院人次达到623人次,中医诊疗人次3271人次;乡村两级年度门诊诊疗66186人次(乡级:38762人次,增幅88.5%,村级27424人次,增幅43.3%),较去年增幅66.8%,总费用214.9万元,基本统筹基金129.5万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层招聘难度大,人员流动性较高,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数量不足;部分新购设备操作培训不到位,使用率未达预期。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季度开展技能培训,选派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定期考核设备操作熟练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261.33

261.33

10

100.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自治区财政资金

261.33

261.33

10

100.00%

1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宁财社发(2016)588号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地方8∶2比例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自治区与市县8∶2比例承担

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配套完成比率100%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出
   指
   标
   (40分)

数量指标

中央财政资金配套比率

80%

80%

2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


中央财政资金配套人口规模

31678

31678

2

2


质量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78%以上

104.17%

2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75%以上

83.20%

2

2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90%以上

97.60%

2

2


孕期保健服务

5次以上

477

2

2


孕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95%以上

98.00%

2

2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

94.00%

2

2


血糖、血压控制率

60%以上

80.00%

2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4.0‰以上

4.48

2

2


患者管理率

85%以上

92%

2

2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90%以上

90%

2

2


时效指标

中央财政资金配套到位及时率

100%

100%

8

8


成本指标

中央财政资金配套人均金额

82.5元/人

82.5元/人

8

8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0

10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持续公众

持续公众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中长期

中长期

5

5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完备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10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10


总     分

90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9.27

19.27

10

100.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9.27

19.27

10

100.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下达资金19.27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出
   指
   标
   (40分)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2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20

20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中长期

2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20


经济效益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20

2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8%

10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10


总     分

90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35.848

35.848

10

100.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35.848

35.848

10

100.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宁财综发(2017)193号文件,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全年需财政资金35.848万元。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资金35.848万元,执行完毕。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出
   指
   标
   (40分)

数量指标

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人数

4078

4078

1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质量指标

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流程

规范

规范

5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覆盖面

100%

100%

5

5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准确率

≧98%

≧98%

5

5


时效指标

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发证及时性

按照规定时限

按照规定时限

5

5


成本指标

预防性体检费支出总额

≦35.848万元

35.848万元

5

5


人均健康证办理费用标准

≦100元/人

93.8元/人

5

5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为服务从业人员节省办证费用支出情况

有效节省

有效节省

5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场所健康卫生保障水平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10

10


消费者健康卫生权益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0

10


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全民预防性体检工作机制

中长期

中长期

3

3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完备

2

2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办证人员满意度

≧95%

98%

4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4


体检服务机构满意度

≧95%

96%

3

3


从业人员服务单位满意度

≧95%

97%

3

3


总     分

90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

100.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00

100

10

100.0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指导方针,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稳步推进,综合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执行完毕。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分值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出
   指
   标
   (40分)

数量指标

受支持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基层医院数量

1

1

1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质量指标

自评基本指标数量

35个A

35个A

1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

≧65%

≧65%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基层服务行拨付资金

100万元

100万元

5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收入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社会效益
   指标

结合县医院专科发展基础配备相应硬件设备

较上年增加

较上年增加

10

10


可持续
   影响指标

门诊就诊率

有效增加

有效增加

10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医务人员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10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10


就诊患者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10

10


总     分

90


(三)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海原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政发〔202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2025〕23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

(二)项目内容

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和癫痫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共14类54项服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为261.33万元,于年底全部执行完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乡村两级辖区服务人口31678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以日常检测和现场核实为主,坚持多个评估主体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61.33

261.33

100.00%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261.33

261.33

10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3.评价方法

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现场核查以入户走访和电话访谈为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重要参考指标,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5%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8%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80%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项目决策情况。

2024

老年人健康管理

高血压健康管理

糖尿病健康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常规疫苗接种人次

死因检测报告

癫痫健康管理

重精健康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

任务数

2678

1771

454

3817

482

16303

186

44

135

30996

完成数

2526

1921

576

3691

477

16303

159

46

139

28796

完成率

94.32%

108.4%

126.87%

96.6%

98.8%

100%

85.48%

104.5%

102.9%

92.9%

(三)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四)项目实施成效。

1.健康管理覆盖面扩大

“真、实、严、准、精”五字工作法促进慢病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3万份,建档率达107.48%,使用率达到56%,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2538例,健康管理率83%。

2.重点人群服务提质增效

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完成疫苗接种量17757针次,超额完成全年759例“两癌”体检任务数和800例“孕优”体检任务数;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90.2%,新生儿访视率95%,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分别为1921人次和576人次,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6%和94%,控制率分别达到80%和80%以上;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1例,服药率达到92%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80%以上,病情稳定率达到80%以上;在管肺结核患者10例,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90%以上。

3.群众满意度提升

通过电话回访,群众对健康服务的满意度达98%,较上年进一步增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短缺且能力不足

基层公共卫生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一人多岗现象普遍;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乡村医生慢病诊断标准、控制标准和健康管理知识掌握欠缺,缺乏系统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影响服务质量。

