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主责主业,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宣传、争议化解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法治屏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聚焦重点内容,精准开展法治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防灾减灾知识手册》等普法资料,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推进“五进”宣传,拓宽普法覆盖面。深入开展安全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企业结合“开工第一课”开展安全法治培训6次,覆盖3000余人次;在社区农村利用宣传栏、村民会议普及应急避险知识;在学校协助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法治讲座,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普法载体,提升宣传吸引力。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事故警示、应急知识40余条,制作发布法治宣传短视频1部,点击播放量逾万次。坚持“以案释法”,在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中现场普法60余场次,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条文,让群众在具体案例中感受法治权威,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二)依法化解争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职责。2025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答辩状、证据依据,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审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彰显依法行政公信力。二是健全争议化解机制,从源头减少矛盾。坚持诉源治理、复议优先,将行政争议化解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推行说理式执法、调解式执法,在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中充分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积极沟通协调,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建立行政争议会商机制,提升争议化解质效,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政信息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依法履职。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宣传、行政争议化解等重点工作,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带头出庭应诉、述法考法,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全年局党委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主要负责人开展法治调研2次,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12项,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法治建设整体效能。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行政复议应诉等配套制度,制定《2025年度学法用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会前学法、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7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4次,开展述法考法活动,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推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职,提升应急管理法治效能。聚焦主责主业,依法防控安全风险。融合执法过程,提升“以案释法”实效。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渗透到执法检查、案件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个环节。一是在执法检查中普法。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同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解读检查依据、标准和要求,指出隐患及其可能造成的违法后果,指导企业整改提升。2025年,在检查危化企业8家次、工贸企业52家次过程中,累计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60余场次,排查整改隐患261条,促使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在案件查处中普法。对立案查处的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3200元)以及联合公安查处的5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严格依法办理的同时,向当事人详细阐释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理由及程序权利,使其在接受处罚中受到法治教育。通过公开典型案例、组织涉案企业人员旁听学习等方式,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在统筹联动中普法。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部门联动普法与联合执法机制,督促各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加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全年累计曝光典型违法案例24起,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40余次,实行“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在联合行动中共同宣讲跨领域法律法规,提升了普法的综合效能,减少对企业多头重复检查100余次,实现了执法效能与普法效果的统一。全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6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标准、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部分股室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法治思维运用不够充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与应急管理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协同推进机制不够顺畅。二是数字化执法建设推进缓慢。“扫码入企”数字化监管模式推行进度较慢,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涉企执法数字化备案、亮码检查、全程留痕等工作尚未全面铺开,规范化、便捷化执法效能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能力仍需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政策解读、精准执法、以案释法能力不足,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媒体普法、数字化执法技能有待强化。四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宣传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供给不足,滴灌式、互动式普法深度不够,普法实效性有待提升。五是行政争议防范能力有待增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暴露出执法程序、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细节问题,源头防范行政争议的机制仍需完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大法治”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细化责任清单、强化考核问责,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行“扫码入企”。针对“扫码入企”推进缓慢问题,积极对接县司法局,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备案、亮码检查、结果公示、企业评价闭环机制,制定“扫码入企”操作规范,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实现入企检查“必扫码、必亮码、必留痕”,从源头规范涉企执法,减少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质效。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能力。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
下一步,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正视问题、补齐短板,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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