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7/2024-003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13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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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是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20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辖区内有7个行政村,7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科室建设方面设有公共卫生区、基本医疗区、中医区。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康复和保健的综合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病进行诊治工作,同时进行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工作,对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方面精心布置,做好远程会诊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5,186,630.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 | ||
五、事业收入 | 5 | 1,282,306.16 | 五、教育支出 | 36 | 0 | ||
六、经营收入 | 6 | 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 | ||
八、其他收入 | 8 | 166,287.24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517,983.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5,679,777.74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362,299.26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6,635,223.85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6,560,060.00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 28 | 0 | 结余分配 | 59 | 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240,637.6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315,801.53 | ||
30 | 61 | ||||||
总计 | 31 | 6,875,861.53 | 总计 | 62 | 6,875,861.53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635,223.85 | 5,186,630.45 | 0 | 1,282,306.16 | 0 | 0 | 166,287.2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4,220.03 | 397,100.00 | 0 | 0 | 0 | 0 | 97,120.0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94,220.03 | 397,100.00 | 0 | 0 | 0 | 0 | 97,120.0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71,366.24 | 264,700.00 | 0 | 0 | 0 | 0 | 6,666.2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2,853.79 | 132,400.00 | 0 | 0 | 0 | 0 | 90,453.7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778,707.82 | 4,433,522.45 | 0 | 1,282,306.16 | 0 | 0 | 62,879.21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133,007.16 | 133,007.16 | 0 | 0 | 0 | 0 | 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133,007.16 | 133,007.16 | 0 | 0 | 0 | 0 | 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3,965,746.17 | 2,659,198.00 | 0 | 1,282,306.16 | 0 | 0 | 24,242.01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3,965,746.17 | 2,659,198.00 | 0 | 1,282,306.16 | 0 | 0 | 24,242.01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492,242.29 | 1,479,117.29 | 0 | 0 | 0 | 0 | 13,125.0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600.00 | 1,600.00 | 0 | 0 | 0 | 0 | 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460,136.29 | 1,460,136.29 | 0 | 0 | 0 | 0 | 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30,506.00 | 17,381.00 | 0 | 0 | 0 | 0 | 13,125.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7,712.20 | 162,200.00 | 0 | 0 | 0 | 0 | 25,512.2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9,139.64 | 111,600.00 | 0 | 0 | 0 | 0 | 17,539.6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8,572.56 | 50,600.00 | 0 | 0 | 0 | 0 | 7,972.5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62,296.00 | 356,008.00 | 0 | 0 | 0 | 0 | 6,288.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62,296.00 | 356,008.00 | 0 | 0 | 0 | 0 | 6,288.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9,216.00 | 242,928.00 | 0 | 0 | 0 | 0 | 6,288.0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13,080.00 | 113,080.00 | 0 | 0 | 0 | 0 | 0 |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560,060.00 | 4,819,785.75 | 1,740,274.25 | 0 | 0 | 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17,983.00 | 517,983.00 | 0 | 0 | 0 | 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17,983.00 | 517,983.00 | 0 | 0 | 0 | 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96,984.81 | 296,984.81 | 0 | 0 | 0 | 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0,998.19 | 220,998.19 | 0 | 0 | 0 | 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679,777.74 | 3,939,503.49 | 1,740,274.25 | 0 | 0 | 0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133,007.16 | 0 | 133,007.16 | 0 | 0 | 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133,007.16 | 0 | 133,007.16 | 0 | 0 | 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3,856,407.20 | 3,752,953.51 | 103,453.69 | 0 | 0 | 0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3,856,407.20 | 3,752,953.51 | 103,453.69 | 0 | 0 | 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503,813.40 | 0 | 1,503,813.40 | 0 | 0 | 0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416.00 | 0 | 416.00 | 0 | 0 | 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600.00 | 0 | 1,600.00 | 0 | 0 | 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470,865.40 | 0 | 1,470,865.40 | 0 | 0 | 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30,932.00 | 0 | 30,932.00 | 0 | 0 | 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86,549.98 | 186,549.98 | 0 | 0 | 0 | 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29,139.64 | 129,139.64 | 0 | 0 | 0 | 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7,410.34 | 57,410.34 | 0 | 0 | 0 | 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62,299.26 | 362,299.26 | 0 | 0 | 0 | 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62,299.26 | 362,299.26 | 0 | 0 | 0 | 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9,219.26 | 249,219.26 | 0 | 0 | 0 | 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13,080.00 | 113,080.00 | 0 | 0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186,630.4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 | 0 | 0 | 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 | 0 | 0 | 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 | 0 | 0 | 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 | 0 | 0 | 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 | 0 | 0 | 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 | 0 | 0 | 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 | 0 | 0 | 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397,100.00 | 397,100.00 | 0 | 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4,427,867.57 | 4,427,867.57 | 0 | 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0 | 0 | 0 | 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 | 0 | 0 | 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 | 0 | 0 | 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 | 0 | 0 | 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 | 0 | 0 | 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 | 0 | 0 | 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 | 0 | 0 | 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 | 0 | 0 | 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 | 0 | 0 | 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356,011.26 | 356,011.26 | 0 | 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 | 0 | 0 | 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 | 0 | 0 | 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 | 0 | 0 | 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 | 0 | 0 | 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 | 0 | 0 | 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 | 0 | 0 | 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 | 0 | 0 | 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5,186,630.45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5,180,978.83 | 5,180,978.83 | 0 | 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24,383.8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30,035.49 | 30,035.49 | 0 | 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24,383.87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 | 63 | |||||||
总计 | 32 | 5,211,014.32 | 总计 | 64 | 5,211,014.32 | 5,211,014.32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5,180,978.83 | 3,481,076.58 | 1,699,902.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7,100.00 | 397,100.00 | 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97,100.00 | 397,100.00 | 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4,700.00 | 264,700.00 | 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32,400.00 | 132,400.00 | 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427,867.57 | 2,727,965.32 | 1,699,902.25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133,007.16 | 0 | 133,007.16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133,007.16 | 0 | 133,007.16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642,814.01 | 2,565,765.32 | 77,048.69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2,642,814.01 | 2,565,765.32 | 77,048.69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489,846.40 | 0 | 1,489,846.40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600.00 | 0 | 1,600.0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470,865.40 | 0 | 1,470,865.40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7,381.00 | 0 | 17,381.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2,200.00 | 162,200.00 | 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11,600.00 | 111,600.00 | 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0,600.00 | 50,600.00 | 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6,011.26 | 356,011.26 | 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56,011.26 | 356,011.26 | 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2,931.26 | 242,931.26 | 0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13,080.00 | 113,080.0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462,497.4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579.15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 |
30101 | 基本工资 | 727,488.00 | 30201 | 办公费 | 3,379.15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 |
30102 | 津贴补贴 | 873,206.00 | 30202 | 印刷费 | 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 |
30103 | 奖金 | 520,113.00 | 30203 | 咨询费 | 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 | 30204 | 手续费 | 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 |
30107 | 绩效工资 | 502,100.00 | 30205 | 水费 | 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64,700.00 | 30206 | 电费 | 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2,400.00 | 30207 | 邮电费 | 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1,600.00 | 30208 | 取暖费 | 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50,60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8,430.17 | 30211 | 差旅费 | 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42,931.2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 |
30114 | 医疗费 | 18,929.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 | 30214 | 租赁费 | 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30215 | 会议费 | 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 |
30301 | 离休费 | 0 | 30216 | 培训费 | 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30302 | 退休费 | 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 |
30304 | 抚恤金 | 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30306 | 救济费 | 0 | 30226 | 劳务费 | 0 | 399 | 其他支出 | 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 |
30308 | 助学金 | 0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20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 |
30309 | 奖励金 | 0 | 30229 | 福利费 | 0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 | ||||||
人员经费合计 | 3,462,497.43 | 公用经费合计 | 18,579.15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0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3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 ||||||||
单位: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875861.53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4947.24元,增长12.70%。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按10%上浮;二是年中追加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三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正式在编职工3人,工资及公用经费收支相应增加;四是2023年工会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3522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6630.45元,占78.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 0.00%;事业收入1282306.16元,占19.33%;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166287.24元,占2.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5600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19785.75元,占73.47%;项目支出1740274.25元,占26.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1014.3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2527.29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按10%上浮;二是年中追加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三是2023年比2022年增加正式在编职工3人,工资及公用经费收支相应增加;四是2023年工会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0978.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8754.95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一是支付新增正式在编职工3人工资、体检费和工会经费;二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三是支付2023年工会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0978.8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7100.00元,占7.6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427867.57元,占85.4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56011.26元,占6.