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22/2017-01451 | 文号 | 海安委办发〔2017〕25号 | 生成日期 | 2017-03-2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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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安监局 |
海安委办发〔2017〕25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深化改革,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风险控制和隐患查治,加强基层基础,力争重特大事故“零控制”,以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
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1.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成立全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等。
2.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
(1)规范完善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乡镇、部门安委会主任一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行政负责人分管,并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参照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标准,逐步落实各乡镇、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津贴。
(2)按照《海原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即:各乡镇、部门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将安全责任作内部分解,以乡镇、村(社区)为单位,划分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以县政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主线,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3.修订全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海原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内容清单,厘清责任,划清界限。
4.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鼓励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电力、机械和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80%以上。
二、大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救援队伍。建立一支由消防大队现有专业人员组成的海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抽调全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人员组建一支可靠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专门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督促、指导重点企业组建本企业专兼职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以全面检验和锻炼应急救援队伍为出发点,以提升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推进应急管理,完善和改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为目的,一是全县组织开展1次政府主导、乡镇配合、多部门参与、政企衔接的综合应急演练;二是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监管实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督导、检查本行业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7.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政府主导,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物资管理水平。
8.建立民间特种设备及特殊人员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库。为有效补充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资源的局限性,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紧急调配机制,对全县民间特种设备及特殊人员应急资源摸底、建档,建立民间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库。
9.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网络体系。建成海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室,配置移动单兵应急终端2套、应急指挥系统1套,构建全县及重点企业两级联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网络体系,并与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室实现互联互通。
三、推进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10.提高企业安全风险的可控性。按照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六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检查常态化、宣传立体化、责任实名化)目标,在推进各类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因素辨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对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已知的安全风险的可控性。
11.加强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将提高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四、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2.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营运、营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等行为。
1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中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工程;施工图(含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的;施工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不到位,施工现场脚手架、卸料平台、深基坑和高切坡的开挖及支护、高大模板系统、临边、洞口和临时设施等安全防护不到位,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临时施工用电、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等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
14.工程车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领域工程车辆施工安全开展规范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遏制“三无”车辆、证照不齐不全、驾证不符、非法改装和超载超装等情况发生。
1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无证生产、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煤矿山;查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开工、不按批准的设计要求生产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查处将生产工程施工作业发包给无相应资质施工队伍以及其他违反规定层层转包、分包非煤矿山建设等情况。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加油加气站未取得核发批准的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环保、质检等相关资格;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员岗位,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未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库存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未建立成品油和天然气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不能提供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监测报告;销售散装汽油的未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用途等相关信息;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和防火档案,消防栓及消防通道有杂物堆积;重点查处储油(气)罐、加油(气)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加油(气)站、油(气)库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加卸油(气)相关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17年,我县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同时,整体推进电力、民爆器材、农业机械、教育等其他领域安全整治,努力实现全县各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17.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突出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宗教活动客运车、客运班车为重点开展联合集中检查,切实做到见负责人、见驾驶人、见车辆“三见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设施、落实日常监控、落实责任追究“五落实”;二是突出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客车、大型载重货车、工程特种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报废车辆运营、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等安全隐患,并以客车、大中型货车、特种车辆驾驶员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三是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国省干道和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彻底的整改到位。
18.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二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三是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检查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脚手架、基坑开挖、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施工防火、临建设施、起重设备、施工机械等施工中危险性较大设施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等,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
19.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地、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消防安全隐患。
20.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机砖厂、石料厂、采砂厂等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是否建立及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矿山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和非电起爆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
21.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油气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各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重点是: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是否到位;风险管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到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企业应急管理是否到位;现场职业健康管理是否到位。
22.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长期零售和季节性零售网点经营储存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流向登记情况,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礼花弹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未依法依规落实防雷、防静电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等安全隐患。
23.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
2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学校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学校是否设立安全校长,是否有专门的安全工作档案,包括安全会议记录、管理制度、机构建设、隐患排查、资金投入、宣传教育活动等各方面情况,是否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有案可查,有据可依,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楼梯栏杆、扶手、宿舍、食堂、厕所以及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是否进行逐一排查。三是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学校是否对学生乘坐营运客车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是否对学生通行的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寄宿制学校学生往返路途的交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是否对学校房屋、重点部位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的设施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五是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各学校是否对周边的摊点食品卫生、网吧进行排查,是否对校园周边的高危人员进行排查管控,防止高危人员进入学校,制造事端。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
2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发生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26.强化安全监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年内组织2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切实培养监管部门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
27.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陪训。继续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员陪训。通过强化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通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能力;通过强化经常性、全员化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8.强化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继续开展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个不落的接受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