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20-00004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20〕6号 | 生成日期 | 2020-02-25 11: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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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行业监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对已复产企业要开展安全风险“回头看”,增强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复工复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风险研判,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深入分析当前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支持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
二、切实抓好复工复产企业分类指导。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从区域安全发展的全局高度,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采石场要紧盯高边坡垮塌及堆土场垮坝等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复工复产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要加强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酒精等消毒用品安全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人员密集出行的实际,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环卫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重大隐患不消除不得复产、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不得复产、安全条件不达标不得复产、员工健康情况不明不得复产、员工体温监测和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得复产、重要岗位人员不全不得复产”的要求,坚决避免复产复工环节发生事故。各企业要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分片包干,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五、加强值班值守,时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值班备勤。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出现事故灾害及时有效应对。消防救援大队要更加精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疫情下的抢险救援预案、力量、装备等各项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视灾情为命令,冲锋在前、有力处置。各乡镇、行业监管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关注近期气象变化规律,加强分析研判和预案演练,强化重点防范应对措施,严密落实火源管控和火患治理责任,加强火情监测预警,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