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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9/2021-0037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3 10:1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市管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管局各股室、各所、各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控能力水平。特制定印发《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做好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海原县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控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关于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深度融合,基于特种设备失效模式、潜在风险、事故影响程度和特种设备数量等因素,分类实施,合力推进,切实把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风险的重要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控能力水平,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2021年6月底前,持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对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3.2项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5类使用单位,基本上建立起双重预防体系。

三、推进原则

(一)实事求是,简便易行。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为抓手,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深度融合,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设备特点,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使用管理要求,既要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又要简便易行、管用实用,确保建设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

(二)落实责任,重在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在运行、重在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照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细则、实施指南等地方标准,将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发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作用,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加强督导,持续提升。各市场监管所要采取组织辖区企业现场观摩标杆企业、协助企业进行建设评估、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双体系建设等措施,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高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的针对性、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技术服务机构、评估机构要结合开展技术服务和评估工作,及时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支持,有效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实效。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标准编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鼓励安全管理基础好的的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参与锅炉、氧舱、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编制工作,申请立项地方标准,拓宽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覆盖面。

(二)深入学习双重预防体系标准。2021年特种设备服务培训计划中,将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标准的学习作为重点培训课程,学习借鉴“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的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法,及时宣贯各项实施指南和建设评估标准,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体系建设水平,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三)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培育。各市场监管所和执法中队,要对对市级和区级标杆企业做好服务,协助企业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建设工作。创建过程中要多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邀请省局专家领导或先进标杆企业深入企业进行精心指导,协调建设评估单位及时普及评估标准,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同时积极组织其他同行业企业到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放大标杆企业示范效应。

(四)分类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是建立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各企业要参考指南和标准,结合实际,基于特种设备失效模式、潜在风险、事故影响程度和特种设备数量等因素,分类推进建设。一是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5类使用单位,以前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督促对照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对照标标杆企业,2021年6月底前基本上建立起能有效运行的双重预防体系,并持续提升运行质量。二是其他使用单位在2022年年底前,在原有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基础上,细化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以特种设备为主要生产工具的企业单独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

(五)有序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依托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机构,依据相关行业评估规范,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岗位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为重点,分层级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估。

(六)强化执法检查倒逼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内容纳入到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隐患整治行动之中,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做到特种设备底数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清和风险隐患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未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风险隐患管控排查不力、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并督促企业整改,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设双重预防体系作为特种设备安全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详细摸清辖区内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的真实情况,强力推进实施。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小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推进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主体,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要按照委托或合同约定,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各市场监管所是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监管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县局加强与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要意义、基本知识、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的宣传,发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挖掘和推广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宣传先进经验,积极打造亮点。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企业,一律倒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一律倒查发生事故风险点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对因搞形式、走过场,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2022年5月12日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上报县局特设股。联系人:罗成龙,联系电话:0955-4015790 电子邮箱:t40157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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