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委办发〔2017〕47号
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暨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事,加之端午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且当前正值汛期,强降雨天气可能持续,并伴有雷电、大风、大雾、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洪涝、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所以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分析研判,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抓好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党代会和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我县自治区党代会和端午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精心组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有关部门要调集精干力量,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党代会、端午节及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检查,重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肃问责”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单位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对政令不通的要追究责任。要狠抓典型,以案说法。对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严重、久拖不改以及其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要集中查办几起典型案件,同时要公开曝光、跟踪报道、形成震慑并以案说法。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格落实“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原则,在各个领域和行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突出抓好以下七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及早修订完善预案,做好运力安排,强化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及旅游沿线的交通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严防超载,确保学生放学返校安全。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组织乡镇干部,协助乡镇派出所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确保乡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雨季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地质环境易受影响等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加强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整治工作。县住建等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支架垮塌、高空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基坑开挖、高空作业、机械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建设单位提前采取防护措施。遇有灾害性天气期间,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严防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县消防等部门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娱乐场所、医院、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县公安部门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县国环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真正做到防汛“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确保党代会、端午节及汛期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
五是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县商经、住建、发改等部门要认真抓好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做好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加强防汛工作,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六是强化旅游领域安全监管。县文广等部门要以天都山、灵光寺、牌路山等各旅游景点景区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对旅游线路、运载工具及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同时,加大旅游安全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游客注意旅游安全,确保假期平安、稳定。
七是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监管。县林业、南华山管理处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游客带火种进入林区,严格控制好野外用火。森林防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加大巡查和瞭望工作力度,一旦发生火警,做到及时报告、扑救。明火扑灭以后,要派专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杜绝小火酿成大灾。
其他行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各自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整治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安全监管。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要认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四、严明纪律,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自治区党代会和端午节期间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二要密切关注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强风、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三要配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物资,严阵以待,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四要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