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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暨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21-00008 文号 海安委发〔202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02 16:4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2021全县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全委会议和全国、全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决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战役,加快构建六大体系,提升六种能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争取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22以内,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率及人员死亡率控制在零以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一)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行动。

1.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精确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4.精确把握新时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的方向认真分析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完成海原县“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建设三个方面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构建应急指挥体系,提升科学处置能力。

5.准确把握“统”与“分”,无缝对接“上”与“下”,对标国家、区、市应急指挥体系构成,按照“基本对应”原则,推动健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全贯通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架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完善应急指挥基础数据,建设信息报告、信息共享“一张网”,指挥决策和调度“一键通”,加强指挥训练,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7.完善联动协作、联席会议、联合保障等制度,密切部门之间、军地之间的协作关系,形成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协同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8.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理论研究、会商研判、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决策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9.着力建强专业精湛、装备精良、反应快速的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确保通信联得上、现场看得见、队伍拉得出、灾害救得好,为科学处置提供支持和保障。(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三、构建风险防范体系,提升源头管控能力。

(一)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

10.危化品专项整治深化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实行“一企一策”固化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聘用专家辅助监管执法制度,指导企业培养建立安全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建局)

11.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全面增强监管合力,依法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大露天矿山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

12.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公交车等交通工具以及车站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酒驾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13.城市建设及市政运行专项整治以防坍塌、防高空坠落文明工地创建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风险,加强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开展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行业以及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体检,加强日常安全巡查与维护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

14.消防专项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商场市场、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各负有消防安全职责单位)

15.校园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突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重点方面,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和电网线路、水电暖设施设备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做好学生安全宣教工作。(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16.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指导、督促、调度职能和安委办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推动各专项牵头部门扎实推进危险废物、油气长输管道、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农业农村(农机、农药)行业商贸流通领域文化旅游广电系统、气瓶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锚定本质问题和关键症结,在“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筑牢自然灾害“防护墙”。

17.争取县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盘子,年内完成民兵应急救援队训练场和应急救灾(援)物资库建设项目立项。(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18.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将海城街道办南苑社区3个社区创建为全县首批综合减灾示范试点社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切实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点带面,推进全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海城街道办、三河镇,配合单位:县应急局)

19.全力做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地震局牵头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局牵头)气象灾害(气象局牵头)、森林火灾(自然资源局牵头)等主要灾害的致灾调查与评估,开展房屋(住建局牵头)、市政设施(住建局牵头)、交通设施(交通运输局牵头)等重要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开展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应急局牵头),开展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应急局牵头),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应急局牵头),开展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汇集形成第一批试点成果为全面开展普查任务提供可供推广与借鉴的海原县普查样板”。(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按照“三年明显见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应急局牵头)、生态功能区修复(自然资源局牵头)、地震易发区房屋改造加固(地震局牵头)、防汛抗旱水利提升(水务局牵头)、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自然资源局牵头)、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应急局牵头)、自然灾害检测预警信息化(应急局牵头)、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应急局牵头)8项重点工程建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应急指挥信息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全县防灾应急处置能力(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1.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汛前完成防汛预案修订加强监测,确保防汛值班及水雨情信息的准确传递,明确值班人员及职责,遇重大突发天气情况,强化值守力量,保证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的及时传递,并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在重要天气过程和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时加密河流水情监测频次,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确保安全度汛。(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及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2.构筑完善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织密扎牢森林防火网。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牢固树立管火先管人的思想,着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依法安全用火意识。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护力度,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隐患,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火灾扑救安全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南华山管理处,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3.加强抗震救灾准备工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单位间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抗震救灾联动等工作机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突出做好“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的演练活动,提高公众对地震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灾情获取能力建设,及时更新灾情速报人员信息,明确信息报送渠道和步骤,全面提升灾情速报能力,在震后第一时间主动上报灾情信息,并做好后续工作。(牵头单位:县地震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四、构建应急力量体系,提升救援实战能力。

    (一)健全预案体系

24.高质量推进预案编制修订,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制修订。紧紧围绕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健全完善预案制修订、演练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5.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全面覆盖、政企联动、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优化力量布局。

26.落实《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优化救援力量布局推进以消防救援队为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专业性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业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保持与蓝天救援队及社会企业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7.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一支30人以退役军人为主的快速反应应急救援队伍,平时从事应急管理服务和演练,战时用于抢险救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8.按民兵建制方式组建120人的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强应急装备(牵头单位:县人武部,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9.完成李旺消防救援站建设。(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李旺镇,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提升保障效能。

30.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加强实物储备、完善社会储备、鼓励家庭储备。采购帐篷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水下搜救机器人、高喷消防救援车、消防抢险救援车等应急装备,配置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31.健全优化会商研判和救灾物资快速调拨机制,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2.规范救灾捐赠管理,健全与相关部门衔接机制,提高救灾捐赠工作精准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

五、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提升智慧应急能力。

33.建设应急指挥平台。结合国家、区、市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系统全面升级,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整合自然资源、水务、地震、消防等部门数据,实现事故信息报送“一张网”、指挥调度“一键通”、应急管理“一张图”。(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4.建设综合预警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乡安全等领域的系统融合和智能升级,打造集成高效统一的事故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商务局等单位)

35.推进卫星监测信息成果使用。发挥气象部门卫星监测技术优势,有效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推广卫星监测等新技术在露天矿山、高风险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区域风险早期识别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县气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应急局等单位)

36.加快建设物资储备信息平台。以县应急救援物资库为重点,行业物资储备为辅助,推行应急力量装备资源和救灾物资电子台账化管理,满足应急救援智能化、模块化、快速化需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单位)

六、构建法规制度体系,提升法治应急能力。

37.严格监管责任。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构建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实行监管全覆盖,防止“不审批就不监管”,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完善问责体系,把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严肃事后追责,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

38.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分级分类监管,坚决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问题。坚决执行“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提升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

39.严格落实安全承诺、失信惩戒、安责险等制度,强化社会化治理。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提高执法震慑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

40.全面推行计划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减少随意性,增强严肃性,确保执法科学、规范、有效。(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1.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事故结案后一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单位)

七、构建共建共治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42.结合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整合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等队伍资源,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及救援人员力量,建立“第一吹哨人”制度,发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信息员哨点作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

43.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增强第一时间应对和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

44.举办全县领导干部理论大讲堂、应急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企业、社团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及“百千万”工程培训班,提高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和社会知晓度,加强与宣传、教体、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宣传“五进”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

45.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探索通过安全技能竞赛、应急演练、主题宣传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构建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牵头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

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

46.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培根铸魂,筑牢思想根基,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构建与应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党建工作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坚决打赢救援实战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7.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把作风纪律建设引向深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精神。紧盯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应急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新进展。(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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