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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及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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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海原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640522014/2019-00005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0-25 17: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原县交通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本行政区域主管交通行业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以及自治区、中卫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公路、道路运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二、拟定该组织实施全县公路,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三、负责全县公路、出租车运营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管理,负责路政、运政、车站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四、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五、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管理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六、负责交通局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七、组织领导全县交通系统和精神文明建设、行业党风廉政和行政监察工作;八、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律、标准;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目标,汇总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计划;审核各乡镇的乡村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负责全县道路路政管理,并积极指导各乡镇搞好乡村公路路政管理;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属于行政单位,下设海原县公路养护中心、海原县农村公路质量检测2个二级单位。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工程管理股、财务室、治超站等股室8个。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海原县交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0537320.2元,支出总计87376511.66元。2016年度收入总计38225025元,支出总计5392034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比上年增加了180.3公里。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05373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37320.2元,占99.9%;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9090.26元,占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7376511.66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5523.66元,占15%;项目支出73800988元,占8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537320.2元,支出总计80537320元。2016年度收入总计38225025元,支出总计5392034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比上年增加了180.3公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373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521350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3732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元,占0.02%;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2228元,占0.0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04814元,占0.02%;节能还保(类)支出0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261900元,占1.6%;农林水(类)支出21320000元,占26.47%;交通运输(类)支出61433569.66元,占76.2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44000元,占0.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0%,其他(类)支出0元,占0%,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55588元,支出决算为8053732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16年增加180公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55588.17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5,288.17元,公用经费1590215.63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 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400元,支出决算为38325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25元,完成预算的90%。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32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3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245.2元,比2016年(减少)230215元,增长(下降)11%。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水、电、办公用品支出,二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实际政府货物采购19.8万元办公设备,工程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348平方米, 价值2.0078万元; 土地0平方米, 价值 0万元;车辆2辆,价值59.386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95万元; 其他资产价值70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2348平方米, 价值2.0078万元; 土地0平方米, 价值0万元; 车辆2辆, 价值59.386万元; 办公家具价值9.95万元; 其他资产价值70万元.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 价值0万元; 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 车辆0辆,价值0万元; 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053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村道建设任务477.19公里。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和生产道路进行了整合由交通部门实施的共计293.49,覆盖22个行政村,全部完成。铺设生产道路201.2公里覆盖2017年47个脱贫销号村,全部完成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5、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抓好冬春季防滑,保障安全出行。2017年春季小红、红李多次积雪,根据冰雪天气实际,及时启动《海原县道路除雪防滑保畅工作预案》,共投入人力842人次,机械98台次,铺撒融雪盐6吨,融雪剂30吨,防滑砂1350方,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加强日常养护,提升路况水平。根据道路养护的季节性作业特点,每月向各公路站下达指令性作业计划。春融季节以处治路面翻浆为重点,及时恢复路况;夏季以路面保洁为中心,以排水设施清理维护为重点,在汛期前完成了各项排水设施的维护清理工作,降低了水毁灾害发生率。累计清扫路(桥)面1840万平方米,清理边沟38.80万米,清理路肩194.8万平方米,整修林带15.6万平方米。2017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公路养管考核荣获全区第一名。三是狠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快速推进关麻路等危桥改造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李海路等13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共安装波形钢护栏26673米、安装B型警示桩2250余根、交通标志牌598块、清理视距不良土方288485方、修复沥青路面7220余平方米、混凝土路面6129平方米、施划热熔标线1452平方米;混凝土拦水带2138米。四是及时抢修水毁,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进入汛期以来,我县出现连续降雨,道路不同程度水毁破坏,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累计完成路基土方158888方、清理塌方及淤泥32120方、修补沥青路面20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2700平方米、圆管涵157米,确保了群众安全出行。五是坚持依法治路,加强路政管理。严格执行《公路路政巡查制度》,实施全天候巡查,做到了路政覆盖率县道100%,乡道85%,村道80%。共巡查次数870次,半年发案186起,查起185起,查处率100%,结案率达到99%,其中查处各类损坏路产案件2起,路政许可2起。制止公路乱堆乱放156处,拆除非公路标牌10块,占道摆摊15起,违章建筑物1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是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是指司法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是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是指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一)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未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是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是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是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是指政府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运行(项):是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技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是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是指用于林业事业机构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是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一)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是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农田水利(项):是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项目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是指政府用于农村扶贫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生产发展(项):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幅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生产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是指政府用于农业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事一议补助支出

   (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 三公” 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海原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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