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5-00199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5〕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06 15:40: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海政办发〔20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海原县2025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5年民生计划(10件实事)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委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力办好群众急难愁盼民生实事,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一、工作任务
(一)改善交通出行体验
1.交通局负责在海城镇等13个乡镇改造提升“四好农村路”60公里,项目投资2200万元,今年5月份完成招投标,6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建成投用。
牵头领导:陈吉利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二)推动教育扩容提质
2.教体局负责建设海原六中(二期校舍),项目投资19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12月份建成投用;负责建设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投资11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11月份建成投用;负责建设兴海中学学生餐厅,项目投资1000万元,已开工建设,10月份建成投用;负责建设三河中学阶梯教室,项目投资510万元,今年4月份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2月份建成投用。
牵头领导:刘文杰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3.教体局负责对全县使用火炉取暖的101所学校供暖方式进行改造,项目投资1595万元,今年1月25日开工建设,2月25日前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负责对152所学校外墙保温、门窗等进行全面改造提升,项目投资6431.62万元,今年6月份完成招投标,7月份开工建设,9月份建成投用。
牵头领导:刘文杰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三)优化医疗服务供给
4.卫健局负责,从今年1月份开始免费为全县孕中期孕妇提供唐氏筛查,免费为全县10000名35-64岁城镇无业妇女提供“两癌”筛查。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5.卫健局负责,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东城社区、建设社区500名60岁以上老年人筛查帕金森病,对确诊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并指导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6.医保局负责,从今年1月份开始将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80元/人/每年,切实提升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保障水平。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医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已完成
7.卫健局负责,从今年1月份开始为全县2万名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卫健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四)加强老幼残等服务保障
8.残联负责,为全县200名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困难残疾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为主的上门服务,服务经费30万元,今年1月底完成招投标,2月份开始服务,11月中旬完成服务任务;负责为全县100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残 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9.残联负责,为1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以坡道硬化、卫生间改造、辅具配备等为内容的无障碍改造,全力消除困难残疾人居家障碍,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该项目投资50万元,今年3月份完成招投标,4月份开工改造,10月底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残 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10.民政局负责,为全县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50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700人,项目资金385万元,已开始实施,今年10月底完成;负责为全县110名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为全县140名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11.民政局负责,在海城镇堡子村、关桥乡马湾村新(改)建农村“邻里互助”老年助餐点2个,项目资金8万元,今年3月份开始建设,6月份建成使用;对运营较好的西安镇盐池村、关桥乡王湾村、七营镇八营村、三河镇红城村、李旺镇红圈村5个农村老饭桌和黎明社区、幸福社区2个社区老年助餐点予以奖励补助,每个村(社区)奖励3万元,今年4月份兑现到位;在三河镇苋麻村、李旺镇二道村建设2座公益性公墓,部分项目资金由市民政局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剩余资金由县财政筹措,今年4月份完成招投标,5月份开工建设,12月份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2.司法局负责,将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农民工、老年人等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同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到今年年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0件。
牵头领导:刘福林
责任单位: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五)强化就业服务帮扶
13.科技局负责,于今年5月底前选派完成“三区”人才16名以上,8月底前选派完成科技特派员;负责实施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项目12个以上,今年1月份发布项目征集公告,2月份组织评审、查重,3月份立项并开始实施,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领导:洪兴志
责任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4.人社局负责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500人,通过开展“点对点”输送、季节性务工等输送就业4000人以上,力争转移就业10万人以上,劳务创收20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5.人社局负责,支持全县30家就业帮扶车间挖掘拓展就业潜力,带动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今年5月底前安置公益性岗位500个以上。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人社局(就创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16.文广局负责,于今年12月底前开展群众文化演出活动150场次以上,放映农村公益电影650场次以上;负责新建防洪渠公园书房、法治广场书房、南门广场书房、运动广场新华书店综合楼书房等4个城市书房,项目投资600万元,已完成招投标,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10月份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7.(1)教体局负责4月底前举办农民篮球争霸赛。(2)工会负责7月底前举办千人徒步行活动。(3)文广局负责9月底前举办广场舞大赛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开展,丰富县域内群众文体生活,倡导全民健身。
牵头领导:刘文杰 马海燕
责任单位:教体局 工会 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七)加强住房安居保障
18.住建局负责实施益民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投资200万元对8栋楼屋面漏雨、47个楼梯间及14栋楼雨落管进行更换;对院内硬化道路、面包砖和楼栋散水破损进行维修,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牵头领导:蒋文韬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
(八)优化便民服务设施
19.(1)工信商务局负责联系商户,在李旺镇、李俊乡、曹洼乡新建商贸中心3家,自筹资金1000万元,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建成,验收合格后对接商务厅补贴资金300万元。
(2)住建局负责联系第三方运营公司,在格兰丽都小区西侧停车场新建充电桩20座,不断优化便民服务基础设施。该项目今年4月份开工建设,5月份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蒋文韬 刘文杰
责任单位:住建局 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李旺镇 李俊乡 曹洼乡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20.(1)综合执法局负责,在格兰丽都、海渝尚景商业街区范围打造2处城市美食街,项目概算投资500万元,今年5月份完成招投标,6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建成投用。
(2)住建局负责在永乐街七幼、康乐家园小区新建城市小微绿地2处,项目投资500万元,今年5月份完成招投标,6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蒋文韬 洪兴志
责任单位:住建局 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文广局 市监局 工信商务局 消防队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
(九)建设幸福宜居环境
21.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全县改造农村户厕4000座(新建户厕1594座,问题厕所整改2406座),项目概算投资1710万元,今年4月份开始改造,10月底建成使用,12月底前验收完成兑付资金。
牵头领导:洪兴志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22.林草局负责,完成国土绿化16.58万亩(退化林修复5.88万亩、中幼林抚育4.51万亩、草原修复4.67万亩、退化湿地修复1.52万亩),项目投资8498万元,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11月份建成使用。
牵头领导:刘文杰
责任单位:林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底
(十)强化安全管理保障
23.应急管理局负责,为全县境内人口购买民生救助公众责任保险,提升全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财产损失。
牵头领导:蒋文韬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街道办
完成时限:已完成
24.公安局负责,在建设路与永乐东街,永乐西街与华山南路、同安路,同安路与腾达街、华山南路,G629线与S311线(关庄中学T型路口)处增设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投资197万元,今年2月份完成招投标,3月份开始施工,9月份预实施运行。
牵头领导:刘福林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关庄乡 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
25.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7万亩,项目投资3.68亿元,今年1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2月20日开工建设,5月份建成投用。
牵头领导:洪兴志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牵头领导对民生实事任务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研究谋划、亲自部署推动;各责任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建立办理台账,细化目标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落实;相关配合部门(单位)要担当尽责、主动作为,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实事有序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民生实事推进机制,规范完善民生实事项目管理,强化目标约束,明确办理时限,确保各项民生实事按计划推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树立正面导向,激励奋发有为,各项年度目标力争在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各牵头领导要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听取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监理,严格财经纪律,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落实,督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每件民生实事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