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22/2019-00029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19〕12号 | 生成日期 | 2019-03-24 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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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及重大灾害性事故。现就我县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范围内开展重大风险排查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研判当前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范围及分工
(一)公安局负责排查危险品、道路交通行业领域;
(二)发改局负责排查电力、新能源行业领域;
(三)工信商务局负责排查危险化学品、建材、机械、纺织、商贸行业领域;
(四)住建局负责排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行业领域;
(五)交通局负责排查公路、桥梁、“两客一危”行业领域;
(六)水务局负责排查水利工程单位、水利施工企业行业领域;
(七)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火行业领域;
(八)应急管理局负责排查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九)市场监管局负责排查特种设备行业领域;
(十)文广局负责排查文化、旅游行业领域;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职责,负责排查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
三、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企业或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彻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强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重大风险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的热情,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重大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9日将本单位重大风险排查台账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重大风险排查台账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
附件
重大风险排查台账
排查单位: 排查日期: 年 月 日
重大风险名称 | 具体位置 | 现状 | 风险 等级 | 可能造成的危害 | 控制措施 |
备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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