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作者: 海原县司法局
来源: 海原县司法局


2024年,海原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职能,不断彰显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优势,实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职责融会贯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档增速。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统筹推进。一是深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发挥全县“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小组”职责,更好的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健全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会前学法重要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3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9次,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依法治县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法治海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先后筹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2次,及时提请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制定印发《海原县202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海原县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任务清单》重要文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以迎接区市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全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从贯彻落实情况、具体举措及成效、自查评估、督查整改等方面进行档案资料整理,针对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各单位进行反馈,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质效。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为重点,制定《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措施台账》,自查梳理短板类19项,提升类64项,巩固类16项,另有1项不涉及,并向各责任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函》,全面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四是加大法治建设督查问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充分发挥法治督查督促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作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查2次,全面掌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和问题短板,切实把法治督查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海原建设的生动实践。五是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能力。常态化举办法治建设业务培训,扎实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机制,采取会议专题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将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实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培训列入《海原县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先后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委党校教授、高院、司法厅等相关专家领导进行授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坚持改革创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成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持续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编制并公布全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督促指导各决策事项牵头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自治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按照逐级认领、层层覆盖的原则,梳理出海原县2个《事项清单》,涵盖司法行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涉及12个重点单位均集体讨论研究,并就调整意见书面复函。三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2024年全县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县司法局组织20231231日前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决定废止1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6件涉企政策性文件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四是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制定印发《海原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导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责任主体和程序。选优配强合法性审查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审查岗位,确保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8件,行政协议8件,其他文件23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30余份。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安排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与应诉疑难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共指派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参与会议纪要合法性审核34次。指派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出具涉诉案件办理意见11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案件研讨3次,依法依规高质量办理涉诉案件。

(三)坚持严格执法,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一是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4年第1次会议,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工作严格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全县46家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自查评估清单的425项评估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评估工作,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开设问题收集专栏、综合问卷调查、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水平不高等方面组织梳理形成各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清单564项,并按照“一部门一清单”方式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持续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开展证件审验工作,全县46家行政执法单位(除公安局)共年审证件626件,通过年审577件,全面清理各行政执法部门退休、调离、辞职、资格不符等人员49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1次,185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考试165人,截至目前,我县拥有行政执法资格930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发了《海原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落实举措》,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海原普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我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积极联合县工信局、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员及12家企业代表在闽宁科技园召开座谈会,首次为2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授牌,填写调查问卷20余份,收集执法工作相关意见建议2条,发放公告15份,主动对接信访局、新闻媒体、审批服务局,未发现我县近三年来的存在涉企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负面或批评稿件,联合县发改局、工信局、市管局印发了《海原县规范入企执法优化涉企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部建立了司法行政部门联系点制度,外部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反映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推动专项监督扎实有序开展。四是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海原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2期,基层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参训全覆盖。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2024年度已结案的160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查出6优秀案卷向区、市推荐上报,经层层评选,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2宗行政处罚案卷获“全区行政处罚优秀典型案例”,切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多向发力,行政复议应诉取得实效。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制定印发《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方案》,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内容,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15余场次,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法,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筑牢理论基础。聚焦新法立法宗旨,通过行政复议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为切实提升行政复议“首选率”打好群众基础。二是建立行政复议长效纠错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设立行政复议咨询代收点20个,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4件,已办结47件,作出纠错决定11件,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13次,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履行情况回访,跟踪被申请行政部门对撤销、责令作出答复等案件的执行进展,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履行。1起行政复议案件被评为“全区优秀典型案例”。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制定印发《海原县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全县各应诉主体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4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以我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一审)共计86件,指导各单位应诉32次,推动行政机关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持续巩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四是持续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痛点、难点问题及行政争议化解具体事项。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收各级人民法院转办案件92件,组织现场协调化解20余次,已办结84件,化解成功67件,化解成功率达79.76%。组织全县各部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场次,“零距离”以案释法,现场教学,不断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

