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3/2024-0014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13 09: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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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财政局 |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拟订县财政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拟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和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落实财税改革工作。
(四)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其他收支管理。
(五)负责审核和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属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社保基金财政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和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支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财政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监督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八)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政府债务计划,负责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预算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
(十)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推动健全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培育新型金融业态。负责与上级金融监管部门、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并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及上级政府批准(或授权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等实施监管。
(十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机制,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负责所监管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配合上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和风险管理。
(十二)协调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创新与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机制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23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9130412.96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9178.24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动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0587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8335.52元,占94.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987543.29元,占5.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6568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7122.76元,占91.23%;项目支出1618562.96元,占8.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39481.10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36.06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1536.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126.94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监察及绩效评价服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91536.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2497942.78元,占7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12990.19元,占12.2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42493.55元,占4.8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8640.00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29470.00元,占1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325884.00元,支出决算为17291536.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林水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04570.00元,支出决算为11845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人员及职工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69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4664.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人员及职工基数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2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6800.00元,支出决算为57980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人员及职工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06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689.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录人员及职工基数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6222.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绩效评级服务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53100.00元,支出决算为5449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1060.00元,支出决算为427696.31,完成年初预算的7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87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628.91,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794154.00元,支出决算为10635519.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办公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3700.00元,超年初预算337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8640.00元,超年初预算10864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72973.56元,其中:人员经费14272195.01元,公用经费1400778.5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675192.7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540399.30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所致。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7003.54元,下降4.18%。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6388.55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30896.55元,增长82.42%,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及绩效评价服务费增加。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126.70元,下降0.2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002.31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47797.69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7911.22元,增长66.25%。
4.资本性支出4390.00元,较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390.00元,超年初预算数4390.00元,主要原因是设备老化购置新的计算机等设备。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360.00元,下降93.4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0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决算数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财政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0778.55元,比2022年度减少65486.70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遵守八项规定,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宁夏海原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00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无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经费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10.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11.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其他有关公开资料
本单位没有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