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19-00028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19〕15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04 16: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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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宁安委〔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附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的紧急通知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