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保障性住房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保障性住房

海原县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522008/2019-0002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11 10: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住建局

2018年以来,我县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整体安排部署,在区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惠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提升城市品位,按照年初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高起点实施、高效能管理,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县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保障房建设工作。我县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围绕建设、分配、入住各个环节,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一是启动建立城区内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建立放心房源发布平台,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发挥好中介机构在住房租赁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初步建立县城内租赁房源调查机制,及时监测房源供应及分布状况,适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制定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四是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强化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新开发房地产项目中配建高品质公租房自主经营通过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加大租赁住房供应。五是修改出台2018《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动态管理力度,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150套,重点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小学陪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先保障城区内生活困难残疾人、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今年通过批县级电视台公示,分配入住符合条件公共租赁住房311我县先后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431套,其中:海原县城建设完成3785套176631.98平方米,房建总投资总投资3079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4415.8万元;海兴开发区开工建设4439套222697.15平方米,房建总投资总投资38851.7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3689.968万元,截止目前公租房全部竣工。县城全部完成配租,海兴开发区公租房分配均由海兴开发区负责分配,目前完成配租1326户,其余正在陆续分配。

)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2018年下达我县棚户区改造任务是2500,目前已完成2500套,占全年任务的100%。截止12月份已完成丈量1118户,签订协议863户。我县始终坚持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一是夯实责任,解决推进慢的问题。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成立指挥部,明确级领导包联,夯实部门和街道办的包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积极统筹建设安置房房源,并将安置房源进行信息公开,方便被征收户及时掌握情况。对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在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并与被征收户签订房屋拆除安全协议。三是协议征收,解决征迁难的问题。坚持以民为本,充分考虑拆迁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采取协议征收的征迁模式,以及货币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坚持公开透明,将房屋面积、评估结果等基本信息,向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疑虑。坚持依法征迁,聘请律师全程参与征迁,为征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征迁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截止目前,完成东城小区870户住宅和180户商网拆迁安置户分配工作,向阳小区93户住宅和38户商网拆迁安置户选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建设责任。一是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把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二是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责任制。三是将此项工作列入海原县城市重大重点工程,实行限时制、责任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按照限时制、责任制的要求,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观摩、一月一通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工作任务、责任、时限、奖罚“四明确”。二是建立了旬报、月报和重点督查制度,有效推进了安置住房项目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安置住房各种内业资料库。从项目建议书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个细小的环节资料都进行分类整理、建档立卡,形成了一整套较完备的内业资料管理体系,使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规范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行为、工程主体结构及钢筋、混凝土、建筑节能等主要建筑材料的质量、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二是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充分了解工程质量真实情况,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尽责,杜绝一切不良现象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流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县财政设立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并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虽然年初已列入县财政预算,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在政府投资方面仍然力不从心棚户区改造困难群众比例较大老旧建筑较多,棚改任务重。棚户区居民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拆迁安置工作面临较大压力远远超出政策范围,阻碍了征地拆迁的开展。同时,实施依法拆迁,程序复杂,所需时间长,致使项目推进缓慢加之征收成本和土地收益回报较差,难以平衡,到账资金使用率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保障房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与商业银行对接,争取商业贷款争取各项补助资金。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安居工程、安全工程。

三是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工程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严格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完成既定建设任务。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定期开展安置住房建设专项检查,做好项目建设信息上报工作,定期报告建设进度。继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加强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要统筹好城市发展和棚户区改造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公共配套设施,逐步推进城市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居住问题。采用规划先行办法,推进城市发展的合理布局,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质量。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