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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2022年-2025年巩固提升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3-00064 文号 海政办发〔2022〕64号 生成日期 2022-11-05 11: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政办发〔202264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2022-2025年巩固提升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5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

2022-2025年巩固提升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做好综合示范项目后续管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及《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扶贫办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2079号)精神,结合《中卫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海原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实施方案》(海政发〔20216)等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聚焦巩固拓展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推动县城商业体系转型升级,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渠道,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做好引导扶持,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把握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作用,注重培育带动乡村电子商务拓宽企业与农民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农村电商的帮扶孵化力度,增强精准孵化自给自足的本领。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特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择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电商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快递、人才、保险、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工作目标

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已有基础,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持续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居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大幅增加。2023年,打造10个乡村特色电商直播中心,完成对100家村级电商服务点的调整及提升改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村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底,全县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通过培育本地特色产品打造推广地域特色产品品牌,全县农特产品线上销售额实现年均同比增长3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提升。探索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可持续化运营机制,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营,不断提升其可持续自主运营能力。统筹推进电子商务产品研发、品牌推广、产销对接、直播带货、金融服务等,不断提升农特产品展示、创业孵化、商务接待、咨询洽谈、经验交流、项目策划、职业介绍、旅游出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处理等能力。定期更新形象墙,直观展示海原县电商发展取得的成果、电商企业发展情况;做好年度电子商务宣传片制作、节庆活动对接及组织工作;指导解决县域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持续做好本地市场主体各类电子商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提升改造。2023年,在产业发展基础好、群众主动意愿强的乡镇、村(社区),打造10个特色电商直播中心,为每个直播中心配备直播设备;在已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基础上,依托村邮点、零售店产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资源,调整或升级改造100个标准化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备计算机、电视、货架等设施,统一制作制度牌及门头标牌。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进行统一管理,对其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帮助激活农村电商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农产品销售、代收代发快递、社保缴纳、开设网店、直播带货等便民服务初步整合当地农特产品上行,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加快网销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

1.打造海原县农特产品全渠道展销中心依托建成的海原县智慧仓储分拣配送中心,为县域内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群众,提供前置仓储、预冷、初加工、分级、包装、冷链运输等公共服务,指导本县农产品生产企业个人开展标准化生产并根据消费需求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结构。打造海原县农特产品全渠道展销中心,支持网销效果明显的优势产品线上销售,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能力加强运营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的9网销农产品质量追溯基地作用,收集农业生产、农品加工、包装储运、网络销售、物流配送、消费需求等电子商务各个环节信息,对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最新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动态,引导政府及企业调整发展思路和方向,规避市场风险。加强同城信息平台管理,为城乡群众提供房产中介、二手商品交易、职业介绍、广告发布、农机共享、货运车辆等信息服务,推动全县数字商务发展。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电信公司海原公司、移动公司海原公司、联通公司海原公司

强化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宣讲及业务技能培训

1.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宣讲。每月选择一个乡镇延伸至行政村,宣讲农村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发展趋势、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等,提高广大群众对电子商务政策的知晓度,强化社会大众农村电商发展意识,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实施新农人电商直播及商业促销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围绕电商平面及视频制作、影像拍摄、新零售(视商)功能橱窗小店运行、商务策划、品牌推广等内容通过集中授课、案例教学观摩学习等形式,在2022年底前完成培训300人次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与跟踪孵化项目2023年至2025年,每年对县内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负责人,以及返乡青年、基层党政干部等人群,分类分级、因材施教,进行美工设计、文案协作、详情页制作、短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等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开展电子商务人才专题培训300人次以上。每年培育壮大本土电商企业5家以上,每年为每家企业开展上门指导服务不低于6次,服务内容主要针对网店运营、详情页制作、直播带货、线上推广营销等业务。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持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品牌建设。

1.打造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围绕我县牛羊肉、硒砂瓜、马铃薯、小杂粮、香水梨、枸杞等产业,打造1个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完成县域电商公共品牌形象设计、品牌注册、品牌使用、品牌推广营销等内容。结合各村产业发展情况,帮助村集体经济打造专属品牌,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助力各村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对牛羊肉、香水梨、马铃薯、秋杂粮、枸杞等农特产品品牌的推广力度,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推广活动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短视频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围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帮助电商企业、合作社及村集体经济开展商标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其他相关认证,培育一批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每年打造出10以上销售主力产品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2210月初至12月底)。制定完成《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2022-2025巩固提升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实施阶段20231月初至202312月底)。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特色电商直播中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三级全覆盖力争实现电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通过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销售农产品。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电商资源,配套办公、物流、仓储、餐饮、娱乐等服务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网络宣传推广、产品摄影等一站式服务。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长期不在线、产品不上架、无销售或销量不多的电商服务站点,分层级加强检查指导,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推进。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1月至202412月底)。依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治区考核评估办法,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全面推广的重要依据。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巩固完善提高项目建设成果。

巩固深化阶段20251月开始并长期坚持)。在前期总结评估结论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效果,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在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发挥出主力军的作用,真正成为了推进乡村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引擎。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海原县农村信息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指导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县工信商务局要定期召开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各乡镇也要建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乡镇产业状况和实际条件,制定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整合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县工信商务局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县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融资服务发展。工信商务、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深入落实《电子商务法》重点规定,拓宽执法领域,有效整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强化扶持,培育典型。县工信商务局要充分对接和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部门(单位)要整合全县人才、项目、品牌、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资源,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在初始创业、招商选资、平台体系建设、企业转型、人才培训、创建示范基地、培育示范企业等方面选出和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培育新农民新农人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推介海原县发展电子商务的优势条件、政策环境、各项举措和典型电商企业,鼓励社会各类主体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县工信商务局要引导鼓励电子商务协会等民间组织积极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海原县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企业的知名度,加快形成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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