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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25-0004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03 10: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各有关部门:

现将《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26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312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32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生态发〔20252号)和《中卫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卫生态发〔20252号)要求,现制定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压实各有关部门烟花爆竹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单位的作用,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宣传发动、巡查防控、执法查处等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

(一)全年禁止燃放地点

1.机关办公场所;

2.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

3.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4.海原县汽车站,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等交通设施安全保护区;

5.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加油(气)站、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

6.南华山、西华山、草原、荒山、林地、太阳能光伏板区等重点防火区;

7.海原县地震博物馆、海原县博物馆等保护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地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各乡镇(街道)、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和管辖范围统一制作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牌(附件2),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二)限制燃放时间和地点

1.限制燃放时段。除婚丧嫁娶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外,限定燃放时间为2026216日(除夕)至224日(正月初八)7时至24时,33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2.限制燃放区域。城区:东至华润大道,西至华山路,南至文昌路,北至运昌路、东盛路连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划定为限制燃放区域。

(三)重污染天气时段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分析预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证,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和焰火燃放许可证,查处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测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资质严格审查和监管,要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使用不具备资质、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规经停、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管,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综合执法部门依法管理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仪馆、陵园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教育部门负责针对中小学校师生群体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宣传。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范宗教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活动中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物、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点场所等重要区域的监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在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使用。

邮政单位要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禁邮寄快递烟花爆竹。

旅游文体、商务、气象、新闻传媒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排查重点村落。各乡(镇)要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排查,全力查剿非法制贩黑窝点。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座谈、农村大喇叭宣传等方式,宣讲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全面排查重点场所。各乡(镇)要组织村(社区)网格员,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排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大型院落、租赁仓库、废弃厂房、养殖场等易滋生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重点排查关闭退出闲置仓库、厂房。三是排查管控重点人群。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对有非法生产、储存前科、掌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被打击处理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人员等重点人群,对其居住地、落脚地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建立台账,严防从事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配合对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以及流动、露天经营商贩等场所排查,及时发现、查缴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依照职责查处非法经营销售单位。加大宣传发动,督促商户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严禁非法储存、批发、销售烟花爆竹。

(三)加强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单位)加大对运输单位、物流企业、寄递网点的非法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的排查、检查,掌握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底数,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物流企业要严格落实货物受理环节抽检抽查、托运人实名制、托运物品登记和信息留存等安全管理制度,寄递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严厉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针对性宣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严重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运输单位、物流企业、邮政企业等从业人员对非法烟花爆竹辨识能力,切实增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乡(镇)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全面加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村庄(社区)、村组三级禁限放监管网格作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教育部门要在重点时段组织烟花爆竹安全进课堂活动,宣传讲解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和禁限放政策。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因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属地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依规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联动。各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联动配合,共同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源头治理。元旦、春节前夕,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集中对辖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对货车、面包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路边出摊设点占道销售进行清理整治;集中梳理一批辖区内违规销售、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以及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捣毁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二是进一步加强禁限放宣传。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依法告知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各乡(镇)及有关责任单位,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广泛进行宣传告知。组织开展全媒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做到实体宣传和媒体宣传同跟进、共响应、齐发力。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止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条件的要在网络上开辟专栏,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网络媒介及各种信息平台,广泛发布禁止燃放提示。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管控。各乡(镇)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村(居)委会、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周密详实的分片包干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人头,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乡村小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业单位,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和查处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二)启动节点联勤。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及重点管控期内(重污染天气时段),启动节点联勤、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各乡(镇)、责任部门要组建专门工作小组,深入辖区联动联勤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确保重点管控期内我县不发生影响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一是落实特别管控。元旦、除夕至年初二、元宵节、二月二以及重点管控期(重污染天气时段),全天实行特别管控,禁燃放区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志愿者参与管控行动,管控力量要分布到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巡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二是加强执法查处。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市场联合检查,依照职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宣传禁止燃放工作,依法查处街面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要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处理。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人员,要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由新闻单位予以曝光。三是加强举报奖励。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进行核查反馈。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市县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包保责任人名单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统一标识牌图样

  


附件1:

