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640522017/2025-007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9-23 09:15: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我单位隶属于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的基层医疗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编制数49人,实有人数48人。我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病进行诊治,家庭出诊、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辖区应急救护等医疗服务。在搞好基本医疗,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做好门诊病人健康的同时,对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精心布置,做好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 财务隶属关系属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设置主管院长、财务会计、资产保管等主要岗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4年总收入为1799.32万元,总支出1852.65万元。2024年其他固定资产增加1295.06万元, 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总计2940.54万元。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2,488,424.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2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3 | 0.00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0.00 | ||
五、事业收入 | 5 | 5,181,586.99 | 五、教育支出 | 35 | 0.00 |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0.00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0.00 | ||
八、其他收入 | 8 | 323,221.83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1,396,042.34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16,232,176.7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898,276.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7,993,232.82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18,526,495.04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8 | 0.0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1,472,912.0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939,649.80 | ||
总计 | 30 | 19,466,144.84 | 总计 | 60 | 19,466,144.84 | ||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小计 | 其中:教育收费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7,993,232.82 | 12,488,424.00 | 0.00 | 5,181,586.99 | 0.00 | 0.00 | 0.00 | 323,221.8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89,243.36 | 1,067,82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21,415.3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89,243.36 | 1,067,82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21,415.36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840.00 | 33,84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89,492.00 | 689,49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65,911.36 | 344,49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21,415.3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699,521.46 | 10,516,128.00 | 0.00 | 5,181,586.99 | 0.00 | 0.00 | 0.00 | 1,806.47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455,700.00 | 455,7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455,700.00 | 455,7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1,835,113.46 | 6,651,720.00 | 0.00 | 5,181,586.99 | 0.00 | 0.00 | 0.00 | 1,806.47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1,835,113.46 | 6,651,720.00 | 0.00 | 5,181,586.99 | 0.00 | 0.00 | 0.00 | 1,806.47 | ||||
21004 | 公共卫生 | 2,879,256.00 | 2,879,25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600.00 | 6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857,200.00 | 2,857,2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1,456.00 | 21,45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9,452.00 | 429,45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95,373.00 | 295,37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4,079.00 | 134,079.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7 | 中医药事务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704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04,468.00 | 904,46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04,468.00 | 904,46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9,405.00 | 629,40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75,063.00 | 275,06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8,526,495.04 | 14,502,202.48 | 4,024,292.56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96,042.34 | 1,396,042.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396,042.34 | 1,396,042.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840.00 | 33,84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02,707.24 | 702,707.2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659,495.10 | 659,495.1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6,232,176.70 | 12,207,884.14 | 4,024,292.56 | 0.00 | 0.00 | 0.00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455,700.00 | 0.00 | 455,70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455,700.00 | 0.00 | 455,70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2,360,456.73 | 11,786,366.33 | 574,090.40 | 0.00 | 0.00 | 0.00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2,360,456.73 | 11,786,366.33 | 574,090.40 | 0.00 | 0.00 | 0.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2,894,502.16 | 0.00 | 2,894,502.16 | 0.00 | 0.00 | 0.0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600.00 | 0.00 | 600.00 | 0.00 | 0.00 | 0.0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869,480.10 | 0.00 | 2,869,480.10 | 0.00 | 0.00 | 0.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1,456.00 | 0.00 | 21,456.00 | 0.00 | 0.00 | 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2,966.06 | 0.00 | 2,966.06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1,517.81 | 421,517.8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89,855.85 | 289,855.8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1,661.96 | 131,661.9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7 | 中医药事务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704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8,276.00 | 898,27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8,276.00 | 898,27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3,213.00 | 623,21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75,063.00 | 275,06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2,488,424.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037,768.40 | 1,037,768.40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10,510,114.86 | 10,510,114.86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00 | 0.00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898,276.00 | 898,276.00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2,488,424.00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2,446,159.26 | 12,446,159.26 | 0.00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89,682.9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131,947.72 | 131,947.72 | 0.00 | 0.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89,682.98 | 6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12,578,106.98 | 总计 | 64 | 12,578,106.98 | 12,578,106.98 | 0.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2,446,159.26 | 8,442,203.26 | 4,003,956.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37,768.40 | 1,037,768.4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37,768.40 | 1,037,768.40 | 0.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840.00 | 33,84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669,285.60 | 669,285.6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34,642.80 | 334,642.8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510,114.86 | 6,506,158.86 | 4,003,956.00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455,700.00 | 0.00 | 455,700.0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455,700.00 | 0.00 | 455,700.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6,653,641.05 | 6,084,641.05 | 569,000.00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6,653,641.05 | 6,084,641.05 | 569,000.0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2,879,256.00 | 0.00 | 2,879,256.0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600.00 | 0.00 | 600.0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857,200.00 | 0.00 | 2,857,200.0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21,456.00 | 0.00 | 21,456.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21,517.81 | 421,517.81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89,855.85 | 289,855.85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1,661.96 | 131,661.96 | 0.00 | ||||
