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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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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640522017/2024-0072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3 09:2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目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隶属于海原县卫生健康局的基层医疗单位,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数49人,实有人数47人。我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对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病进行诊治,家庭出诊、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辖区应急救护等医疗服务。在搞好基本医疗,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做好门诊病人健康的同时,对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精心布置,做好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 财务隶属关系属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岗位设置主管院长、财务会计、资产保管等主要岗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3年总收入为1833.99万元,总支出1828.33万元。2023年其他固定资产增加34.95万元, 2023年年末固定资产总计1652.23万元。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1,733,341.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

二、外交支出

33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

三、国防支出

34

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0

五、事业收入

5

6,217,726.70

五、教育支出

36

0

六、经营收入

6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

八、其他收入

8

388,867.5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422,326.7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15,938,976.6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921,995.9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339,936.11

本年支出合计

58

18,283,299.33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

结余分配

59

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416,275.2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472,912.02


30



61


总计

31

19,756,211.35

总计

62

19,756,211.35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8,339,936.11

11,733,341.90

0

6,217,726.70

0

0

388,867.5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4,485.63

1,019,934.00

0

0

0

0

344,551.6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64,485.63

1,019,934.00

0

0

0

0

344,551.63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60.00

34,260.00

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56,716.00

656,716.00

0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73,509.63

328,958.00

0

0

0

0

344,551.6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6,076,874.48

9,814,831.90

0

6,217,726.70

0

0

44,315.88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262,991.43

262,991.43

0

0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262,991.43

262,991.43

0

0

0

0

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615,317.10

6,380,404.00

0

6,217,726.70

0

0

17,186.4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2,615,317.10

6,380,404.00

0

6,217,726.70

0

0

17,186.40

21004

公共卫生

2,765,948.47

2,763,063.47

0

0

0

0

2,885.0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885.00

0

0

0

0

0

2,885.0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4,100.00

4,100.00

0

0

0

0

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36,578.56

2,736,578.56

0

0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22,102.00

22,102.00

0

0

0

0

0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82.91

282.91

0

0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32,617.48

408,373.00

0

0

0

0

24,244.4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05,188.48

280,944.00

0

0

0

0

24,244.4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7,429.00

127,429.00

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98,576.00

898,576.00

0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98,576.00

898,576.00

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10,248.00

610,248.00

0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288,328.00

288,328.0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283,299.33

14,480,071.73

3,803,227.60

0

0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2,326.72

1,422,326.72

0

0

0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422,326.72

1,422,326.72

0

0

0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60.00

34,260.0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01,157.03

701,157.03

0

0

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86,909.69

686,909.69

0

0

0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938,976.68

12,135,749.08

3,803,227.60

0

0

0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368,449.25

0

368,449.25

0

0

0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368,449.25

0

368,449.25

0

0

0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050,438.78

11,735,393.18

315,045.60

0

0

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2,050,438.78

11,735,393.18

315,045.60

0

0

0

21004

公共卫生

3,119,732.75

0

3,119,732.75

0

0

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8,702.30

0

18,702.30

0

0

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88,373.33

0

88,373.33

0

0

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937,025.27

0

2,937,025.27

0

0

0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65,172.00

0

65,172.00

0

0

0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82.91

0

282.91

0

0

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0,176.94

0

10,176.94

0

0

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0,355.90

400,355.90

0

0

0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0,944.00

280,944.00

0

0

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9,411.90

119,411.90

0

0

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1,995.93

921,995.93

0

0

0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21,995.93

921,995.93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33,667.93

633,667.93

0

0

0

0

2210203

购房补贴

288,328.00

288,328.0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1,733,341.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0

0

0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

二、外交支出

34

0

0

0

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

三、国防支出

35

0

0

0

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0

0

0

0


5


五、教育支出

37

0

0

0

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

0

0

0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

0

0

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017,512.94

1,017,512.94

0

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9,954,154.67

9,954,154.67

0

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

0

0

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

0

0

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

0

0

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

0

0

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

0

0

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

0

0

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0

0

0

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

0

0

0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

0

0

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921,995.93

921,995.93

0

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

0

0

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

0

0

0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

0

0

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

0

0

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

0

0

0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

0

0

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

0

0

0

本年收入合计

27

11,733,341.90

本年支出合计

59

11,893,663.54

11,893,663.54

0

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250,004.6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89,682.98

89,682.98

0

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250,004.62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