海原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包保责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乡镇包保责任人信息

村(社区)包保责任人信息

备注

责任人

职务

名称

责任人

职务

123

海城街道办

马宝虎

党工委书记

东城社区

黎盛生

党支部书记


124

团结社区

苏卫明

党支部书记


125

西湖社区

  

党支部书记


126

南苑社区

马福有

党支部书记


127

文联社区

王小平

党支部书记


128

幸福社区

黑正刚

党支部书记


129

建设社区

田小军

党支部书记


130

黎明社区

  

党支部书记


131

北坪社区

张汉虎

党支部书记


132

海城镇

王珲敏

党委书记

北海村

田士宝

党支部书记


133

王井村

冯茂贵

党支部书记


134

山门村

  

党支部书记


135

武塬村

张廷荣

党支部书记


136

段塬村

刘金成

党支部书记


137

堡子村

马桂鹏

党支部书记


138

高台村

田风清

党支部书记


139

水洼村

田进科

党支部书记


140

高崖乡

王枭

党委书记

高湾村

马进川

党支部书记


141

高崖村

杨雪梅

党支部书记


142

红岸村

杨文辉

党支部书记


143

三分湾村

贺成保

党支部书记


144

新民村

杨国福

  


145

联合村

黄继平

党支部书记


146

红古村

马青福

党支部书记


147

香水村

马海付

党支部书记


148

草场村

邵复奇

党支部书记


149

振兴村

罗峥荣

党支部书记


150

甘城乡

妥成君

党委书记

甘城村

何有玉

党支部书记


151

双井村

杨天军

党支部书记


152

乔畔村

张正林

党支部书记


153

久坪村

  

党支部书记


154

吴渠村

马向东

党支部书记


155

三台村

沙彦彪

党支部书记


156

武塘村

  

党支部书记


157

关庄乡

尹雪峰

乡长

关庄村

张学军

党支部书记


158

窑儿村

段国军

党支部书记


159

庙湾村

田昕炜

党支部书记


160

高台村

刘立丰

党支部书记


161

宋庄村

赵俊杰

党支部书记


162

曹洼乡

田地

党委书记

曹洼村

杜永平

党支部书记


163

脱烈村

缑志全

党支部书记


164

硝沟村

杨应祥

党支部书记


165

冶套村

李成贵

党支部书记


166

白崖村

马宝成

党支部书记


167

关桥乡

罗成玉

党委书记

贺堡村

刘进文

党支部书记、主任


168

方堡村

  鸿

党支部书记、主任


169

马湾村

田彦宝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0

张湾村

张信武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1

关桥村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2

脱场村

田玉荣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3

八斗村

张永玉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4

王湾村

王正祥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5

冯湾村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6

罗山村

冯世魁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7

麻春村

董鹏高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8

  

  

  

  

  

  

  

  

  

  

红羊乡

  

  

  

  

  

  

  

  

  

  

  

  

  

  

  

  

  

高敏

  

  

  

  

  

  

  

  

  

  

  

  

  

  

  

  

党委书记

  

  

  

  

  

  

红羊村

  

党支部书记、主任


179

安堡村

庞生岗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0

红堡村

杨海涛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1

张元村

张汉东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2

术川村

冯应武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3

石塘村

安永丽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4

前进村

吴向宏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5

刘套村

田进生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6

杨明村

杨春林

党支部书记、主任


187

贾塘乡

王建勋

党委书记

王塘村

李国辉

党支部书记


188

双河村

田进宝

党支部书记


189

堡台村

田希鑫

党支部书记


190

后塘村

田术兵

党支部书记


191

贾塘村

田建军

副主任


192

南河村

田兴财

党支部书记、主任


193

黄坪村

田兴林

党支部书记、主任


194

贾塘新村

马志虎

党支部书记、主任


195

马营村

  

党支部书记、主任


196

九彩乡

洪兴志

党委书记

九彩村

陈有花

党支部书记


197

元套村

杨志旭

党支部书记


198

马圈村

马廷奎

党支部书记


199

新庄村

马明贵

党支部书记


200

李俊乡

曹瑾

党委书记

李俊村

  

