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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1年02月18日 作者: 海原县司法局
来源: 海原县司法局

  2020年,海原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统筹协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目前已在中卫市三项制度公示平台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部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完成454个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注册和147个行政执法证件补检注册工作。完成406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信息录入、初审、终审工作,正在等待考试安排。依托信息化建设,在全县各乡镇推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网络全覆盖,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时传输、可回溯管理。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二是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目前全县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公告、通告等法律事务文书均经县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后方可发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备”。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2017年全面清理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017年至2019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任务印发《海原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局党组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政府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受理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制度,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全部办结,其中2件终止,4件维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县政府行政案件30件,审结26件,其中1件撤销,诉讼案件胜诉率为96.15%,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出庭应诉率不断提高。五是强化组织领导与考评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做到了与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以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定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方案,以考评促提升,推动局各股室、司法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坚持高效便捷、人民满意,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加强基础建设,确保服务平台建立功能完备。先后投入130余万元用于县级平台、乡镇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县级平台功能区域划分完备,县、乡两级平台设施齐全,开通了军人军属、建档立卡户“绿色通道”。在161个村(居)安装了“法律服务明白栏”,制作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卡,做到服务引导明了直观。二是加强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合法诉求有着落。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优势,依托信息指挥中心开展远程视频援助、公证,保障边远地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各乡镇司法所牵头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吸收法律顾问入群,今年又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了全县律师人数少的问题。三是严把援助审核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严把受援资格审查关、援助律师指派关和结案质量评审关,成立了案件审查领导小组,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63件,其中民事案件434件、刑事案件89件、行政案件9件、开展法律帮助81件,办理公证案件350件。代写法律文书333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29场次,开展专题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0余份。有力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秉持为民服务理念,确保公证事项不出纰漏。除了日常公证工作外,在重点工程建设、老城改造等事项中,发挥排头兵和领头雁的作用,对人民群众的财产予以公证。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851件。其中,包括共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事项约330件。

(三)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成效一是大力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全县“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以4月份挂牌成立的中卫仲裁委海原仲裁调解中心为抓手,依托市级“互联网+仲裁调解”纠纷治理平台,大力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实现了“一站式”线上调处解决民商事纠纷和线下调解协同发展,为基层调解提供了智能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4月至今已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申请仲裁裁决62起。同时依托仲裁调解中心与法院对接开辟诉前调解机制,自815日进驻法院以来共受理法院转办调解案件260件,调解成功105件。二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加大摸排力度,做好接访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同时配合各乡镇做好信访接访工作,对重要信息及时录像刻盘,加强证据保全。今年来,全县181个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59起。其中,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受理517起,成功501起,成功率97%;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法院转办诉前调解案件544件,成功143起,成功率26%;信访转办案件1起,成功0起;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受理调处矛盾纠纷597起,成功486起,成功率81%。全县无因调解不当导致的民转刑案件。

(四)坚持打造品牌、完善机制,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新进展一是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18个乡镇、50余个部门(单位)制定“四清单一办法”并积极进行公示公开。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二是着力抓实主题实践活动。利用“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面对面释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视频会议、微信群、4G执法远程在线、以案说法、在线咨询的立体化培训模式,培育“法律明白人”3.23万人、骨干450人。通过“以案说法基层行”巡回宣讲,法治讲座,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刑事案件下降了21.3%,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民风得到根本转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三是着力抓牢重点对象普法依托“法律八进”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进一步完善“七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有效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关注妇女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入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律进企业”活动200余场次,律师“一对一”开展法治体检102家。四是着力加强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做强特色品牌,积极推进海城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在“海原普法”“平安海原”“海原TV”等40余个微信公众号开设法律专版专栏,刊登普法信息9000余条,关注用户达10万余人次。开展“执法为民”“平安海原”等大型法治文化广场演出20余场次。五是着力保障民法典学习宣传力度。邀请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义务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军营、企业等地开展民法典大宣37场次。村居法律顾问、“七五”普法讲师团等宣讲团队深入161个村(居)持续开展民法典大宣讲活动,开展集中宣传20余场次,为“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打下了坚强基础。

  (五)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得到新提升一是积极抓学习宣传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宣传周”为抓手,司法所为宣传主阵地,带动全161个村(居)开展宣传学习。开展矫正警察一对一讲法、网上视频学法、集中读法等多种形式,强化矫正对象学习36场次,学习人数180人。开展法治广场专题宣传活动19场次,发放社区矫正宣传手提袋和宣传门帘4800份。二是加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派驻警察管理力度。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名派驻警察敬业值守参与社矫对象教育管理全过程,至今全县在册矫正对象180人,在册对象中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重特大案件、参与涉访涉诉案件和扫黑除恶案件等重大事件行为。2020年共发出书面警告3人,提请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1人。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提升“智慧矫正”水平。将“两网、四平台”的应用与日常管理紧密结合,每天开展手机、手环定位监管,开展工作时4G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信息录入与监管实现了无缝对接。目前在册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工作衔接,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根据疫情期间对安置帮教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对接机制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做到了应接必接。完善一人一档,规范档案管理,坚持季度走访制度,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必访制度,密切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本年度共衔接、安置和帮教人数为230,衔接率、安置率和帮教率均为100%。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在册刑满释放人员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承诺书》680余份。五是分类帮扶,助力日常监管。开展了“送温暖”春节帮扶活动、上半年临时救助活动、年底帮扶救3次活动共计帮扶社区矫正对象173人次,救助资金74260元。救助困难刑满释放人员142人,救助资金43600元。

全系统干部一盘棋、共发展,全盘工作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普法工作手段形式多样、成效显著,荣获中卫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公共法律服务履职为民,案件数量和质量都走在了全区前列,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并荣获“中彩金”优秀实施单位称号,在北京参加了表彰大会。以实现矛盾不上交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李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着力推进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在全区司法所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有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智慧矫正”建设,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和参与刑事案件的现象发生,维护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除先进集体荣誉之外2名工作人员被司法部评为先进个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距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司法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机关与各股室、司法所推进力度不平衡。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有待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有待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司法局将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开拓新思路,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做好全面依法治工作的统筹规划完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法治海原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海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法治建设督查考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重大法治问题和重点领域的法治督查力度。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向基层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倾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推进智慧普法。


                           海原县司法局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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