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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01/2022-00051 文号 海政办发〔2022〕7号 生成日期 2022-02-10 09:0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种羊场,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2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民生实事早实施、见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第一件:实施县城道路质量提升工程。政府南北街、黎明路等67.7公里县城主干道路面进行改造提升,包括路面上油、道牙更换、面包砖铺设、停车位规划等,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提升市政服务功能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第二件:实施城市公共厕所便民工程改造提升现有不达标公厕,方便群众如厕;加强城市公厕规范管理,落实公厕专职管理保洁人员,提升公厕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6月底

第三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17个美丽宜居村庄,以移民安置村为重点改造农村户厕3000全面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牵头领导:  贾治林

责任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件:实施老旧小区及供热站改造工程。对老工行小区、蓝鑫小区等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感和城市形象;新建海盛富城、格兰丽都换热站及管网5公里,扩建西区供热站,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供热服务。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海城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件:实施城乡植绿增绿工程加快推进植绿增绿,实施水源涵养林造林5.37万亩,中部防沙治沙造林10.5万亩(其中蚂蚁森林3万亩),城乡绿化500亩,生态经济林建设5000亩,生态修复工程2.15万亩,营造林工程补植补造及抚育提升1万亩,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牵头领导:王银军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件:实施车辆业务便民服务行动。申请将大型车辆注册、转移、解押、抵押登记等业务权限由中卫市车管所下放至海原县车管所,建设标准检验场地,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查验业务,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牵头领导:刘福林

责任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6月底

第七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及校园安全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幼儿保教服务岗位866个,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保教队伍,切实提升学前教育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245名,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教体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5月底

件: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险行动。为全县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购买大病医疗补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为所有投保农户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牵头领导:  贾治林

责任单位财政、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件:实施妇幼及残疾人关爱行动。免费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孕前优生优育检查、孕妇叶酸普服、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先天疾病和听力筛查;启动运营残疾人康复中心对有康复需求和意愿的0-6岁残疾儿童免费实施康复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300件,家庭无障碍改造100户,居家托养服务100户。

牵头领导:马海燕

责任单位卫健局、残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第十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普惠行动。全面开放非遗传承基地、花儿艺术中心、科技馆、博物馆、地震博物馆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00场次以上,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300场次以上,打造文化大院40家,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主题广场2个,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种羊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细化目标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落实;相关配合部门要担当尽责,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每件实事按期办结、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实施。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推进机制发改部门要优化审核批复手续和流程,及时审批工程类实事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审计检查,严禁挤占、挪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责任单位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民生实事落实的全过程,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每将落实情况报政府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解决落实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每件民生实事落实落细落到位。


原文下载:海政办发〔2022〕7 号2022年民生实事办理工作分工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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