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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表日期: 2025年02月24日 作者: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海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海原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责,依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4次、局务会前学法1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利用周五集中学习和“周五有约”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企业。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2次,组织领导干部专题述法。

(三)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结合市场监管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打造“阳光市监”学堂平台,适时开展法制集中培训、对口业务专题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届法律知识竞赛,2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证,有效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依托食品药品科普基地和“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知识产权等宣传活动39场次,组织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和普法志愿者深入餐饮企业、中小学校、商场超市、生产经营企业等重要场所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益群众1万余人,做到重点时段普法、创新宣传渠道普法、以案释法促守法,营造浓郁法治环境。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建立法制机构案件审核制度、实行办审分离,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确保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得当,从违法主体的认定、程序、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方面进行审核,有效发挥了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制机构人员,提升案件审核质量,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达到了100%。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在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方面给予有力支撑,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更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38条。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类执法文书59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确保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以音像资料为主要证据。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案件核审工作专职人员两名,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核审,法制核审率达到100%。对案情复杂、罚款数额较大的、可能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案审会议制度,召开案审会议8次,研究案件23起。

(七)立足部门职能,依法履职尽责。一是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3次并研究落实意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党校;各成员单位审查政策措施文件203份,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线上抽查政策措施文件23份,敦促整改文件2份,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件。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709项、执法人员库505人、检查对象库53625个;启动任务数258项,完成任务数258项,抽取执法人员570人次,检查对象数1019个,公示检查结果1019条。完成率100%;启动跨部门联合任务数113项,完成任务数113项,抽取执法人员294人次,检查对象424个,公示检查结果424条,完成率100%。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办理案件124件,罚没款53.93万元。三是规范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处置。受理处置投诉126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发展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单位)6家,快速处理消费者投诉10件,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严格“三品一特”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大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覆盖检查中小学食堂147家,办理校园食品案件11起,罚没款22.3545万元,移送问题线索9条,组织处理12人次,曝光公示典型案例10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648家次、责令改正40家次,立案查处24家,罚没款10万元,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化妆品239批次,审核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41份。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100%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锅炉、电梯、工业气瓶专项行动,查办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案件1起,罚款9万元。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立案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2件,收缴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6辆,罚没款3.178万元,累计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经营户230户次,立案查处4家,罚没款5470元,没收燃气灶5台,工业产品20类141个批次抽检,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19起,罚没款4.7141万元。五是强化质量支撑和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纲要》,指导8家规上企业配备了首席质量官;积极发挥2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效能,服务6家企业11次,为企业节省费用8万元;周期性检定出租车计价器331台。立案查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8件,罚没款0.77万元,提交的“海原牛杂”图形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正在推进“海原小茴香”“海原硒砂瓜”“海原马铃薯”三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地理标志产品。

二、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高、存在文书制作、卷宗归档、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规范等问题。二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高质量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延伸。三是投诉举报的处置能力有待于及时提升,尤其在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方面专业能力不足现象较为突出,容易引发行政复议。

三、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升在市场监管领域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应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一是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首要任务,全面提升抽检工作针对性和准确性,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二是筑牢药械化安全底线,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强化检查与抽检相结合,保障药品安全。三是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严查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做好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辖区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的抽检力度。

(四)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落实上级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海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广泛开展各项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增强一线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执法人员整体业务能力提升。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案后回访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优化复议诉讼办理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履职到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部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防执法风险,持续加强整改并做到警钟长鸣。

(六)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注重普法与治理重点、热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公共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普法质量,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快形成全民普法、全民学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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