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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原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0/2022-00010 文号 海政发〔2022〕12号 生成日期 2022-03-28 17:5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文广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文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种羊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我县革命文物,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发挥革命文物在服务大局、资政育人和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革命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全区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宁文旅发〔2020255号)要求,经实地勘查、慎重筛选,经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将祁家堡子等6处革命遗址为海原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附件海原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海原县人民政府

                       20223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原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理位置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甘盐池红四方面军总部驻地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管委会盐池行政村东南古城内北城墙中端(原李家店房)。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482)文件规定执行。

照自治区文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自治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宁文通发201517号文件)规定执行

2

祁家堡红一军团临时指挥所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唐堡行政村唐堡自然村。

北从外堡墙外基起向北延伸20米止;西从堡墙外基部起,西北角向西延伸70米至外堡墙外基止;西南角向西延伸30米到外堡墙外基止;南向外延伸70米止;东向外延伸20米止。

从四周保护范围边基线起,北向外延伸20米止;西从外堡墙外基起向西延伸15米至村道公路西侧边沿止;南延伸20米至铁网栏处止;东延伸15米止。

3

贺家堡红二方面军指挥部驻地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关桥乡贺堡行政村楼房庄自然村。

从四周堡墙外基部起,东、北二面各外延10米;西、南二面各处延15米止。

从四周保护范围边基线起,东、南、北三面均各外延5米至三面村道处,西延伸5米至南北走向地埂处。

4

红井子红二方面军驻地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树台乡红井行政红井子自然村。

从四周堡墙外基中起,东、南二面各外延5米,西、北二面各外延10米止。

从四周保护范围边基线起,西、南二面各外延10米至西、南两侧沟道中,东、北二面外延10米至东、北两面围墙处止。

5

走路川红二方面军总指挥部驻地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李旺镇九牛行政村走路川自然村。

从村庄四周边沿起,东、西、北三面顺梁坡地势向外延伸60米止,南顺沟道向外延伸60米止。

从四周保护范围边基线起,东、西、南、北四周各再依梁坡势外延20米止。

6

双河堡红二方面军总部驻地遗址

近现代

位于中卫市海原县贾塘乡双河堡行政村中湾自然村。

北从窑洞群断壁顶部边沿起向北延伸10米,西面从最西端窑洞左侧起向西延伸5米至南北走向村道处,南从断壁基部起向南延伸10米至院落边沿处,东从最东端窑洞右侧处起向东延伸5米至坡坎处止。

从四周保护范围边基线起,东、西、北三面各再外延5米,南延伸50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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