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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 “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22-0002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25 17:2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

“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管所、股、队,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水平,切实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监管力度,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反三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中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决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安委发〔2022〕4号),《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决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委发〔2022〕3号)为抓手,集中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和查处“三违”行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法治秩序。推进企业隐患“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反三违”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单进虎县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汉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县局特设股股长、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所要成立组织机构,切实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各市管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以及工作情况的通报、上报等。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机电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

(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9)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

(10)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11)安排工人工作超过法定劳动时间的。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攀、坐不安全位置;

(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情况。企业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机制,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等措施。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月)。县局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并迅速安排部署,督促企业制定“反三违”专项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5月)。各企业要动员全体职工全面细致查找本企业、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9月)。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及各企业要突出对承包、转包、分包、外包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三违”问题,要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对发现的强令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落实行刑衔接责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1月)。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要认真总结分析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反三违”专项行动成果。对前一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采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回头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企业谎报、瞒报、拒不整改问题隐患的行为,通过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及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三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反三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全力抓,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二)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重点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督查检查要做到“四个全覆盖”:督促所有企业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全覆盖;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覆盖;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全覆盖。通过督查检查,推动企业从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及各企业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强化典型引领,对工作有特色、有效果的及时跟进报道。要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三违”工作,主动举报“三违”行为,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因严重“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要及时公开曝光。

(四)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及各企业在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将“反三违”专项行动与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三违”行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突出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与《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本质安全基础决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委发〔2022〕3号)相结合,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县局相关科室、各市管所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每月14日前报送一次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11月1日前,报送“反三违”专项行动书面总结材料。

附件:海原县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原县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统计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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