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1010.72元,支出决算为51809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年中追加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二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三是支付2023年工会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96338.72元,支出决算为1470865.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二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中央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39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10%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8370.00元,支出决算为242931.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按10%上浮,而决算按实际列支,二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初审批后全年没变。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2743102.00元,支出决算为264281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末结转23193.31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381.00元,超年初预算17381.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0元,超年初预算16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体系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33007.16元,超年初预算133007.16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中追加预算在职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16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6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4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47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1076.58元,其中:人员经费3462497.43元,公用经费18579.1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462497.43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48414.57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津补贴扣发以前年度政府效能奖;二是规培生乡镇补贴按照规定未发放。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7621.11元,增长23.8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9.15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379.15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761.15元,增长921.9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涉及。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资本性支出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涉及。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支出0.00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79.15元,比2022年度增加16761.15元,增长921.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会经费纳入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5200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房屋面积1773.33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没有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56.034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79%。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等4个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6万元,执行数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辖区服务人口17452人,新院投入使用,科室逐步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相应配齐,但是由于缺乏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致科室无法开展工作,不能为老百姓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1).政策建议: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2).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2、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15万元,执行数为14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辖区服务人口17452人,新院投入使用,科室逐步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相应配齐,但是由于缺乏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致科室无法开展工作,不能为老百姓更好的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1).政策建议: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2).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3、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614 万元,执行数为9.7614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使机构在临床用药时没有延续性。二是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无法完成上级医院确认后回基层管理病人用药需求。三是部分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4、宁夏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628万元,执行数为0.2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县财政按照60%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B) | 分位 分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15 | 140.15 | 10 | 1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最高不得超过分值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15 | 140.15 | 10 | 1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根据宁财社发(2016)588号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地方8:2比例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自治区与市8:2比例承担。全年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40.15万元。 |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 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40.15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缀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 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率 | 2 | 80% | 80%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创指标值,按B/A或A/BX该指标分值 记分。 | 2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口规模 | 2 | 17452人 | 17452人 | 2 | ||||||
质量 指标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2 | 78%以上 | 100%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 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到指标值,按B/或A/BX该指标值记分。 | 2 | ||||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 2 | 75%以上 | 80% | 2 | ||||||
-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 2 | 90%以上 | 100% | 2 | ||||||
孕期保健服务 | 2 | 5次以上 | 5次 | 2 | ||||||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 2 | 95%以上 | 100.00% | 2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 2 | 75%以上 | 99.40% | 2 | ||||||
血糖、血压控制率 | 2 | 60%以上 | 98.90% | 2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 2 | 4.0%以上 | 4.01% | 2 | ||||||
患者管理率 | 2 | 85%以上 | 99.40% | 2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 2 | 90%以上 | 96.70% | 2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8 | 100% | 100.00% | 8 | ||||||
成本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金额 | 8 | 80.3元/人 | 80.3元/人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则根有定性指原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 2.若为定量指标50-0%来记分 成值达到指材 值,记满分:未 创指标值,按B/A A/BX该指标分 值记分 | 10 | |||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0 | ||||||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 10 | 持续公众 | 持续公众 | 10 | ||||||
可持续 影响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 5 | 中长期 | 中长期 | 5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5 | 完备 | 完备 | 5 | ||||||
满意度指 标(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20 | 295% | 96.00%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 算方式。 | 20 | |||
总分 | 100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B) | 分位 分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5.86 | 5.86 | 10 | 1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最高不得超过分值 | ||||
