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灌溉蓄水池管理保护范围划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我县按照宁水建运发〔2025〕2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农业灌溉蓄水池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海原县农业灌溉蓄水池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报告.pdf
蓄水池拐点坐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