21017 | 中医药事务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
2101704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8,276.00 | 898,276.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8,276.00 | 898,276.00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23,213.00 | 623,213.00 | 0.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75,063.00 | 275,063.00 | 0.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369,663.2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260.00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331,191.00 | 30201 | 办公费 | 0.00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807,795.00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102,080.00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69,285.60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34,642.80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89,855.85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31,661.96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0,938.05 | 30211 | 差旅费 | 560.0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23,213.0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39,00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280.0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33,28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8,70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0.0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0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8,402,943.26 | 公用经费合计 | 39,260.00 | |||||||
合 计 | 8,442,203.2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2024年度预算数 | 2024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4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 | 金额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466,144.84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0,066.51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住院病人较上年减少,事业收入减少。支出总计18526495.04元,与2023年度相比,医疗业务支出减少,医用材料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7,993,23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88,424.00元,占69.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5,181,586.99元,占28.8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323,221.83元,占1.8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8,526,495.04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2,202.48元,占78.28%;项目支出4,024,292.56元,占21.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78,106.98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4,760.46元,增长4.9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二是财政人员工资增长。与2023年度相比,增长4.6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年支出增长;二是财政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6,15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18%。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2,495.72元,增长4.6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二是财政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6,159.2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768.40元,占8.34%;卫生健康(类)支出10,510,114.86元,占84.44%;住房保障(类)支出898,276.00元,占7.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19,081.00元,支出决算为12,446,159.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1,160.00元,支出决算为3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2,100.00元,支出决算为669,28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0,8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64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本年预算及上年结余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55,7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6,565,661.00元,支出决算为6,653,64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2,7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7,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5.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做了县级预算,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1,456.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9,855.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本年预算及上年结余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1,661.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本年预算及上年结余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7,660.00元,支出决算为623,2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5,800.00元,支出决算为275,0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2,203.26元,其中:人员经费8,402,943.26元,公用经费39,26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369,663.26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8,369,663.26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3,273.18元,下降0.40%。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260.0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9,26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903.57元,下降11.1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280.0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3,28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80.00元,下降2.86%。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较2023年度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2024年度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9,260.00元,比2023年度减少4,903.57元,下降11.10%。主要原因:因2023年度有职工体检费,而2024年度没有。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9,0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00.00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2,156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李旺镇卫生院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30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3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5.72万元,执行数为2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项目: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乡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14万元,执行数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乡村为单位补贴卫生院数量≧1个;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2个;补贴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规范;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100%;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及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0.2628万元;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2元/天/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控;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满意度≧95%;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95%。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县财政按照32%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3、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执行数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院1家乡镇卫生院、15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5.72 | 285.72 | 1 | ||||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 274.45 | 274.45 | 1 | ||||
市县区财政资金 | 11.27 | 11.27 | 1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0%;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8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100%;孕期保健服务5次;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8.0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100%;血糖、血压控制率98.9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1‰;患者管理率103.1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82.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指标 | |||||||
产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率 | 0.8 | 0.8 | |||
出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口规模 | 31670人 | 31670人 | ||||
指 | 质量指标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78%以上 | 0.97 | |||
标 |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 75%以上 | 0.8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 90%以上 | 0.95 | |||||
孕期保健服务 | 5次以上 | 5 | |||||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 95%以上 | 0.96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 75%以上 | 0.8 | |||||
血糖、血压控制率 | 60%以上 | 0.9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 4.0‰以上 | 4.02‰ | |||||