其中:财政拨款 | 5.86 | 5.86 | 10 | 1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根据宁财社发(2016)588号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地方8:2比例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自治区与市8:2比例承担。全年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86万元。 |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86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缀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指标 | 数量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比率 | 2 | 0.2 | 0.2 | 完成值达到指标 值,记满分:未 创指标值,按B/A 或A/BX该指标分值 记分。 | 2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口规模 | 2 | 17452人 | 17452人 | 2 | ||||||
质量 指标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2 | 78%以上 | 100%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 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到指标值,按B/或A/BX该指标值记分。 | 2 | ||||
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 | 2 | 75%以上 | 80% | 2 | ||||||
-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 | 2 | 90%以上 | 100% | 2 | ||||||
孕期保健服务 | 2 | 5次以上 | 5次 | 2 | ||||||
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 | 2 | 95%以上 | 100.00% | 2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 2 | 75%以上 | 99.40% | 2 | ||||||
血糖、血压控制率 | 2 | 60%以上 | 98.90% | 2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 | 2 | 4.0%以上 | 4.01% | 2 | ||||||
患者管理率 | 2 | 85%以上 | 99.40% | 2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 | 2 | 90%以上 | 96.70% | 2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 | 8 | 100% | 100.00% | 8 | ||||||
成本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金额 | 8 | 3.35元/人 | 3.35元/人 | 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 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 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到指标值,按B/或A/BX该指标值记分。 | 10 | |||
社会公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10 | ||||||
公众对健康关注度 | 10 | 持续公众 | 持续公众 | 10 | ||||||
可持续 影响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 5 | 中长期 | 中长期 | 5 |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5 | 完备 | 完备 | 5 | ||||||
满意度指 标(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20 | 295% | 96.00%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 算方式。 | 20 | |||
总分 | 100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 数(B) | 分值 (10 分) | 执行率 (B/A)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年度资金总额: | 9.7614 | 9.7614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 分值,最高不得 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9.7614 | 9.7614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7614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 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50 分) | 数量 二 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25 | 100% | 80%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 值记分。 | 25 |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25 | 100% | 17452人 | 25 | ||||||
效益指标 (50 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25 | 保持稳定 | 100%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 的100-80% (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 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25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25 | 中长期 | 中长期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 的100-80% (含)、80-50%(含)、5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 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25 | ||||
总分 | 100 |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0.2628 | 0.2628 | 10 | 1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0.2628 | 0.2628 | 10 | 1 | 1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1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0.2628万元 | 根据年初预算财政安排资金0.2628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B) | 得分计算方法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 指标 | 补贴卫生院数量 | 5 | ≧1个 | 1 |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 | 5 | ≧2个 | 10 | 5 | ||||||
质量 指标 | 补贴经费使用合规性 | 5 | 合规 | 合规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 5 | ||||
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 | 5 | 规范 | 规范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5 | |||||
时效 指标 | 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 | 5 | 1 | 1 | 5 | |||||
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 | 5 | 及时 | 及时 | 5 | ||||||
成本 指标 | 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 | 4 | ≦0.2628万元 | 0.2628万元 | 4 | |||||
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 | 6 | 2元/天/床 | 2元/天/床 | 6 | ||||||
效 益 指 标 (4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 10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 10 | |||
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 1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 | 10 | |||||
健康县城工作开展 | 10 | 积极推进 | 积极推进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 5 | 有效防控 | 有效防控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5 | 健全完善 | 健全完善 | 5 | |||||
满意度指标(20分) | 满意度 指标 | 城乡居民满意度 | 10 | ≧95% | 0.96 | 10 | ||||
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 | ≧95% | 0.98 |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 10 | |||||
总 分 | 100 |
(三)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14类54项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乡村两级服务人口17452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多个评估主体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0.15 | 140.15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15 | 140.15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宁财社发(2016)588号】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地方8∶2比例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自治区与市县8∶2比例承担。全年需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40.15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扎实推进,落准落细”是我院今年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2023年海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院紧盯目标任务,年初对专干、各村细化了指标任务,使工作压力逐级传导,每季度核对通报一次,以便起到督促和整改的效果。在指标完成方面,对完成滞后的村医采取通报和约谈的“双督导”办法,使得任务指标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在质量完成方面采取专干核查问题,科长一对一指导整改的“二级责任联动”办法,使得工作质量逐步提升。一年来,我院公共卫生服务扎实落实的有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儿童体检、老年人体检、高血压患者体检、糖尿病患者体检、重精病患者体检、癫痫病患者体检、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我辖区服务人口17452人,新院投入使用,科室逐步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相应配齐,但是由于缺乏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致科室无法开展工作,不能为老百姓更好的服务。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财发〔2024〕28号)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2024)139号),我院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海原县史店乡总面积265.64平方千米,辖7个行政村,56个自然村,总人口17452人。