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22/2018-92994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18〕6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3 17: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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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安监局 |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中卫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降雪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卫安办发〔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卫市安委办《关于做好降雪低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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