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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海原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作者: 海原县统计局
来源: 海原县统计局

根据中央和、市、县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安排,结合我局2020年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依法统计”的原则,依法管理统计、依法做好统计、依法发展统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2020年初建立了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规划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目标,结合“七五”普法开展宣传教育,全局法制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效增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垫下坚实法制根基。

(二)精心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前提,根据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海原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内容、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多措并举宣传法治,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会前学法。利用各专业统计工作年报会、培训讲解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要求本单位及各乡镇、“四上”企业统计报表人员必须严守统计法律法规;以“七五”普法活动的开展为契机,严格执行部门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在每月总结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了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知识竞赛,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确保法治建设宣传起到实效。

(二)入户宣传。通过“七人普”入户宣传形式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规、条例进行学习,全年累计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让乡镇、企业统计员掌握基本的统计法律常识,增强法治观念,增加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更好地配合统计普查工作。

(三)户外宣传。开展了以“大国点名 没你不行”为主题统计开放日活动,结合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统计工作实际,悬挂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大型普查横幅共13幅,向群众发放统计宣传资料260份,使人们对统计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四)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民法典。三是依托国家统计局网上在线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统计系统2020年度学法考试的学考内容。

三、规范统计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全县统计行为。按照《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建设,不断规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行为。

(二)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贯彻落实《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将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全面落实数据质量问题,确保人人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夯实数据质量工作基础。

(三)建立健全企业统计台账。根据“一项一档”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了工业、贸易业、服务业、投资等企业统计台账专项检查,确保企业统计台账健全到位。

四、依法执法随机检查,置于法治框架之内,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随机抽取了2个乡镇、20个“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统计数据,对企业统计台账不完善、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报表上报时间的节点把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限时整改,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

五、依法公开执法透明,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一)依法公开。严格按照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要求,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快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操作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及时、准确地更新行政权力事项,确保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二)自查自纠。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严格按照统计局的职能职责,全力完成考评项目,对考评项目中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总体程度不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做得配合不够等,这充分说明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未能完全深入人心,依法统计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我局考取统计执法证人员较少,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定期举办规模以上工业、房地产业、农业、商贸业等统计业务培训,重点对乡镇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统计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统计能力。同时,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主要时点,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提升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提供了载体。

(二)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完善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将统计执法工作常抓不懈,高标准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匹配性。同时,加强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考核,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以及执法办案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统计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把重实际、求实效作为统计执法行为准则,使全局干部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模范,做到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程序、执法记录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海原县统计局

  2020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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