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海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阅读 长者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走进海原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作者:
来源:

2022年,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海原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县“十四五”规划、《法治海原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海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我局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及具体措施,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开展,落实督导检查。同时,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述法工作常态化

宣传学习到位一是继续推行党委会学法制度。制定党委会学法计划,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宣传等活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知识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委(扩大)会议学习3次,政治理论学习16次,组织干部职工法治考试1次,干部职工学法每月2次。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行重大决策事项遵循法律咨询制度,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二是运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长效化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平台、上传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与法治政府建设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拓展。三是八五普法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3·15 消费者权益日“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6·26”国际禁毒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7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0.6万份。四是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下乡普法活动6场次,对6个蔬菜种植重点行政村进行系统法律培训宣传,联合三河、贾塘、七营等乡镇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培训8次,新闻媒体宣传1次,开展集市宣传17场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共2.2万份。通过以案释法讲座、普法赶集、现场模拟演示等措施,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提高了农资经营企业、种养殖户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农业生态安全、守护了农业资源安全。

)制度建设到位一是制定了《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我局2022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并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官方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全面落实“四清单一办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干部学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及以案释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为深入开展宣传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长效机制。  

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到位

一是构建完整执法队伍体系1.机构设置到位。编批海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人员编制33个。2.队伍整合到位。外部将农业行业管理职责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分离出来,合理界定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机构职责边界,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内部优化人员配备,打破条条界限,推行条块结合,实现了农业农村领域大综合执法。3.设施设备到位。办公场所面积140平方米,设置了调查取证室、证物保管室、案件受理室、案卷室等专业办公室,更新了标识标志,按标准配备执法装备41件套。

二是厘清职责据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履行10项职责改革后,新组建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行政处罚事项215项,行政强制事项20项,行政检查事项19项,涉及畜牧、种植、农机、农经、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

三是完善制度。现已起草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制度20个,农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事项清单3个,行政检查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流程18个。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逐步完善体制建设,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效。

四是加强配置。配备执法箱一套,笔记本电脑2台、执法仪3部、照相机3部、移动打印机2台、摄像机1部、录音笔2部,执法无人机1台,执法车辆1台及相关的取证工具。提升了户外取证能力。

五是办案能力提升。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大案要案及本省内跨市、跨县案件,坚决一查到底,从严查处;对跨入本区或上级查处本区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积极做好协助调查工作。对查处的大要案及跨市县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增强震慑力。2019年经过与吴忠利通区、同心县协办,共办理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9件,2020年办理行政违法案件4件,2021年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5件,2022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7件,简易程序案件1件,罚没款共计2.13万元。近三年海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案件,获得农业农村厅组织评选的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2个,获得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织评选的全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个,其中《海原县立城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涉嫌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的芹菜案》案卷,被收录进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首本《宁夏行政执法案例汇编》。通过公正严明的执法,有效的打击了农业投入品领域、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了农村环境安全,保护农村资源安全。

(五)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我局接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查组督查宁夏反馈意见及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方案制定了关于印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查组督查宁夏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278 )和《海原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迅速开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台账,各下属单位积极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迅速整改。反馈问题均已整改,且要长期保持工作开展。

(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3件,(2022)宁0522行初13号案件一审负责人出庭应诉,现进入二审至今尚未开庭;(2022年0522行初8号)案件行政负责人已出庭应诉;(2022)宁05行终67号案件因疫情影响进行了书面审理,二审法院线上询问调查,未线下开庭,未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且已下发行政裁定书。

  (七)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环,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抓手。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和区农业农村厅部署安排,我局扎实深入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起草方案并发送到各乡镇相关单位,完成示范户申报涉及15个乡镇108户,完成挂牌108户。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的有:1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局现有法律人才储备不够。2.改革进深水期,矛盾迭加突出。现在的改革进入深水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于关键时期,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并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任务依然艰巨。3.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尚待提高,部分案卷格式制作不规范。4.农业执法投入不足,装备数量严重不足。当前,县财政没有预算监管、办案经费,农业执法监管的车辆装备、现场快速检验工具、特殊应急设备、储藏罚没品仓库都没有,办案机构难以及时赶赴违法现场进行调查取证,造成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取。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今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大力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强化人才培育力度。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加强法律人才培育。组织执法人员外出开拓视野,交流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开展技能大比武、岗位大练兵、干部交流轮岗师徒结对等活动,合理安排岗位,用其所长,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深化改革,落实职责法定化,加强后续监管。一是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以监管取代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三)加大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制定并落实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注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有序推进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局干部守法用法能力;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县财政要将行政执法经费、人员经费、办案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实行标准化、规范化预算管理。加大农业执法投入,配齐执法记录仪、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特殊应急设备等农业执法装备。二是积极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加快县级农业执法平台建设,提高对违法线索的收集、分析能力,提升全县农业执法指挥效率。除涉密案件外,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通过行政执法系统办理,实行案件办理可监测,违法行为可追溯,执法行为可监督,提升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根据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到2022年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8户。切实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我县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着力改善乡村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