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6/2018-9299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07 08:00:00 |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教体局 |
县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和部署;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发展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实施;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县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制度建设。
(三)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选拔和推荐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学校舆论宣传和稳定工作。
(四)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统筹规划职业教育发展,组织、指导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师资队伍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育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参与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八)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小学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维稳工作。
(九)统筹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管理、教育培训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十)统筹管理高中考招生考试、中小学质量监测、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学生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属于纳入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为行政单位预算。机构设置有教育督导室、局机关党支部、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教育股、人事股、考试中心、综合股、财务室、项目办公室、资助中心、营养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教育工会、妇委会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52,600,873.49元,支出总计306,096,259.92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2,033,884.38元,降低26.70%,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工资收支32,537,227.00元,2016年度5月份退休人员转社保后2017年局本级无此项收支;二是2017年度局本级实施的工程类项目减少。支出总计减少67,440,557.28元,降低18.05%,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工资收支32,537,227.00元,2016年度5月份退休人员转社保后2017年局本级无此项收支;二是2017年度局本级实施的工程类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252,600,87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617,637.75元,占98.03%;其他收入4,983,235.74元,占1.97%。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306,096,259.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2,453.67元,占9.05%;项目支出278,403,806.25元,占90.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7,617,637.75元,支出合计294,438,171.11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8,446,246.71元,降低16.36%;支出总计减少28,267,772.68元,降低8.7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工资收支32,537,227.00元,2016年度5月份退休人员转社保后2017年局本级无此项收支;二是2017年度局本级实施的工程类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38,17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472,772.68元,降低8.91%。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度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工资收支32,537,227.00元,2016年度5月份退休人员转社保后2017年局本级无此项收支;二是2017年度局本级实施的工程类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38,171.1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00.00元,占0.014%;教育(类)支出272,625,773.56元,占93.6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00,000.00元,占1.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19,304.40元,占3.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7,093.15元,占1.34%;住房保障支出656,000.00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819,013.93元,支出决算为291,138,17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
二是为实现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县政府增拨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填平补齐资金59,234,000.00元用于校舍建设、基础设备改造与设备采购支出,此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
三是2017年补缴2014-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金财政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是由局本级实施的2017年度国家与区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考核类奖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2、教育(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855,183.31元,支出决算为272,625,773.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9.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二是为实现海原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县政府增拨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填平补齐资金59,234,000.00元用于校舍建设、基础设备改造与设备采购支出,此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支出;三是局本级实施的2017年国家与区级专项资金支出未列入本级预算;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支出较大,二是局本级实施的2017年度国家与区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1,857.15元,支出决算为9,019,30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补缴2014—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8,147.27元,决算为3,897,093.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教育系统1500余人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局本级缴存,此项支出未纳入局本级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3,826.20元,支出决算为65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0%。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及购房补贴,实际执行时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单位无执行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84,714.86元,其中:人员经费24,926,204.86元,公用经费1,858,51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83,655.39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511,674.95元,增长50.8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二是补缴2014—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金未列入年初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4,418,270.53元,降低39.28%。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51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33,112.31元,增100.83%,主要原因是:一是使用年初结转结余的公用经费用于了商品和服务支出,二是县财政增拨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个增长”资金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66,310.20元,增长70.1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2,549.47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96,513.67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职工补发2016年购房补贴人均2000元未纳入年初预算。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0,677,725.23元,下降92.0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87.00元,完成预算的3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数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87.00元,完成预算的3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数为0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只结算单位1辆公务用车保养维护费用及以前年度未支付的维修费计14587元,自第二季度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结算。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784.29元,下降8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175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807.09元,下降73.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02.20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了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从2016年9月10日起单位实际用车由原来的4辆减为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87.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累计人次数0人,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7.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87.00元,主要用于公用用车保养费和维修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550,000.00元,本年支出3,3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0,000.00元。收入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70,000.00元,增长512.07%,主要原因是:一财政增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50,000.00元,二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470,000.00元。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5,000元,增长6.62%;年末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0,000.00元,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年底到位的健身步道建设资金500,000.00元未作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50,000.00元,2、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50,000.0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5,000.00元,增长6.6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510.00元,比2016年增加766,310.20元,增长70.1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迎接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维修维护及办公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30,478,387.00元,支出决算总额30,478,3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478,387.00元,支出决算总额30,478,3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4,046.60平方米,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尚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目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尚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5、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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