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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20109043723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1 09: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海政办发〔2018〕12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自治区、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总体目标,明确海原县农村公路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制,完善政策机制,实现建养并重、管运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乡道不少于管养里程70%)的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300人口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硬化路;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和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编制完善农村公路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

2.继续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3.扎实开展建制村通畅工程,重点推进扶贫整村推进村、脱贫销号村、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美丽村庄主干道等通硬化路建设。

4.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延伸及联网工程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覆盖范围,提高路网辐射带动能力。

5.加大县乡公路超期服役路段改造力度,对不符合通班车要求的过窄村道申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施拓宽改造。

6.加强农村公路危桥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和保障畅通的要求,做到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十公开制度,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公路建设环境。

8.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依法依规报批公路建设用地,杜绝未批先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

9.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推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新模式,分解细化质量责任,并进行登记和公开,明确一线参建人员责任,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

10.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现场质量督查和项目实体质量、原材料抽检工作,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提升工地现场质量管理,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1.及时开展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工作,严格验收程序,做到当年工程当年组织验收。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1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及人员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3.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2020年,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14.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法止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15.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农村公路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16.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资金来源,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

(三)多措并举,有路必养,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7.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保障畅通的原则,全面落实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农村公路实际通车里程制定养管计划,落实养护资金,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将农村公路养护政府年度考核,落实养护责任制,巩固有路必养成果。

18.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机制体制改革力度,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

19.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建筑垃圾等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加强路况检测和人员培训,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城乡结合,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20.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城乡联动,有序衔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借鉴外县(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经验,进一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

21.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整合农村客运线路资源,优化农村客运线网,通过新辟、改线、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提高建制村通班车率。

22.稳步推进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大力开通隔日班、周班、节日、赶集班或农村小公交。对实行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线路,在保证基本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客流变化进一步合理调整班次或运力。对城镇化水平较高,客流较稳定乡镇的农村客运线路,鼓励公交企业向农村发展,推行公交化运营。

23.完善农村客运扶持政策。逐步将农村客运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广度和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24.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建设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与沿线设施合并设置,并与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全县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招呼站。

25.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进一步明确乡镇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精神,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督促企业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26.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积极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箱式、冷藏等专业化车辆。支持货物配送发展,统筹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原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罗永珍副县长

副组长:李县交通局局长

员:任广业县发改局局长

田晓育县财政局局长

罗廷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罗成礼县国环局局长

刘风武县住建局局长

马守玉县安监局局长

郑海明县农牧局局长

黄占斌县林业局局长

李德军县文广局局长

包兆武县审计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管委会(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通局,李云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四好农村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设工作,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和考核工作。县发改、财政、公安、国环、水务、林业、安监等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全力协调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研究出台适应我县实际的农村公路建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各乡镇和农村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单位的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资金、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加强信息宣传作为营造氛围、凝聚人心、推动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的重要手段有效途径。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建运资金投入增长机制。逐步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纳入地方三年财政中期规划,确保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的作用,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五)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切实加强对乡镇(管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链接:海原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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