(五)坚持精准施策,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一是“八五”普法取得积极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7家单位开展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精准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民法典文艺演出”、“‘宪’出才艺”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50余场次,在海原普法公众号推送各类政策法规560余篇,开设普法小短剧专栏,发布作品50余期,录播《与法同行》电视访谈栏目13为全县干部群众发送普法短信162万余条。2024年,我县2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2家单位、5个人荣获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二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行“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模式,全县20名村(居)法律顾问为159个村(居)提供各类法律意见807人次,协助村居“两委”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15件,协助村(居)化解矛盾纠纷50件、开展法治宣传培训228场次。将实施法律援助纾民提升工程列入全县10件民生实事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5件,受援人共计79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79万余元,办理各类公证193件,有效打通乡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创新探索公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等便民利民活动,及时解答、受理群众关于公证的法律咨询和申请。2024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7件,其中为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免费办理公证事项15件,上门服务4次。海兴政务大厅驻点办理公证事项12件,解答法律咨询25人次。四是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始终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探索丰富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聚焦乡村法治建设,紧贴群众所需所想,积极推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对全县1793法律明白人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70余场次,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的能力水平。打造法治文化“微”阵地,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功能,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维修更新乡镇、村(社区)普法宣传栏,对海原县海城、西湖、西安镇法治文化公园进行翻新维修,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利用率,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召力。

(六)坚持依法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排查矛盾纠纷7946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07起,调解成功2194起,化解成功率99.41%,纠纷涉及金额1.26亿元,化解疑难复杂纠纷626件,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938件,申请仲裁确认53件。组织开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培训24场次,参训1461人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教育。扎实开展“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扶救助工作,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2024年以来,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帮扶救助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累计36人次,救助资金共计37800元。认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2024年共衔接协调、对接271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100%,临时救助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33人次,救助资金共计44300元。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利用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估、辅导、疏导及干预工作,助力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2024年共开展集体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团辅7场次、心理健康讲座2场次、心理拓展训练2场次、军事队列队形训练2场次;分别开展“携手同行、以矫助残”、“奉献爱心、暖心助洁”及“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和谐社会”公益活动3场次;针对重点心理问题矫正对象,一对一开展心理评估、疏导38人次。针对列管的6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6人次的个别心理疏导并建立了心理档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对1名解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解矫风险评估。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筹推进依法治县、践行法治为民中取得新成效奋力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先后协调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2次,传达学习中央及区、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审定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1次、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1次,组织全县法治建设督查2次,举办全县法治建设培训班1期,推动全县法治建设“一意见两方案”目标任务落实、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走深走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制定个人学法清单,将法治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共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干部职工集体学法39场次,持续强化司法行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听取审议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均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研究,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正确性,编制并公布2024年度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主动参与全县重大行政争议化解,全面指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等重要工作,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海原县司法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上还有差距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指标的完成情况不够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但一些领域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部分群众对普法活动缺乏兴趣,参与度不高,这使得普法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仍需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相对单一,以事后监督为主,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督不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和有效的监督手段,难以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四是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效果不够理想。专业职能未充分发挥,少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的经验和方法,到基层工作“蜻蜓点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海原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作为检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措施,压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更好履行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光荣使命,全力以赴奋力谱写更高质量的法治海原新篇章。

(一)聚焦全面依法治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海原深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政治培训普遍考法、年终现场述法常态化开展。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督查力度,用好法治督查+政府督查+纪检监督三督机制,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有力提升各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纵深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推动形成法治建设运转高效、机制健全、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严格制定和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并定期组织开展全面集中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及时向各乡镇、各部门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于第一季度前印发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督促牵头实施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聚焦规范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海原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3-2025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年至少组织开展2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案件评查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人员力量,提高监督人员专业素质。

)聚焦“八五”普法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八五普法任务,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年底履职评议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抖音等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互动性。注重法治文化的挖掘和打造,要把握本地区的优势和特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推广法律明白人精准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跟踪、深入报道特色亮点及工作成效。

(五)聚焦行政争议化解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联合基层司法所面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监督力度,发挥行政应诉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出庭应诉中答辩举证的发声率达到100%。坚持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推动将行政应诉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纳入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内容,同时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聚焦为民服务宗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公法云的推广使用,逐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人人律桌面机可视化使用率。畅通未成年、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严格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减、缓、免收费的优惠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引导公证机构依法减免公证费,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方式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逐步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农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

)聚焦统筹发展安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海原积极整合资源,构建各级各部门联动联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理念,筑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纠纷多发领域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培育人民调解室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帮扶救助工作,严格实行分级管理,个别化矫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继续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摸排、化解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