卫生院占地面积53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乡、村两级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医院在编职工18人,招聘卫生技术人员5人、后勤人员2人。村医11人。我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主要由海原县卫健局主管。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用药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基本保障制度。2023年度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相关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对我院临床用药,辖区内卫生室用药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对就诊患者实施收取一般诊疗费。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9.7614万元,全年执行9.761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绩效评价,是为了解我乡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效果,以利于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标是为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已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基本改变了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下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要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降低了药品价格,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及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使用抗生素问题,确保用药安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及辖区标准化村卫生室。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过程公平、公正,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客观,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分配挂钩。
2、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3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9.7614 | 9.7614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9.7614 | 9.7614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3、评价方法
现场查阅资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⒉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我院及辖区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医生用药逐渐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服务诊疗人口上升,人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有效降低群众基本药物费用负担,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配送公司常会有缺药的情况,使机构在临床用药时没有延续性。
2.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无法完成上级医院确认后回基层管理病人用药需求。
3.部分低价药品基本网采不到。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1)加大上级财政补助力度。
(2)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3)基药目录定期增补,不断增加药品种类,考虑医生用药习惯及患者要求。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财发〔2024〕28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2024)139号)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 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84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涵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到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卫生监督协管14类54项服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8%以上;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75%以上;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90%以上;孕期保健服务5次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保持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 75%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4.0‰以上;患者管理率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乡村两级服务人口17452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多个评估主体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5.86 | 5.86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5.86 | 5.86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3、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宁财社发(2016)588号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与地方8∶2比例承担,地方承担部分由自治区与市县8∶2比例承担。全年需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86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扎实推进,落准落细”是我院今年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按照《2023年海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我院紧盯目标任务,年初对专干、各村细化了指标任务,使工作压力逐级传导,每季度核对通报一次,以便起到督促和整改的效果。在指标完成方面,对完成滞后的村医采取通报和约谈的“双督导”办法,使得任务指标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在质量完成方面采取专干核查问题,科长一对一指导整改的“二级责任联动”办法,使得工作质量逐步提升。一年来,我院公共卫生服务扎实落实的有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儿童体检、老年人体检、高血压患者体检、糖尿病患者体检、重精病患者体检、癫痫病患者体检、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项目。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在使用经费时,提出经费使用要求及工作完成后报送主管局审核后支付,确保材料收集完整。
(二)、存在的问题
我辖区服务人口17452人,新院投入使用,科室逐步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相应配齐,但是由于缺乏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致科室无法开展工作,不能为老百姓更好的服务。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原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海财发〔2024〕28号)要求,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卫生健康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及监控工作的通知》(〔2024)139号),我院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置业务由中卫市新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负责,负责全乡1个卫生院和1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安全处置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乡村为单位补贴卫生院数量≧1个;补贴乡村卫生室数量≧2个;补贴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医疗废物处置规范性规范;补贴经费到位及时率100%;医疗废物处置及时性及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支出总额≦0.2628万元;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补贴标准2元/天/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效防控;可持续影响指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满意度≧95%;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7所。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自评表统计分析,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10分,整体自评良好,项目基本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得分情况见下表:
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得分计算方法 | |
(10分) | (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0.2628 | 0.2628 | 10 | 100% | 10 |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 |
其中:财政拨款 | 0.2628 | 0.2628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绩效评价原则是多个评估主体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评价方法是量表法、评价标准是客观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现场实施绩效考核、形成绩效考核通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见附件(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海政办发(2013)10号文件,2023年住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门诊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县政府按60%补贴费用,全年0.2628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海原县史店乡卫生院按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我院及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健康县城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单位财务部门监管有力,经费到位,及时按计划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县财政按照60%补贴,卫生院面临经费不足等问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单位在进行绩效管理时,全面性和专业性需要加强。
2.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可能需要更加的科学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