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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71228102409390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8-22 10:22: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原县政府办

海政办发〔2017158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全区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商发〔2016111号)和《海原县十三五集中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海党发〔201517号)精神,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网上丝绸之路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培育电商主体,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成城乡一体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和快递物流网络,打造海原剪纸刺绣、马铃薯、小杂粮、枸杞、葱韭蒜、硒甜瓜等特色优势产业品牌,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服务、加强监管等,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精力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建设海原县电商服务中心、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电子商务策划营销中心和100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网络销售交易额同比增长35 %以上。构建起覆盖县、乡、村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物流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县物流产品下行3日内送达,培育一大批涉农电商企业和人才,促进电子商务在农村广泛应用,力争到2017年底,县域电商培训4000人次,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

四、重点项目

(一)县级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

建设内容:建设海原县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设置全县电商进农村发展运营及成果展示区、特色产品展示展销区、创业与岗位技能培训区、创业孵化区、公共服务区、办公区等六个区域。通过展板、灯光、音响、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手段充分展示海原地理位置、人文环境、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等情况,展示电商发展成果、发展历程、相关政策、特色产品及原产地种植情况;为全县电商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商相关的政策咨询、专业培训、信息对接、产品包装、推广策划、办证办照等服务。

建设地点:老回中院内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农牧局、林业局、文广局、扶贫办、市管局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二)村级电商服务站

建设内容:按照七个一标准(一间独立营业房、一台电脑、一块大显示屏、一根专用网线、一个货品展示柜、一块统一门头标识、一个经过培训的代购员),在县内人员集中的乡村,整合代购、代卖、代缴、金融和快递代收、代发等综合服务功能,建设1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含千村电商工程50个服务站),宣传推广电商带来的优惠和便利,引导农村群众线下体验,线上下单。

建设地点:各行政村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三)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

建设内容:整合县内12家快递企业集中入驻,集中开展各类电商物流配送。建设集物流、分拣、寄送为一体的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建设地点:四季鲜市场内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四)农村电子商务策划营销中心

建设内容:建设集农特产品开发、策划包装及网上营销为一体的海原县农村电子商务策划营销中心,为海原农特产品搭建开发、策划、包装及网上营销的专属平台。整合引导各类电商企业、农特产品合作社,集中开展网上营销。

建设地点:四季鲜市场内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团县委、文广局、供销社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五、重点工作

(一)引进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运营服务企业

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负责电商服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工作,配置管理、技术等运营维护人员。一是负责与各大电商平台对接,通过各类电商平台推介海原农特产品,做好与区市电商服务中心各种业务数据对接和各大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统计;二是展示销售海原特色产品,建成农特产品网上销售实体体验店,为到访海原县的旅客和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网购体验服务;三是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孵化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产品品牌设计、产品包装等,指导村级电商服务站业务运行。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广局、扶贫办、市管局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二)整合县级物流资源,完善乡村物流配送体系

通过公开招标,从邮政、中通、百世等快递公司和供销、商贸流通等农村商品流通企业中选择有意愿、有实力的一家企业,整合全县物流快递公司下乡包裹聚集仓储配送中心集中分拣,合理设置乡村邮路,依托村级电商站,实施集中统一配送,构建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为农村消费者提供送货上门、货到付款、上门取件等配送服务,政府按照配送里程给予中标企业综合物流补贴(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物流补贴方案执行),彻底解决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实现全县快递物流乡镇覆盖100%,行政村12小时收配件率达到35%24小时收配件达到45%,收配件准确率达到99.7%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

实施单位:中标企业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三)打造海原农特产品网销品牌,推动农特产品上行

1.引进各类电商企业,引导传统企业转型。一是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挖掘、整合全县特色、优质农特产品资源和供应体系,打造集种植、加工、包装、销售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创建海原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叫的响、信誉高、品质优、销量好的农特产品,使农特产品走特色品牌化之路。二是引导传统商贸触网,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依托京东、邮乐网、今合网等第三方电商平台转型升级,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三是依托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策划营销中心项目建设,免费为电商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引进并鼓励电商企业开发挖掘当地优势网销产品,在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网上交易平台开设海原专区,指导帮助当地企业、合作社进行网店设计、管理、销售及培训网店运营管理人员,使本地好的农特产品既不愁销路、还能卖个好价钱,通过发展电商产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增加收入。到2017年底,培育3家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农特产品网销额达到1000万元。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广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179月底

2.开展农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围绕我县农特产品种类,建立农特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制度,支持从事农特产品种植加工的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积极申请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识品牌认证;建设农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全县电商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检测服务,做好线上销售农产品的抽检留样,确保所有上线产品质量可追溯、安全有保障,推动本地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开发建设农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海原农特产品溯源物联网监管平台,加快农业大数据平台和物联网建设,通过使用溯源系统的产品身份证、管理功能,逐步建成全县统一监管、统一认证、统一规范的农产品品质监管体系,树立特色农产品原产地品牌统一形象,为农产品网销做好质量保障。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管局、林业局、文广局、财政局、商经局

完成时限:20186月底

(四)强化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孵化

开展对县乡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建档立卡户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的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帮助农村建档立卡户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员、致富带头人等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实操技能,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开展业务。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扶贫办、人社局、扶贫办、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五)推进电商精准扶贫