患者管理率 | 85%以上 | 0.9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 90%以上 | 0.82 | |||||
时效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1 | 1 | ||||
成本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金额 | 68.07/元/人 | 68.07/元/人 | ||||
社会效益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指标 |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 持续公众 | 持续公众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0.96 | |||
满意度指标 | |||||||
说明 | 无 |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万元)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0.8 | 0.8 | 10 | 1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0.8 | 10 | 1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 |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1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1.314万元 |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资金0.7万元。 | ||||||||
目标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效 | 指标 | |||||||||
指 | 产 | 数量 指标 | 补贴卫生院数量 | 5 | ≧1个 | 1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标 | 出 | 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 | 5 | ≧2个 | 14 | 5 | ||||
指 | 质量 指标 | 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 | 5 | 合规 | 合规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 5 | |||
标 |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 | 5 | 规范 | 规范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40分) | 时效 指标 | 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 | 5 | 1 | 1 | 5 | ||||
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 | 5 | 及时 | 及时 | 5 | ||||||
成本 指标 |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 | 4 | ≦1.314万元 | 1.314万元 | 4 | |||||
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 | 6 | 2元/天/床 | 2元/天/床 | 6 | ||||||
效 | 社会效益 指标 |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 10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 10 | |||
益 | 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10 | ||||
指 | 健康县城工作开展 | 10 | 积极推进 | 积极推进 | 10 | |||||
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5 | 有效防控 | 有效防控 | 5 | ||||
(40分)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5 | 健全完善 | 健全完善 | 5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满意度 指标 | 城乡居民满意度 | 10 | ≧95% | 0.96 | 10 | ||||
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 | ≧95% | 0.98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10 | |||||
总 分 | 100 | |||||||||
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分值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17 | 18.17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17 | 18.17 | 100% | 10 | 1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本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管理体制、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 | 全年完成对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本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
产 | 数量指标(10分)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25 | |||||||||||||
数量指标(10分)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25 | ||||||||||||||
经济效益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稳定 | 0.63 | 25 | ||||||||||||||
效 | 社会效益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100% | 25 | |||||||||||||
总分 | 100 | |||||||||||||||||
(三)绩效评价结果
1、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2、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3、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社〔2021〕170号)及宁财办社〔2021〕6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区级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4年度收到区级配套18.17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度基药补助18.1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到账资金及下拨资金均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及审核。对医疗机构基药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分配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我院1家乡镇卫生院、15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4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一般,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专项(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分值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17 | 18.17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8.17 | 18.17 | 100% | 10 | 10 | ||
其他资金 | 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把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药制度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把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多渠道补助原则,缓解各中心人员经费压力,稳定人才队伍,确保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努力降低门急诊次均费用。
四、基药实施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如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氯化钾注射使用机构在临床使用药品时没有延续性。
2、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特别是三级机构能使用的药品部分基层无法采购,无法满足上级医院确认后回社区管理的病人用药需求;
3、部分网采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常用慢性病药品不在基药目录中;
(二)相关建议。
1、各机构所有药物零差率销售,随着社会发展,人均收入不断增长,机构运行成本增加,乡镇卫生院机构人员工资普遍不高,人才难以留住。建议逐步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力度,减轻基层压力。
2、基药目录应定期增补,不断增加药品种类,考虑医生用药习惯及患者需求。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社〔2021〕168号)及宁办社〔2021〕62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0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14类54项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乡村两级服务人口31670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5.72 | 285.72 | 100.00% | ||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 274.45 | 274.45 | 100.00% | ||
市县区财政资金 | 11.27 | 11.27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 | 高血压健康管理 | 糖尿病健康管理 | 儿童健康管理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常规疫苗接种人次 | 死因检测报告 | 癫痫健康管理 | 重精健康管理 | 家医签约 | |
任务数 | 3611 | 2146 | 571 | 4439 | 536 | 10286 | 236 | 39 | 157 | 39587 |
完成数 | 3010 | 2688 | 848 | 4439 | 534 | 10285 | 159 | 52 | 163 | 20776 |
完成率 | 83.3 | 125.3 | 149.6 | 100 | 100 | 100 | 67.2 | 138.4 | 103.2 | 52.4 |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扎实推进,落准落细”是我院今年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2024年海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院紧盯目标任务,年初对专干、各村细化了指标任务,使工作压力逐级传导,每季度核对通报一次,以便起到督促和整改的效果。在指标完成方面,对完成滞后的村医采取通报和约谈的“双督导”办法,使得任务指标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在质量完成方面采取专干核查问题,主管副院长一对一指导整改的“二级责任联动”办法,使得工作质量逐步提升。一年来,我院公共卫生服务扎实落准的有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儿童体检、老年人体检、高血压患者体检、糖尿病患者体检、重精病患者体检、癫痫病患者体检等项目。扎实落细的有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乡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这一年都是在卫生院管理层面不断督促,不断推动的才完成了主要指标。下年度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和考核措施。通过制度和经济杠杆撬动,使乡村两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主动去完成指标、按时间进度去完成指标。同时要出台制度,加强从严惩处“庸懒散”现象,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及宁卫办函发〔2022〕13号和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由中卫市新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负责全乡1个卫生院和1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补贴卫生院数量≧1个;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2个;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合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规范;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100%;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及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0.8万元;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2元/天/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控;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满意度≧95%;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15所。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10分) | 执行率 (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0.8 | 0.8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0.8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海政办发(2014)15号文件,2024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32%补贴费用,全年0.8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我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按照0.32%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等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