2.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这一年都是在卫生院管理层面不断督促,不断推动下才完成了主要指标,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导致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是很显著。

3.服务质量和效率待提升

居民健康档案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动态更新率低,信息不准确或缺失。档案信息化水平低,不同系统间数据不互通,存在重复录入现象。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优化人员配置与培训

定期开展公共卫生知识、信息化操作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2.完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制定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将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实行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对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完善居民健康档案

定期核查更新数据,避免重复录入,减轻基层负担。

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海原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政发〔202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2025〕23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服务人口31678人,辖区8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去年以来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用药负担,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对我院临床用药,辖区内卫生室用药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对就诊患者实施收取一般诊疗费。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全年预算项目资金19.27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成,下拨村卫生室4.07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村医药品采购差价及药事管理等方面。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绩效评价,是为了充分了解我镇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以利于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标是为完成我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基本改变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下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及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确保用药安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

乡村两级基本药物配备分别达到200种及120种以上,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

2.经济效益

实施药品零差价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群众用药负担显著减轻,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及辖区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绩效评价过程公平、公正,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客观,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挂钩。

2.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4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9.27

19.27

100%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19.27

19.27

1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3、评价方法

现场查阅资料,采用量表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我院及辖区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生用药逐渐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2024年住院人次达到963人次,中医诊疗人次3450人次;乡村两级门诊诊疗75364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幅66.8%,其中:乡级门诊诊疗43638人次,增幅88.5%;村级门诊诊疗31726人次,增幅43.3%。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制度执行问题

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足,存在“有目录无药品”现象;偏远地区药品配送不及时,短缺药品替补机制不完善。

2.资金管理问题

存在资金使用范围不清晰,超范围列支情况。

3.其他问题

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认知不足,存在偏好使用非基药现象;群众对基本药物政策知晓率低,部分患者仍倾向于选择高价药。

(三)改进措施

1.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加大对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及药品配送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能及时按量配送到位,保证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用药需求。

2.规范资金使用

定期开展资金专项自查,确保资金用途规范。

3.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基药政策、合理用药培训,将基药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4.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社区讲座、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基本药物政策,公示基层医疗机构基药目录和价格,引导群众优先使用基药。

2024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海原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政发〔202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2025〕23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总额:35.848万元。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海原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按照“属地管理、单位预约、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原则,对辖区食品、公共场所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督促健康体检机构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健康检查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及省、市委编办文件要求,疾控中心不再承担一般性医疗服务职能,为响应国家要求,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以此加强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范健康检查行为,保证健康检查质量。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保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具体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对符合条件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并向社会公开检查项目。2024年海城镇卫生院体检人数4078人,覆盖率为100%,体检结果准确率为98%以上。

(2)效益目标︰能够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者提供有效便利的健康证办理渠道﹔增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素质,提高行业安全性﹔营造各行业积极参加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良好氛围;有效提高传染性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体检实施: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和流程,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2.结果反馈: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从业人员,并提供健康指导和干预建议,对于体检合格人员,及时发放健康体检证。

3.资料管理:建立健全体检档案,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宁财综发(2017)193号文件,取消预防性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全年所需项目资金35.848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执行完毕。

2.资金使用情况: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的使用,项目支出手续完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体检设备购置、卫生耗材及化验试剂采购等方面。

3.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能够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者提供有效便利的健康证办理渠道﹔督促健康体检机构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健康检查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三、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乡村两级辖区服务人口。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补助资金自评得分100分,整体自评一般,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35.848

35.848

10

100.00%

10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35.848

35.848

10

100.00%

100

  其他资金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道。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健康意识薄弱

部分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负担,存在冒名顶替、应付了事的现象;从业人员对自身健康状况关注不足,缺乏主动参与体检的意识。

2.组织管理不规范

体检机构在进行体检时,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导致体检流程混乱,信息登记不全等问题。

3.绩效监督机制不健全

缺乏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客观,全面评价。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提高卫生院体检服务质量

加强对体检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体检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在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将资金使用效益与体检覆盖率、体检质量等挂钩。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

机构能力建设)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海原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政发〔2022〕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2025〕23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配置情况:卫生院现有职工101人,在编人员38人,招聘人员29人,“三支一扶”12人,乡村医生18人;专业技术人员98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97%;规培全科医生6人,每万名注册全科医生数3人,公共卫生人员14人,中医师1名;副主任医师6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19人;大专以上学历94人,占卫技总数的93%,本科学历36人,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学历占65%。

(二)科室设置情况:常规设置全科、口腔、中医、手术室等15个临床科室;检验、放射、中(西)药房、煎药室等8个辅助科室;院办、医务、财务等8个后勤保障科室。其中: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数字化建设标准,全县首个规范化戒烟门诊、慢病管理中心落户我院,基本能满足卫生院的常规诊疗活动。

