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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作者: 海原县统计局
来源: 海原县统计局

以来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过程监管,全面提升统计法执行力,对统计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实现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现就本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入。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精神推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主动性。二是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30余次,做到学习教育、以案示警常态化。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向县委办、政府办等部门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5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1次,切实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依法行政,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严格核查数据质量。制定印发《海原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县2024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数据质量核查工业等企业376,发现并改正问题26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印发《海原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辖区内12家企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差错较大的一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规范了依法统计意识,强化了依法统计行为。三是抓牢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切实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思想和行动自觉。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把统计法治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宣传等形式,持续向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宣传氛围。五是不断优化统计行风。县级认定三星级统计诚信单位2家、市级认定“四星级统计诚信单位”1家,引导诚信统计,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

(三)筑牢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制定《统计数据对外提供和发布管理制度》《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制度》17工作制度,规范了统计工作行为,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强统计队伍。通过“线上线下+点面结合”方式,累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班11场,参训人员1500余人次,“点对点”“面对面”业务指导500余人次。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以来,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了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守法,把常态化学习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学法制度,通过定期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的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还不浓厚。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深入,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部分单位及广大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高,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氛围不浓,致使统计工作难以高效推进。

(二)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国家统计局监督检查局的成立,对统计执法检查队伍的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国家局出台了《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对统计执法队伍必须持证上岗有了新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局持国家局颁发的执法证的仅1人,执法队伍较薄弱,执法力度还需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树立法治思维。把加强法治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作为规范工作行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参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考试,着力提升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统计局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统计法治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进党校、进机关单位,增强依法开展统计的氛围。

(二)依法治统,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统,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学法守法、用法治思维的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速推进法治立统步伐。持续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对所有“一套表”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非一套表”以及新入库、退库企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严格要求,强化规矩意识。从强化规矩意识入手,把真实统计、不出假数作为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起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批示和有关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精神,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加强法治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效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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