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安全生产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海原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18-93010 文号 海安委办发〔2018〕46号 生成日期 2018-07-31 22:09: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安监局

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海原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随文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海原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区域全覆盖,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70号)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创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以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及以下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厘清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以下简称网格员),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依托既有网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依托现有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和各级网格员开展,最大限度协调利用既有网格资源,注重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或安全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注重条块结合。网格原则上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即平面辖区的“块”),尽量不打乱现行网格划分,主要突出功能扩展。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主线(即纵向监管的“条”),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合理匹配网格员。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划分为多个网格;商贸聚

集区域可划分为独立网格。对于规模大、规格高、安全风险高或与基层监管力量不匹配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由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监管,不纳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范围。根据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监管重点等情况,可适度调整网格定格范围和网格员的设置,使网格员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相匹配。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海原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工作。
    长:许正清  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爱强  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员: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马守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忠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的划分
  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责任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分解,并按一定地域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这个监管模式,我县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划分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即平面辖区的“块”),以县政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主线(即纵向管理的“条”),实行县级领导、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 “一纵三横”的三级网格管理。
  “一级网格”:县政府为安全生产监管“一级网格”,即县政府、县安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立体式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安全生产监管“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居、社区)委会为安全生产监管“三级网格”。
  (二)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1.县人民政府。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副县长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县安委会。监督、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和县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履职情况,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工作;制定综合监管计划,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3.县直各部门。县级各部门要按照“三定”职责规定和《海原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责任具体细化到部门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的职责。
  1)制定本部门《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将监管的行业企业以乡镇为基本单位进行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2)建立监管责任台账,按职责分工,每个监管网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2名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分管范围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4)建立事故隐患台账。依托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本部门事故隐患台账,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三)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乡镇乡(镇)长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到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形成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1.制定辖区《网格化安全管理方案》,以行政村(居、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网格,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区;并督促辖区内村(居、社区)建立健全村级监管网格。
    2.建立监管责任台账,每个责任区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各村(居、社区)委会包村站所长、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建立企业基础台账。按照“属地、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据企业归属权限、行业分类,组织开展监管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摸底统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客货运输、火灾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辖区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档案。
    4.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建立本乡镇事故隐患台账,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四)三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村(居、社区)委会在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划分本辖区安全管理责任范围,在村委会班子成员中确定一名安全生产联络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联络检查等工作,配合包村干部和安全检查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向属地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政府及网格责任人,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网格化安全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顺利开展,将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阶段(2018年7月31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对事故隐患、突出问题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的基础台账和档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网络图。网格化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形成网格阶段(2018年8月11日至8月31日)。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域、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编制《监管责任分工图》,全面启动网格化监督管理,确保网格有序运行。
  (三)总结提高、建立机制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20 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网格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运行,收到明显效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筑牢防控一线,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善于在推广的过程中,把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适时进行协调、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图(县政府)

      2.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图(县安委会)

3.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样图(县直部门)

4.海原县安全生产二级网格化监管样图(乡镇)

5.海原县安全生产三级网格化监管样图(村、社区)



附件: 附件1: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图(县政府)
附件: 附件2: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图(县安委会)
附件: 附件3:海原县安全生产一级网格化监管样图(县直部门)
附件: 附件4:海原县安全生产二级网格化监管样图(乡镇)
附件: 附件5:海原县安全生产三级网格化监管样图(村、社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