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1/2023-00627 | 文号 | 海政规发〔2023〕2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28 10:2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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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司法局 |
海政规发〔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县2013年至2022年以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作为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被宣布失效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已经满2年或者已过有效期的,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者管理方式已经改变的,规定的事项任务已经完成、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内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作为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与同位阶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衔接或重新起草。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海政发〔2013〕130号 |
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县城规划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3号 |
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7号 |
4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等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2号 |
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2号 |
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程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5号 |
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7号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9号 |
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记录制度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3号 |
1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海原县汽车商贸物流园健康有序运营若干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5号 |
11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6号 |
1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8号 |
13 | 《关于印发海原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10号 |
14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20〕3号 |
15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本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授权和委托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2号 |
1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服务及绩效考核管理 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3号 |
1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5号 |
18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宣布失效、废止和修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海政规发〔2021〕1号 |
19 |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21〕2号 |
2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原粮和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细则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2〕1号 |
2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海原县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2〕2号 |
2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水库移民资产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2〕3号 |
2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2〕4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海原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2017—2021年规划》 | 海政办发〔2017〕6号 |
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促进金融业发展十二条优惠政策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8〕2号 |
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和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3号 |
4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5号 |
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6号 |
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7号 |
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号 |
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业产业化专家服务团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8号 |
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1号 |
1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12号 |
1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1号 |
12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工业和商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2号 |
13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0〕7号 |
14 |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治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20〕1号 |
1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20〕2号 |
1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20〕4号 |
1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城乡绿化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1号 |
18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6号 |
19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7号 |
20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8号 |
21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9号 |
附件3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原县医疗废物集中收回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10号 |
2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发〔2013〕10号 |
3 | 《海原县殡葬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4〕93号 |
4 | 《海原县回汉公墓管理办法》 | 海政办发〔2014〕94号 |
5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1号 |
6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海原县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8〕13号 |
7 | 《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规发〔2019〕4号 |
8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19〕4号 |
9 |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海政办规发〔202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