党支部书记


201

红星村

杨百俊

党支部书记


202

蔡祥村

杨万荣

党支部书记


203

联合村

姚虎刚

党支部书记


204

团结村

  

党支部书记


205

蒿滩村

马红星

党支部书记


206

李旺镇

李伟保

党委书记

李果园村

杨正国

党支部书记


207

杨堡村

杨志海

党支部书记


208

杨山村

  

党支部书记


209

七百户村

蔡晓军

党支部书记


210

团庄村

马林福

党支部书记


211

北滩村

丁有仁

党支部书记


212

团结村

马彦玺

党支部书记


213

李旺村

张静霄

党支部书记


214

马莲村

马玉虎

党支部书记


215

红圈村

马进成

党支部书记


216

新源村

黑志鹏

党支部书记


217

韩府村

黄占博

党支部书记


218

二道村

李荣忠

党支部书记


219

罗川村

马俊海

党支部书记


220

三河镇

秦勇

党委书记

黑城村

雪玉明

党支部书记


221

六窑村

  

党支部书记


222

团庄村

  

党支部书记


223

苋麻村

兰治洲

党支部书记


224

四营村

李秉刚

党支部书记


225

红城村

夏志慧

党支部书记


226

唐堡村

戴永强

党支部书记


227

坪路村

计碧刚

党支部书记


228

小河村

刘志甲

党支部书记


229

代店村

柯生花

党支部书记


230

辽坡村

杨生花

党支部书记


231

鹭海村

马生元

党支部书记


232

富陵村

罗成军

党支部书记


233

凤凰社区

罗彦礼

党支部书记


234

兴业社区

马玉东

党支部书记


235

史店乡

杨如海

党委书记

史店村

  

党支部书记


236

苍湾村

马国荣

党支部书记


237

徐坪村

李成军

党支部书记


238

徐坪村

何风梅

主任


239

田拐村

杨彦俊

党支部书记


240

大川村

王义祖

党支部书记


241

大川村

王义虎

主任


242

米湾村

  

党支部书记


243

前川村

杨彦昌

党支部书记


244

树台乡

李瑛

党委书记

树台村

  

党支部书记


245

二百户村

  

党支部书记


246

红井村

王进福

党支部书记


247

大嘴村

田进梅

党支部书记


248

龚湾村

田占清

党支部书记


249

新庄村

李进刚

党支部书记


250

韩庄村

王彦平

党支部书记


251

相桐村

张建国

党支部书记


252

浪塘村

吴帅江

党支部书记


253

西安镇

陈冬子

党委书记

西安村

  

党支部书记


254

园河村

张学娟

党支部书记


255

范台村

马举忠

党支部书记


256

盐池村

邓海林

党支部书记


257

薛套村

张鹏虎

党支部书记


258

付套村

张建成

党支部书记


259

胡湾村

顾文昇

党支部书记


260

小河村

张学强

党支部书记


261

白吉村

李有文

党支部书记


262

菜园村

马应杰

党支部书记


263

郑旗乡

李文福

党委书记

郑旗村

李成发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4

撒堡村

撒占义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5

撒台村

李丙龙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6

南山村

撒世芳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7

中坪村

李成福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8

吴湾村

马应海

党支部书记、主任


269

西沿村

李永强

党支部书记、主任


270

七营镇

冯克勇

镇长

五营村

朱志强

主任


271

杨堡村

马进怀

党支部书记、主任


272

南堡村

韩得仁

党支部书记、主任


273

砖窑村

  

党支部书记、主任


274

下套村

马金山

党支部书记、主任


275

马堡村

马志龙

党支部书记


276

北咀村

赵全明

党支部书记


277

马莲村

顾雪梅

党支部书记


278

高崖村

马彦江

党支部书记


279

张堡村

张社安

党支部书记


280

七营村

赵明军

党支部书记


281

柴梁村

杨建忠

党支部书记


282

盘河村

杜生学

党支部书记


283

八营村

李文恩

党支部书记


284

五营村

朱志强

主任


285

杨堡村

马进怀

党支部书记、主任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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