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力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扎实有力。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健全法治学习常态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把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局务会议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认真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及工作要求,并将法治建设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已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13次,局务会议2次,应知应会测试2次。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开展述法工作,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对照《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考核。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2024年11月18日—11月19日,在县委党校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共计69人参加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方面,邀请业内环保专家,通过对典型案例法律讲解,进一步提高参训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理解。
(二)强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2024年,我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工作向规范化、便捷化、法治化迈进。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一是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监管模式,检查企业 家次并公示结果,处理81件环境信访案件,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核查、畜禽粪污治理专项检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安全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余人次,检查企业595家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全面落实检查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并适时“回头看”,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管理、服务中均将普法融入工作的全过程中,把履行职责、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变成了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在执法过程中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提醒、规劝、约谈等多种方式,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现场。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内容,增强处罚文书的说理性,依法及时规范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达到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目的。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起,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三是建立以案释法机制。定期遴选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在政府网及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宣传法律法规,让市场主体充分认识主体责任、权利和义务,让社会公众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截止目前已发布。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和谐。一是突出主题宣传。围绕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6月5日上午,联合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面对面向居民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等知识,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现场悬挂宣传标语2条、摆放环保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宣传礼品2000余份。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局机关、直属所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普法标语和宣传画,定点制作普法宣传栏,营造机关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代表参观了海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污水处理厂、海原县垃圾填埋场等,向代表介绍了环境监测站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污水超标适用的法律条款等。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讲解家庭低碳生活知识、垃圾科学分类、低碳出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环保知识,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政策,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2000余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卫是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八五”普法、“四清单一办法”等文件,指导使用统一规范的审查文书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合法性审查内容及工作流程,先后参与听证会3次、案件集体讨论会5次,提交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起,合同3份,公平性竞争审查5份,信息公示20余份。同时,通过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干部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全覆盖学”,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以及新媒体等学习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学习,带头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具体行动和工作实效。2024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理论学法36次。带头将“亲民服务、柔性执法”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执法、管理和服务之中,优化审批事项流程,指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与日常监督执法的契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入企普法宣传中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分析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以案释法”“案例讲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自觉。切实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在法治政府工作中,突出严实的结果导向,着力提升活动成效,强化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督导问责体系和活动氛围营造。
(二)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企业服务指导。及时动态更新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持续开展入企帮扶和政策宣传指导,落实惠企服务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企业安排专人驻厂跟踪指导整改,确保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到位、整治到位。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人员执法监测、移动执法设备等硬件设施的培训学习运用,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精细化、标准化,有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