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三河镇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三河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法治三河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三河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全面促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三河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同时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镇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本镇范围内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年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2、深入推进简政便民。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清简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加快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办事过程系统化、流程化、便利化。
3、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核查监管,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已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一律不再出具。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落实区、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持续打造服务型政府。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网、一门、一次”。注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加快推进一体化热线平台应用。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强化服务差评整改。对涉及本镇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全年办理民生热线问题191件。
(三)积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7、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镇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中卫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年初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上级部门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有关部门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明确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形成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9、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0、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政府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避免问责不力,也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
11、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了重点治理。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退出机制及信用修复制度、信用修复流程,建立线上信用修复专栏和线下信用修复专窗,引导企业自主纠正失信行为。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12、深化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3、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运行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了解决。镇、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配备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 经验”,深化多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矛盾 纠纷治理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对重点人管控。一是发挥小网格前哨优势、及时化解处在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305起;二是严格执行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制度,接待来访群众205人,化解矛盾纠纷51起;三是及时处理12345民生服务平台民生问题198件;四是着力化解信访网件10起,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及时率;五是按期办结巡视组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6起;六是综治、司法、公安联合调处21起。同时,镇综治中心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成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机构,对发现的矛盾及时上会进行研究解决,有力的保障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海原县县乡综合执法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完成建立执法联络员制度、管理考核等制度机制,优化了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完成基层行政执法“六统一”,并完善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等工作,现已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实现了与各部门领域专业执法的有效衔接、上下联动、城乡统筹、专综结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处理违法行为5起,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
1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免责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6、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海原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
1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接受组织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快对接自治区司法厅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数据、执法程序流转,执法信息公开等一体推进。
18、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逐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并对外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
1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2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2次。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明确执法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力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20、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要求各村(社区)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套,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来,成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镇党委会、干部例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共9次,制定下发《三河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三河镇“九小”等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三河镇“九小”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包抓责任方案》《三河镇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等文件,聚焦燃气、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领域,明确各包村领导的属地责任,各分管领导牵头,分领域、分区域开展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形成闭环。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农贸市场、工商个体等17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61家以及9个行政村,累计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140条,其中:校园领域1条、卫生领域1条、工贸领域47条、燃气领域16条、建筑及供电41条、林业水利11条、道路交通22条,目前完成整改124条,整改率88.6%,剩余16条需申请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完成整改。
2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定期加强对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详实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全年开展应急演练3次,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坚持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我们把把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3、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学法内容,领导班子全年举办3期法治专题讲座。在镇村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24、大力营造依法治镇浓厚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进“八五”普法全面落实。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区市县相关要求,通过“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时段,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重点宣传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滚动轮流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常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警示宣传”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6场,派发宣传册7500余份,普法宣传物品、购物袋2200余份,受众面达80%以上,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截至目前,全镇共完成安装注册反诈电信App8287人次,完成总任务数(12870人)的64.39%。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腊施和形式较少,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延伸。三是执法水平仍有差距。少数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严,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仍然存在差距,特别是专业性法治人才力量不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4年,我镇将以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按照“四个意识”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办(中心)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素质,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加强宣传,做好法治工作。一是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综合执法办等部门在集市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单,重点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组织人员到中心学校重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法律知识,讲解如何预防诈骗犯罪、认清邪教真相、认识到毒品的危害等法制常识。
附:2023年法治宁夏建设工作统计表
中共海原县三河镇委员会
海原县三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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