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714084321322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1〕6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4 08: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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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种羊场、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21〕39号)精神,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巩固深化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要使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并及时更新完善原有行政法规文本。持续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系统清理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部门报请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发文的,须明确标识公开属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政府各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完善开设、整合、变更、关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内容更新、值班值守、账号安全管理等制度,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按照区市统一要求,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民生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审批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县融媒体中心)
(三)规范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开放网民留言功能,做好县长信箱办理答复工作,密切关注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政府。活动期间,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并积极采纳意见建议。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四)规范政策解读机制。认真落实《海原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及时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增进沟通,凝聚共识。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短微视频等多种方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提升解读质量。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规范申请办理制度。严格落实区市有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从严界定不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表格、文书、答复等格式,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部门要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并管理。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各自承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报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备案,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加强规划信息公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牵头梳理县本级“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县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主动公开规划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归集整理本部门本行业各类规划(计划),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发布,充分展示县委、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建设的进展和成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
(八)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展示,梳理、汇总和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对接做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迎检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九)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全县预算单位全覆盖。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十)加强防疫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持续推进全县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信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等群体日常就医。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加强教育信息公开。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二)强化任务落实。县政府办要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落实落到位。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各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十四)强化教育培训。县司法局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十五)强化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形式、公开内容、政策解读、相关制度建设、亮点特色工作、宣传培训等考核事项列入政务公开效能考核指标中,加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种羊场>)
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