63





总计

32

11,983,346.52

总计

64

11,983,346.52

11,983,346.52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1,893,663.54

8,481,360.01

3,412,303.5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17,512.94

1,017,512.94

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017,512.94

1,017,512.94

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4,260.00

34,260.0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56,716.00

656,716.00

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6,536.94

326,536.94

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954,154.67

6,541,851.14

3,412,303.53

21001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368,449.25

0

368,449.25

2100199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368,449.25

0

368,449.25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369,907.24

6,141,495.24

228,412.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6,369,907.24

6,141,495.24

228,412.00

21004

公共卫生

2,815,442.28

0

2,815,442.28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4,100.00

0

4,100.0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760,957.37

0

2,760,957.37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0,102.00

0

50,102.00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82.91

0

282.9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0,355.90

400,355.90

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80,944.00

280,944.0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9,411.90

119,411.90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21,995.93

921,995.93

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21,995.93

921,995.93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33,667.93

633,667.93

0

2210203

购房补贴

288,328.00

288,328.0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02,936.4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4,163.57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30101

    基本工资

2,078,341.00

30201

    办公费

2,244.57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

30102

    津贴补贴

1,870,386.00

30202

    印刷费

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

30103

    奖金

1,192,993.00

30203

    咨询费

0

310

资本性支出

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

30204

    手续费

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

30107

    绩效工资

1,175,900.00

30205

    水费

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56,716.00

30206

    电费

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26,536.94

30207

    邮电费

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0,944.00

30208

    取暖费

0

31006

    大型修缮

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19,411.9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039.67

30211

    差旅费

0

31008

    物资储备

0

30113

    住房公积金

633,667.9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31009

    土地补偿

0

30114

    医疗费

49,000.00

30213

    维修(护)费

0

31010

    安置补助

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30214

    租赁费

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4,260.00

30215

    会议费

0

31012

    拆迁补偿

0

30301

    离休费

0

30216

    培训费

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

30302

    退休费

34,26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

30303

    退职(役)费

0

30218

    专用材料费

4,519.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

30304

    抚恤金

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

30305

    生活补助

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

30306

    救济费

0

30226

    劳务费

0

399

其他支出

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

30308

    助学金

0

30228

    工会经费

37,40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

30309

    奖励金

0

30229

    福利费

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

39999

    其他支出

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人员经费合计

8,437,196.44

公用经费合计

44,163.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3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9756211.3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83937.49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冠疫情后期门诊住院病人大幅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医用材料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3993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33341.90元,占63.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 0.00%;事业收入6217726.70元,占33.9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388867.51元,占2.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83299.33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0071.73元,占79.20%;项目支出3803227.60元,占20.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83346.5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7765.31元,增长4.3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二是财政人员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366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05%。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8086.95元,增长5.8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长;二是财政人员工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3663.5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17512.94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954154.67元,占83.6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21995.93元,占7.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12967.56元,支出决算为1189366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二是支出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67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100.00元,支出决算为32653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24770.00元,支出决算为633667.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851700.56元,支出决算为2760957.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中央及自治区专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745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9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新增人员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0260.00元,支出决算为342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人员扣发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39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3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6489937.00元,支出决算为636990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41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68449.25元,超年初预算368449.25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00元,超年初预算41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终追加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项目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82.91元,超年初预算282.91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年结转新冠肺炎防控项目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0102.00元,超年初预算50102.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1360.01元,其中:人员经费8437196.44元,公用经费44163.57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402936.44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8402936.44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51835.47元,增长7.03%。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163.57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4163.57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11.17元,下降23.4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6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426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1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4260.00元,增长100%。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支出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63.57元,比2022年度减少13511.17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本年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房屋面积10084.96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9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3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3.65万元,执行数为27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项目: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乡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万元,执行数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乡村为单位补贴卫生院数量1个;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2个;补贴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规范;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100%;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及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0.2628万元;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2元/天/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控;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满意度95%;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95%。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县财政按照32%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3、宁夏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71万元,执行数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院1家乡镇卫生院、15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73.65

273.65

1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263.07

263.07

1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57

10.57

1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0%;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8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100%;孕期保健服务5次;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8.0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100%;血糖、血压控制率98.9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1‰;患者管理率103.1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82.00%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率

0.8

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口规模

39587

39587


质量指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78%以上

0.97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75%以上

0.8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90%以上

0.95



孕期保健服务

5次以上

5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95%以上

0.96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

0.8



血糖、血压控制率

60%以上

0.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4.0‰以上

4.02



患者管理率

85%以上

0.9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90%以上

0.82



时效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1

1



成本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金额

68.07/元/人

68.07/元/人



社会效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指标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持续公众

