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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项目“五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3-00267 文号 海政办发〔2023〕19号 生成日期 2023-04-09 14:32: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海政办发〔202319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项目五比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9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项目五比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提质升级行动,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和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保持投资增长的良好势头,结合《中卫市项目五比活动实施方案》,现就我全面开展春比开工、夏比建设、秋比成果、冬比储备、全年比质效项目五比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新项目、上好项目,全面开展春比开工、夏比建设、秋比成果、冬比储备、全年比质效项目五比活动,全面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全过程工作,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强化系统推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海原篇章。

二、工作目标

(一)项目储备积厚成势。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主要引擎,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储备,推动项目库优化升级,形成五个一批梯度结构,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围着项目干,抢抓重大政策机遇,切实提高项目储备质量,项目动态储备投资规模高于投资增长目标的25%,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添动能、增活力、强后劲。

(二)项目开工抢先抓早。积极开展前期手续办理巩固提升行动,按照2月份、4月份、6月份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的关键节点,分批分次落实项目开工条件,优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时限,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一季度,海原县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区市目标任务,其中续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全速推进。认真落实级领导包抓和五个一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压实部门责任、乡镇责任、项目单位责任,分层分类抓推进,逐项逐个抓落实,推动重大项目提速发力。二季度,海原县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达60%以上

(四)项目进度蓄势跨越。坚持专班推进、定期调度、月度通报,围绕扩大有效投资目标任务,逐月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强化督查督办,压茬推进项目建设,以周保月、以月保季,确保完成投资时序进度。三季度,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85%以上,支撑固定资产投资时序进度达到80%以上。

(五)项目质效精益求精。坚持项目全过程监管,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促开工项目早建成、投产项目早见效,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打造新的增长极、形成新的动力源。9月底前建成的各类项目在11月底前全面实现投产达效。

三、重点任务

(一)春比开工,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

1.织一季度全县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加快推动126个重大项目早开工,督促76个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对各部门(单位)项目开(复)工率进行晒比促,确保全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开门红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2.续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和要素保障专班作用,采取集中联合办公,开展并联审批,主动靠前服务、下沉服务、精准服务,保障用地、用水、用能、用工等要素供给,探索实行容缺制、承诺制审批,建立问题收集、交办督办、限时办结、清零销号的闭环式办理机制,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海原局、海兴经发局、海兴区规划建设局

3.加快审批速度,深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按照权限和规定时限加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合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各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责任部门: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海兴区经发局、海兴区规划建设局

4.强土地要素保障,对重点项目用地指标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保障计划,盘活存量资源,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重点项目快审、快报、快批,项目用地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内,需要自治区办理的用地审批积极协调快速审批,高效率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

5.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所需环境承载力,指导帮助重点项目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建设单位尽快上报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分局)

6.加强用水要素保障,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运用市场化机制优化调配水资源,统筹黄河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配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取水许可申请、高标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第一时间予以审批。通过跨区域交易、收储交易等多种方式解决用水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水。(责任部门:水务局、海兴区经发局)

7.加强用能要素保障,落实好国家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大力发展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腾出更多能耗指标保障优质项目建设。优化能源资源要素配置,建立重点项目谋划与能耗指标保障联动机制,统筹区域能耗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能需求,及时跟进开展节能审查。实施新上项目能耗强度分类准入标准,积极对接自治区中卫市相关厅局,对能耗强度低于十四五全区单GDP能耗下降激励目标值的优质项目足额保障能耗指标。(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8.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整合用好县财政资金,争取各类项目资金60亿元以上。中央和自治区下达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千方百计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积极组织重点项目银企对接活动,定期推介重大项目融资需求,落实各类政策补助、补贴资金,支持企业投资项目加快建设。(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各项目单位、海兴区经发局、海兴区财政金融局)

(二)夏比建设,全面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9.跟踪开展协调服务,全力加快76个一季度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二季度项目按期开工,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各项目单位上半年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进行晒比促,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责任部门:发改局、海兴区经发局)

10.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抓工作机制,重点实施海平高速、海兴二中等34个续建项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海原县清洁能源取暖项目、西安供水工程田间配套建设项目等42个新建项目坚持部门主管、项目单位主建,充分发挥部门对行业领域投资和项目的牵头抓总作用,完一个项目、一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名具体责任人、一套推进图表包抓责任机制。(责任部门:政府督查室、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11.完善定期调度推进机制,每月听取全县项目推进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每月上旬召开项目调度会议,会商重大项目建设及扩大有效投资情况,实施清单推进、月度通报、工作例会、案例剖析,对投资和项目实行精准调度、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各项目单位定期组织对本单位项目进行集中调度,精准掌握项目情况,解决相关问题。(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12.加强日常督促和现场督查,发改局会同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办,督导重大项目计划执行、建设进度、投资入统,力促重大项目投资排到月、调度排到周、进度排到日,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对未完成投资时序目标任务的项目,加大督导力度。(责任部门:政府督查室、发改局等)