引进电商扶贫项目落户贫困村,挖掘贫困村土特产和农副产品资源,引导贫困村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并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冷链仓储分拣中心,推动农副产品种植加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带动贫困群体、残疾人就业;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村土特农副产品网货化,借助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增加贫困群体、残疾人收入,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和物流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培育电商扶贫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示范企业1家,示范合作社3家。

责任单位:商经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农牧局、扶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712月底

六、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项目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千村电商工程项目资金50万元,县政府配套投入200万元,共计1750万元。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及拨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执行。

2.各项目费用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调剂使用。

3.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取消该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资金使用范围

1.支持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1)支持电子商务扶贫创业孵化园建设、网络接入、水电暖、日常运营等费用支出;

2)支持村级服务站点的设备配备、网络接入、服务点人员的培训、差旅等活动;

3)支持村级服务点运营活动的开展;

2.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

1)支持改造建设农村电商物流快递服务(分拣)中心;

2)支持乡(镇)与自然村之间的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物流配送。

3.支持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

1)支持改造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策划营销中心;

2)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识认证;对当年取得无公害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1万元补贴,取得绿色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2万元补贴,取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每个给予3万元补贴,取得地理标识认证的产品每个给予申办企业4万元补贴;支持农特产品加工企业为电子商务网货供应而开展的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初加工、分级包装改造等;支持县有关部门或相关企业围绕农特产品进行品牌包装、设计、培育、推广,建设冷链仓储分拣中心;对农特产品销售贡献突出的企业除了给予销售额2%的奖励以外,对年网上销售额达到50万元(50万元)50—100万元(含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4万元奖励扶持;

4.支持农副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

开发建设农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海原农特产品溯源物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农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全县电商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检测服务,做好线上销售农产品的质量保障。

5.支持电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选拔和孵化。

完成县域电商培训4000人次,建设网店(微店)500家;孵化传统企业电商运营团队10个,孵化电商创业者50人,带动500人以上就业。培训补助按照县人社部门就业培训标准执行。从20165月至201712月,对于孵化期满且实现网上独立运营的团队(5—7人),当年经考核营销业绩达到10万元/年的,给予孵化机构1.5万元补助;

6.支持打造电商扶贫示范乡镇、村、企业、合作社。

7.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其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事项。

(四)资金拨付

1.项目资金:项目通过招投标,签订合作协议,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或部门提出申请,经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和会议研究审定后,按照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予以兑付。

2.补贴奖励资金:企业或个人申报电商奖励资金,须为在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依法纳税并合法经营,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凭证依据,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抽查,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并进行公示,按照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核拨奖励资金。

七、承办企业选择程序

按照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本着自愿、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企业,严格按照公开项目实施内容、公开发布公告、企业申请报名、企业资质审查、企业现场查看、建设方案查阅、企业依次答辩、专家评审打分、综合研究确定、公开发布公告等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及邮政、电信、移动、联通海原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原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县商经局,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大力宣传引导。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会,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和业务素质。宣传部、文广局通过开辟电视专栏、利用海原电商微信群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举措,不断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影响力,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政策扶持。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60号)各项政策措施,县政府办、政研室、发改局、财政局、商经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奖励扶持办法等,采取以奖代补、专项扶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电商投资创业者扶持力度。

(四)规范行业监管。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重点环节,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强化市管、文广、商经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严厉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

(五)健全管理制度。县财政局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县商经局、统计局积极对接区市对口厅局,统一项目考核验收标准,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海原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海原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海原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许正清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田玉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正福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政府副县长

       政协副主席

员:马海军县政府办主任

       贾治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石万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包国成县委政研室主任

       任广业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顾世龙县人社局局长

       罗成礼县国环局局长

       杨正军县住建局局长

       王存栋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郑海明县农牧局局长

       李德军县文广局局长

       田风明县市管局局长

       李铭臣县商经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田进虎县统计局局长

       肖东坡县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办主任

       贺小军团县委书记

       邮政公司海原分公司总经理

       海原县电信公司经理

       海原县移动公司经理

       马振均海原县联通公司经理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经局,李铭臣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全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重大事项,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二)组织部:组织协调各乡镇行政村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宣传推广工作,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海原发展农村电商的有关政策。

(四)政研室:结合县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研究制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有关政策。

(五)发改局:将电子商务纳入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做好电子商务领域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备案)工作。

(六)财政局:研究制定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持资金;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审核、拨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七)人社局:制定电商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电商人才培训,落实电商创业扶持政策。

(八)国环局:负责落实国家和区市县有关土地政策,解决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用地问题。

(九)住建局: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

(十)农牧局:积极促进农产品销售与电子商务的有效衔接,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追溯体系建设。

(十一)交通运输局: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十二)文广局:负责我县剪纸刺绣等文化产品与电子商务的有效衔接,积极做好相关产品的研发、认证工作。

(十三)市管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

(十四)商经局:负责拟订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扶贫办:负责落实好扶贫部门对电商产业的相关帮扶政策。

(十六)统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相关统计工作。

(十七)县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办:负责协调农资经营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十八)团县委:组织、指导全县青年、返乡大学生积极参与电商创业。

(十九)各乡镇、街道办: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

(二十)海原邮政公司:负责制定海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方案,整合全县物流企业,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

(二十一)海原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光纤宽带、4G网络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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