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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19-00027 文号 海安委办发〔2019〕14号 生成日期 2019-04-04 16:3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了《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2019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2019年度全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关于“推动构建六大体系、组织实施六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就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深化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运行、管理等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及阶段任务

2019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高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经营)、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90%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并建立形成常态化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一)2019年。完成各行业领域安排部署和重点企业创建启动,完成现行标准下达标企业的整改提升和抽查验证。年内启动达标创建工作的企业要达到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的60%。

(二)2020年。全力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认定、管理工作,严格把关,高效服务,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推进,力争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达到80%。

(三)2021年。继续抓好评审、认定、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不低于95%,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整体达标率不低于90%。

三、主要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部署启动创建工程。各行业领域全面部署启动创建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积极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并扎实推进。(时限:2019年6月底)

(二)认真组织宣传。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宣传,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促进企业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时限:2019年7月底)

(三)推动达标企业提升。2019年以前达标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化企业,全面开展自评整改工作,提升完善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对整改和运行情况的抽查验证要作为本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行政执法计划。经抽查验证达不到相应等级评定标准的企业,公告撤销称号,并通报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的享受资格。(时限:企业自评整改2019年7月底,抽查验证2019年12月

(四)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对各地创建工程推进情况和各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时限:2020年6月底)

(五)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将创建工程推进和企业达标率列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工作落实。(时限:每年年底前)

(六)适时组织中期推进。及时总结创建工程实施经验成效结合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召开全现场会,交流经验,总结问题,推动创建工程有力有序推进。(时限:2020年8月底)

(七)扎实开展“回头看”。对创建工程实施以来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在执法检查中抽查验证不少于20%,对不符合运行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标准得到全面有效运行。(时限:2021年8月底)

(八)全面进行总结提升。召开全创建工程总结提升会议对三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常态化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组织实施创建工程:

(一)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推动辖区企业抓好落实。

(二)应急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烟花爆竹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三)发改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地方电力、新能源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信商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危险化学品、建材、机械、纺织、商贸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五)住建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达标创建工作;

(六)交通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达标创建工作;

(七)水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施工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八)文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旅游等行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九)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推动本行业领域或本系统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五、创建步骤

各行业监管部门先期发布行业创建标准,企业踊跃报名,行业监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报县安委办备案。评价过程中企业先自行评价,行业监管部门再评价,最后全县统一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责任。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开展创建工程的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措施,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安委办每年将对各单位组织推进创建工程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创建实效。广大企业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照评定标准各级各类要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全员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四个标准化”,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实现安全发展。要按照标准化动态循环管理的要求,在保持标准体系有效运行的同时,注重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逐步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企业树立标杆。

(三)加强部门配合,合力推进创建进程。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进企业工艺设备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各级工会要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技能比赛、师徒帮教、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安全管理和员工操作行为标准化。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把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理作为检查重点,推动行业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创建管理,大力规范评审程序。行业监管部门是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结果认定的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和认定流程,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创建高质量,评审高效率。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包办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标准化达标与实际运行管理“两张皮”问题。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引进到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来,积极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优势。

(五)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领域企业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加强对未达标和达标等级低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及时将新增行业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督促已达标企业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予以降级或撤销。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标准化最低标准,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或事故多发频发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督促其改造提升,升级达标。

(六)加强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创建热情。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激励政策,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简化许可审批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激发企业的标准化创建热情。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社会信用、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和评先评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资格荣誉评定方面优先支持或推荐达标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或推荐达标企业申报自治区质量奖、宁夏名牌产品等资格荣誉。

(七)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栏,大造声势,营造氛围。要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内审员的培训,组织培植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企业,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

请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2019年419日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程进展情况分别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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