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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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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海原县公安局按照《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精神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被自治区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海原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全面排查梳理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以及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把各项打击整治措施抓到底、落到位,把影响社会面安全的各种隐患发现在早、控制在小,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安全感。一是铁腕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对宾馆、KTV、网吧等部位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排查和整治突出的治安乱点,全力挤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滋生空间,检查督促各行业场所,促使其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组建60人特警队伍,设置4个屯警点,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二是充分发挥破案打击“主力军”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破获涉恶类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6%,盗抢骗现行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16%,破获命案积案1起,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同比下降49%,财损同比下降35.9%,破案率同比上升113%,挽损率同比上升22%。积极推进“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使海原县成为全区5个最低发案率县区之一。三是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与气象、城管、路政等部门的深度合作,全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通过“视频巡查+路面巡查+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容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万余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86处,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指标实现大幅下降。四是主动扛起疫情防控重大责任。全面加强重点区域、进出卡口和集中隔离点保障支撑,以更加有力、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全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设置警务室125个,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尤其是李旺派出所坚持多元化解、源头稳控,打造出“六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通过“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刑事案件是否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行政案件各环节进行把关,包括案件办理存在的执法瑕疵和扣分项,连同办案民警名字一起公布,对办案民警来说这是案件“警报器”,也是及时查漏补缺、对症下药的“良方”,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执法问题的发生,并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久拖不裁”案件清理督办、挂账销号,现场执法和办案场所音视频全程记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海原县公安局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关键少数”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实质性作用,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一把手”负责人出声、出解、出治的应诉质量和应诉效果。

(五)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认真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构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检警关系,定期对检察院证据不足不捕不诉、纠违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六)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在官方政务号发布信息400余条,其中平安海原微信公众号300余条,澎湃新闻网100余条,及时公布宁夏5项户口迁移实现全国“跨省通办”、2021年度海原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系统的公告等信息。

(七)全面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宁夏公安机关365天×24小时政务服务工作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全县16个户籍办理窗口均已进驻乡镇民生中心,落实户口迁移和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按照公安厅255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编写印制《海原县户籍管理公开指南》,做到一表一事项,并粘贴上墙,在指导群众轻松方便办事的同时增加政策透明度,增强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公信力,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海原县首个“公安24小时便民服务e站”,选址定在人流量较大的人民广场,建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派出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公章刻制业特种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宽严相济、柔性执法的力度把握不准,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基层基础防范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打防管控一体推进做的不够,在公安主导的基础上,还要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政法委综治协调、其他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三)衔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为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公安机关当前正在进行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我局内部各种监督力量还没有得到有效整合,相关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落地。

(四)工作创新不够。运用新媒体宣传策划作品面窄,没能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及时性、权威性、丰富性、互动性优势,让公安宣传工作更生动、更接地气、更容易接受。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党委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将各项公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等工作,专门督办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重大事项。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法律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各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每周例会的必修课,多渠道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学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辅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紧紧围绕公安姓党这一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专题宣讲、政治轮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8次,“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132次。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定期公布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典型案例,彰显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决心和信心,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同时,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的协作配合,全力促成行刑一体化工作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托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该类案件跟踪办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让责任追究落地落实,处罚到位。加强政策学习,顺应新时代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创新新媒体宣传,在宣传中追求特色、打造品牌,赢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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