(三)设备配置情况:卫生院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3063,编制床位数30张,实际开放床位25张;配备彩超、DR、麻醉机、呼吸机、生化分析仪等常用的医疗设备,能胜任本地的急、危、重病人的诊治和抢救;使用门诊叫号系统和住院病室一键呼叫系统;公共场所设置无害化卫生厕所,厕所布局合理,无障碍设施符合创建标准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医院走廊配备候诊椅8条,数量配备适宜,舒适度较好。

二、项目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建机制,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等10个管理组织,保障医疗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建立每天院长查房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每月村医例会制度和院感巡查制度,每月“三基三严”培训制度和督导检查机制,制度上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建立县级专家坐诊机制和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机制,对日常诊疗的慢病患者开展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分类指导,目前,成立慢病诊疗专家9人,实时节假日不停诊诊疗模式,卫生院药品品规达到447种,10个家庭医生团队实时健康教育分类指导。四是建立8毛钱方便门诊机制,对确诊且病情稳定的慢病患者只收取8毛钱服务价格,设置免费血压检测区域。方便门诊日诊疗慢病患者50余人次,2024年1-10月份,累计办理门诊大病薄217人次,签约慢病患者2231人,不仅降低了县级医院药占比和门诊就诊压力,推动了分级诊疗的落实。五是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柔性建立坐诊制,厦门中山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6名知名专家,先后开展坐诊200余场次,开展专业知识讲座17场次,查房会诊21次,健康知识讲座13场次,受益群众5000余人次,开展口腔、手术、中医等新业务5项,血气分析、微量元素等新技术7项,极大地提高了卫生院的诊疗服务能力。六是建立医防融合积分机制,对0-6岁儿童健康体检与预防接种门诊融合,慢病随访管理与临床融合,孕产妇管理与妇科门诊融合,采取积分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收入构架,将职称、学历纳入基本工资,中医适宜技术收入纳入效益工资,让乡村医生明白自己的收入与差距,极大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七是成立以辖区18名乡村医生为委员的9个公共卫生委员会,服务于全乡3.1万常住人口,公共卫生委员会先后举办各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13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1次。

(二)抓重点,重协同,群众获得感不断提高。一是业务总量稳中有进。新开展住院服务、中医服务、手术服务,2024年1-10月份,住院人次达到623人次,中医诊疗人次3271人次;乡村两级年度门诊诊疗66186人次(乡级:38762人次增幅88.5%,村级27424人次增幅43.3%),较去年增幅66.8%,总费用214.9万元,基本统筹基金129.5万元。二是卫生院设立村医门诊,对18名乡村医生全覆盖“一对一”带教三个月,同时,建立每月乡村医生学习经验交流会,交流中医手法使用、体质辨识及慢病管理等,有效促进共同学习,共同提升。对积极性高、掌握知识快的乡村医生选派区市县中医特色科室“手把手”实操学习两个月,目前,选派乡村医生区内外学习12名,学习人员交通费、报名费等相关费用由卫生院全额承担,有效提高乡村医生学习中医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3万份,使用率达到56%,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90.2%,新生儿访视率95%,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2538例,健康管理率83%;在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1921人次、576人次,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6%、94%,控制率分别达到80%、80%以上,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1例,服药率达到92%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80%以上,病情稳定率达到80%以上。在管肺结核患者10例,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90%以上;四是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并挂牌运营,与上级单位签订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等协议书,先后开展坐诊300余场次,开展专业知识讲座17场次,查房会诊21次,健康知识讲座13场次,受益群众5000余人次。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能够及时处理,对急性创伤、急诊分娩、急性心肌梗死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能够规范开展10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对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

(三)践初心,把方向,持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一是突出政治过硬。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7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5次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突出制度过硬。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支委会会议11次,专题学习10次,党员大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课学习2次。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情况等党务公开工作。三是突出学习过硬。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及区、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举办乡村两级业务培训班4次,乡村医生工作例会10次,深入学校、养老机构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12次,义诊活动19场次,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知识和百姓健康知晓率。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2024年所需项目资金10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执行完毕,项目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良好。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的使用,项目支出手续完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基层服务行设备购置、科室设置、公共设施改造等方面。

(三)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有关财务资料并归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无截留、挪用、挤占等行为。

四、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优质基层服务行项目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以现场核实为主,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进行一对一整改核实。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绩效自评得分10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海城镇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

100.00%

10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100

100

10

100.00%

100

其他资金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见附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标准要求,经医院多轮自查、整改,自评基本指标35个A,占比40%;52个B,占比59%;1个C,占比1%;自评推荐指标4个A,占比32%;5个B,占比42%;3个C,占比25%;达到了推荐标准要求。总之,我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局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我院将以本次局领导班子调研为契机,紧紧围绕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这条主线,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努力拼搏,争取在各项卫生健康工作中不拉全县的后腿。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人才短缺问题: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度不够。

原因:基层招聘难度大,人员流动性较高。

2、设备利用率不足:部分新购设备操作培训不到位,使用率未达预期。

原因:缺乏系统化培训机制。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技能培训,选派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

2、优化资源配置:定期考核设备操作熟练度,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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