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1/2017-00467 | 文号 | 海高政发〔2017〕165号 | 生成日期 | 2017-10-25 00:00: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政府办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只有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决算。
二、部门职机构设置
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与村镇规划管理所。其中,独立核算单位1个,独立编制单位3个;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8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13.2万元,支出总计2461.9万元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724万元,增长30%、支出增加589.47万元,增长23.94%。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41万元,占77.5%;其他收入542.79万元,占22.5%。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37万元,占34.38%;项目支出1615.53万元,占65.6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0.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61.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1.49万元,增加31.6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1.49万元,增加31.62%。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2.01%。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4万元,增加42.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6.21万元,占19.34%;公共安全(类)支出4.01万元,占0.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95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1万元,占3.8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4.82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1.63万元,占0.06%;城乡社区(类)支出434.4万元,占17.64%;农林水(类)支出1162.15万元,占4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68%。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869.61万元,基本支出决算为84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为1615.53万元。超超预算1615.53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项目支出尚未列入年初预算,但实际支出1615.53万元,所以出现超预算情况。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4.64万元,公用经费91.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0.7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3.64万元,增加12.47%,主要原因:正常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6.37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8.04万元,增加8.74%,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6.64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46.93万元,增加1659.71,91.86%;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49.14万元,增加30%。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工资全年预算, 2016年度增加工程项目。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3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支付不及时。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08万元,下降59.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3万元,下降7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5万元,下降5.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单位实行公车改革,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二是今年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86万元,占3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万元,占61.6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扶贫等项目检查、验收、评估等方面的公务接待。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5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523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27.87万元,本年支出327.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主要用于基地征地补偿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2万元,比2015年减少15.59万元,减少14.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和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540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单位尚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目前我单位尚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是指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是指司法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等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是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是指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一)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未实行归口管理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是指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是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是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是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是指政府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运行(项):是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技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是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及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是指用于林业事业机构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是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一)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是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 农田水利(项):是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项目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是指政府用于农村扶贫方面的支出。
(一)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 生产发展(项):是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生产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是指政府用于农业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事一议补助支出
(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是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 三公” 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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