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22/2018-92991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18〕3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24 17:13:00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安监局 |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1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考核组对全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通过听、看、查、评等方式,现场抽查考核了固原市、吴忠市,延伸考核了原州区、彭阳县、青铜峡市、盐池县四个县级政府和6家企业。1月13日,考核组反馈了考核情况,在充分肯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考核反馈会上,咸辉主席明确指出,考核组反馈的问题虽然发生在自治区层面和被抽查考核的市、县(区)和企业,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充分反映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不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人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法规上、口头上,对考核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彻底整改。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考核组整改要求和成辉主席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细化问题意见建议整改分工
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考核组考核反馈会上,指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和三点意见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1.政府安全管理有待加强。基层单位或部门的相关工作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发现有的县区未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县区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力度不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明显不足。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责 任 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1月底
整改措施:县有关部门对各自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要加强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措施力度,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达到规定的比例。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被考核的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实不严的状况,个别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不明确,相关制度不完善,对危化品监控不严,有的企业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现象,甚至有企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其他开支。在查阅企业资料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时,发现有的员工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了解、不熟悉。
责任单位:各企业
督办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整改时限:2018年1月底
整改措施:一是各企业在2018年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存档备查;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以上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依法严厉惩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双重预防控制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基层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力度还不够,个别企业应急演练后未认真评估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个别区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未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有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企业生产经营衔接不够,对部分隐患治理未做到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责 任 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措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并督促做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衔接,对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其纳入年度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4.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工作推进力度不够。考核中发现,部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按要求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责任单位:各企业
督办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措施:一是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2018年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县安委办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强化考核。三是落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监管执法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将以上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依法严厉惩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考核组提出的三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从考核情况看,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安全管理、人员教育、风险辨识、隐患查治、应急管理等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注重企业员工职业健康。建议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主动、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2017年自治区工矿企业虽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工矿商贸事故中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类型事故仍有发生。考核组在宁夏考核期间,1月10日,银川市灵武市发生一起煤矿冒顶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事故值得大家警醒,也反映出宁夏区安全生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加快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加强预防,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三点建议,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将其纳入2018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长期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减、救”工作,强化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把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强化措施,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考核组提出的建议,是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把脉问诊后开出的宝费“药方”。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问题、查找根源,切实对症下药、对标管理,坚决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行动要迅速。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考核组的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梳理,找短板、找差距、找不足,制定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落实过程中决不能拖泥带水、避重就轻,决不能一说了之、敷衍塞责,要使考核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每一项要求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机制要完善。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对《海原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把更多功夫下在平时、用在日常,把更多精力放在抓重点、补短板上,把更多时间用在防风险、强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从源头严把安全准入关。我县将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将干部任用与安全生产绩效相挂钩,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依法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约束力度,落实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黑名单”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要抓好当前。自治区“两会”正在召开,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临近,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促销展会等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敏感期、关键期。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不放过任何环节,不留任何死角,及时化解安全事故风险。要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别要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力度,坚决消除问题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防范、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请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情况,并于1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