持续公众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中长期

中长期


档案管理完备性

完备

完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0.96


满意度指标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万元)

(10分)

(B/A)


年度资金总额:

0.7

0.7

10

1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0.7

0.7

10

1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1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0.7万元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资金0.7万元。

目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卫生院数量

5

≧1个

1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

5

≧2个

14

5



质量标

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

5

合规

合规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5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

5

规范

规范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5



(40分)

时效指标

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

5

1

1


5




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

5

及时

及时


5




成本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

4

≦1.314万元

1.314万元


4




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

6

2元/天/床

2元/天/床


6



社会效益         指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10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10



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10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健康县城工作开展

10

积极推进

积极推进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5

有效防控

有效防控


5



(4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5

健全完善

健全完善


5



满意度指标(20分)

满意度   指标

城乡居民满意度

10

≧95%

0.96


10



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

10

≧95%

0.98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10


总     分

100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分值
   (10分)

17.71

17.71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10

其中:财政拨款

17.71

17.71

100%

10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本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管理体制、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

全年完成对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本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10分)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25


数量指标(10分)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25



经济效益
   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0.63

25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100%

25

总分


100

(三)绩效评价结果

1、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2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3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社〔2021〕170号)及宁财办社〔2021〕6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区级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度收到区级配套17.71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3年度基药补助17.7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到账资金及下拨资金均经过完整的审批程序及审核。对机构基药制度实施情况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分配补助资金。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院1家乡镇卫生院、15所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了100%全覆盖。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及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基药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一般,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专项(项目)名称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分值
   (10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71

17.71

100%

10

执行率×该指

10

其中:财政拨款

17.71

17.71

100%

10

10

   其他资金

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把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药制度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把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根据多渠道补助原则,缓解各中心人员经费压力,稳定人才队伍,确保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努力降低门急诊均次费用。

四、基药实施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如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氯化钾注射用使机构在临床使用药品时没有延续性。

2、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特别是三级机构能使用的药品部分基层无法采购,无法满足上级医院确认后回社区管理的病人用药需求;

3、部分网采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常用慢性病药品不在基药目录中;

(二)相关建议

1、各机构所有药物零差率销售,随着社会发展,人均收入不断增长,机构运行成本增加,乡镇卫生院机构人员工资普遍不高,人才难以留住。建议逐步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补助力度,减轻基层压力。

2、基药目录应定期增补,不断增加药品种类,考虑医生用药习惯及患者需求。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社〔2021〕168号)及宁办社〔2021〕62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14类54项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乡村两级服务人口31670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73.65

273.6

100.00%

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

263.07

263.07

100.00%

       市县区财政资金

10.57

10.57

100.00%

         其他资金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

高血压健康管理

糖尿病健康管理

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常规疫苗接种人次

死因检测报告

癫痫健康管理

重精健康管理

家医签约

任务数

3612

2148

569

4438

538

10289

234

38

159

39589

完成数

3009

2687

846

4437

535

10288

157

53

164

20770

完成率

83.3

125.3

149.6

100

100

100

67.2

138.4

103.2

52.4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扎实推进,落准落细”是我院今年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2022年海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院紧盯目标任务,年初对专干、各村细化了指标任务,使工作压力逐级传导,每季度核对通报一次,以便起到督促和整改的效果。在指标完成方面,对完成滞后的村医采取通报和约谈的“双督导”办法,使得任务指标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在质量完成方面采取专干核查问题,主管副院长一对一指导整改的“二级责任联动”办法,使得工作质量逐步提升。一年来,我院公共卫生服务扎实落准的有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儿童体检、老年人体检、高血压患者体检、糖尿病患者体检、重精病患者体检、癫痫病患者体检等项目。扎实落细的有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乡村两级的主动意识均不强、不细。这一年都是在卫生院管理层面不断督促,不断推动的才完成了主要指标。下年度要进一步完善方案和考核措施。通过制度和经济杠杆撬动,使乡村两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主动去完成指标、按时间进度去完成指标。同时要出台制度,加强从严惩处“庸懒散”现象,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落实。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李旺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2〕68号)及宁卫办函发〔2022〕13号和宁财社指标[2020]745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由中卫市新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负责全乡1个卫生院和1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补贴卫生院数量1个;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2个;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合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规范;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100%;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及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0.7万元;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2元/天/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控;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满意度95%;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15所。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0.7

0.7

10

100%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0.7

0.7

10

100%

10

         其他资金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3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32%补贴费用,全年0.7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李旺镇中心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我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按照0.32%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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