13.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合同规定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拨付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加强对资金支付监管,督促配套资金和企业投资到位,协调项目融资贷款,加强企业投资项目资金保障。(责任部门: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14.加强扩大有效投资分析调度,对照自治区、中卫市扩大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考核指标,针对性开展相关工作,力促我县投资增速排名靠前、投资结构更加完善,积极争取自治区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三)秋比成果,全面提升有效投资质量

15.加快海平高速、海兴二中等项目进度,形成较多实物工程量,较好展示全项目建设成果,在全市三季度重大项目入库投资额晒比促活动中排名靠前。(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海兴区经发局)

16.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攻坚,聚焦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对于未按期开工和资金使用进展缓慢的项目,建立周调度机制,采取针对措施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17.落实项目建设全过程、全覆盖、全要素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水平,推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努力打造精品工程。(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海兴区经发局)

18.依法依规做好投资入统,建立部门间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新开工项目争取在当月纳入投资统计,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强化项目投资报统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全面、及时、规范做好票据收集整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投资数据上报,确保客观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情况。(责任部门:发改局、统计局、各项目单位)

19.定期组织外出招商引资活动,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加大比较优势招商、产业优化升级招商、产业链价值链招商、现有企业以商招商,引进实施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优项目,跟踪做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力争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4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信商务局)

20.加快投产达效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年内计划竣工投产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竣工投产时限,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打通项目投产前的最后一公里,对项目投产达效后就业、税收、贡献等指标进行监测,着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9月底前建成的项目制定工作计划,确保11月底达产达效,对能够完成厂房建设、达到暖封闭条件的项目,督促做好设备采购,力争冬季室内施工,提高企业达产率。(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信商务局、海兴区经发局)

21.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必须于6个月内进行财务结算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结余财政资金按照规定收回县财政。对具备投产使用能力并按期运行生产的企业投资项目,加强能源保供,加大水电气、用工等生产要素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力促开工项目早建成、投产项目早见效。(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海兴区经发局)

(四)冬比储备,全面提升项目谋划能力

22.围绕国家政策方向、资金投向和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以及我县发展实际,聚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常态化开展谋划储备,动态调整优化完善项目库,力争2024年项目储备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增长20%15%以上。(责任部门:发改局、海兴区经发局)

23.采取纵向、横向对比,从9份开始,每月对谋划储备的项目数量、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对项目谋划储备成效明显、项目质量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成效不明显、质量不高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部门:发改局)

24.加强项目分类指导,分级分领域储备重大项目,确保入库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和产业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对入库储备的项目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责任部门:发改局、海兴区经发局)

25.加大政策培训力度,邀请自治区、中卫市相关厅局专业人员来我县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培训会,并经常性到各项目单位进行培训指导,以改革和创新思维推动项目谋划方法和理念升级,提升全县项目谋划推进水平。(责任部门:发改局、海兴区经发局)

26.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先评估后决策,优先保障有资金来源的项目资金,确保政府投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责任部门:财政局、海兴区财政金融局)

(五)全年比质效,全面提升经济发展动能

27.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逐月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调度,努力保持投资较快平稳增长,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确保在全市排名靠前。(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28.统筹考虑投资结构优化、重大项目实施等,力争民间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制造业投资、生态环保投资增速均稳定增长,确保在全市扩大有效投资考核中排名靠前。(责任部门:发改局、各项目单位)

29.加强各项目单位扩大有效投资督导考核,对排名靠后的项目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规对相关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任部门:发改局政府督查室)

30.全面落实区市和我县企业入规上限奖补政策,对及时入规上限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足额落实奖励激励政策,促进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上规模、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上限额。(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重大项目五比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意识,分阶段分重点开展相关活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提质增效。要严格对照活动内容,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安排,逐项细化量化、逐项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大力发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项目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从项目谋划的源头抓起,实行全周期、全流程、全过程严格把控,重点围绕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等反映实际工作效果的指标,完善措施、扎实推进,确保项目谋划储备、开工建设、建设推进、建成达效、协调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大重大项目五比活动宣传报道力度,定期安排栏目,大力宣传重大项目五比活动中工作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单位,进一步改善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市场活力,共同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新项目、上好项目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考核奖惩发改部门会同政府督查室要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力度,对续建项目督进度、督投资完成量,对新建项目督开工、督实质性进展,对拟建项目督前期、督审批节点,确保重大项目五比活动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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