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年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会精神,加快县域科技创新步伐,提升县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海原县关于实施科技强县行动提升县域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海党发〔2022〕11号)及《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发〔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征集2026年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医疗卫生和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鼓励县域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区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县推广应用,助推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领先、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三)突出东西部合作。依托“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聚焦县域主导产业、资源优势,突破技术难题,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引进和使用。
二、申报范围
(一)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光伏+”复合利用、光伏建筑一体化、复杂地貌条件下光伏组件安装,风电制造领域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等新技术、新系统、新设备的研究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电子信息产业芯片技术应用开发、新能源互联网关键设备及其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先进通讯技术、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等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支持新型材料产业各类新型材料、复合材料绿色低碳技术工艺研究,新型墙体、保温、隔热、防火、防水密封等环保安全建筑材料性能提升的研究等;支持轻工纺织产业开展绿色农副产品绿色储运、新型加工、清洁生产、品质调控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各类功能性纺织原料、面料和制品,开发生物发酵新技术、优良菌种和高植化加工产品,开发附加值高的功能产品、新型食品杀菌技术、保鲜技术、绿色包装技术、全程冷链技术研究,智能化的食品加工安全生产工艺研究等。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支持肉牛高效安全养殖、肉牛优质繁育与新品系培育、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肉牛重大疫病快速诊断与防控、智能化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滩羊选育核心种群构建、滩羊优异种质与关键生态因子结合的拟自然养殖、新发现病原监测预警及绿色防控、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及肉品质改善提升、优异种质资源挖掘及高效繁育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马铃薯鲜食菜用和淀粉加工型新品种选育、全程机械化机具研发与改进、生产全程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精深加工与功能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小杂粮分子标记辅助选择育种、特色功能型食品开发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抗药性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生物活性物质高效发现及成药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西甜瓜、小番茄等冷凉蔬菜新品种培育与良种繁育、病虫害绿色防控、精深加工及智能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食用菌新品种培育及适用性技术研究与示范。
(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研究,建立县域“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体系,研制县域生态工程数字孪生系统,基于数字孪生模型开展生态效益评估、预测预警与决策;支持耐盐碱中药材种质资源引进、评价和筛选研究,建立耐盐碱中药材高质高效栽培与盐碱地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资源节约和循环高效利用改良盐碱地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妇幼健康与应对老龄化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公共卫生与数智管理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关键技术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在海原县内注册登记须满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技研发、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新型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县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技术创新中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支持在科技领域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奖励及荣誉的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须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明确各自任务分工、责任、利益等;
3、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和科研诚信;
4、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承担2项以上(含2项)在研科技项目或有1项以上(含1项)逾期未结题验收科技项目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并且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项以上(含2项)同类科技项目,否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
5、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信用承诺,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申报时没有获得过区、市、县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研发内容应简明具体,研发目标(技术、经济)明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先进性,用于转化的知识产权清晰,预期成果技术(工艺)成熟、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可行,研发团队结构合理,项目研发经费概算合理合规,每个单位项目支持资金(专项)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
2、企业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70%,项目研发资金支出(含企业配套研发资金)要按照科技研发投入统计单独归集核算,在验收时所有资金支出都能在账目中体现;
3、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单位资质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前期研究成果、合作协议、征信报告(申报单位、法人、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的证明或函件等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应长期从事本领域产品、产业的研究开发,熟悉本领域技术发展情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该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5、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目标,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升级换代、行业技术进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6、申报主体应在申报前对研发内容进行科技查新,并在申报时提供查新报告;
7、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在项目实施期满后逾期不进行项目结题验收或完不成项目任务要求的,县科技局将终止执行项目结题,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终止结题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退回财政资金。对承担单位拒不退回资金的,县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司法途径收回财政资金,3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所申报的项目;
8、同一项目不能同时在区、市、县三级申报,企业或企业法人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的不得申报;市管、税务、工业园区等责令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初审:项目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22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1份(简装),一并报送电子版至海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评审:海原县科学技术局拟于2026年1月下旬,对受理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3、实地勘察:县科技局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就企业经营状况、研发投入、规模、类型、产学研合作方式、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实地勘查;
4、项目立项:县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实地勘察情况等因素确定拟立项项目,对拟立项项目在县政府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县科技局重新审核,补充拟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下达立项计划和文件通知;
5、签订合同书:立项通知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由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逾期未签订视作自动放弃立项。
六、申报材料
1.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材料:
(1)企业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项目实施承诺函、与项目内容有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3)科技查新报告;
(4)申报单位、法人、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征信报告;
(5)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
(6)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证明或函件;
(7)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海原县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领域:田平
高新技术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王丽
科技服务中心:0955-4013523
附: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编号:(****年)HYKJ***
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0 年度
项目名称: | |
申 请 人: | |
申请单位: | (公章)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管理部门: | (公章) |
申报日期: |
海原县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五年
填 写 说 明
一、填写申请书以前,请认真查阅《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年度项目征集通知。
二、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达明确。
三、申请书中各栏不得出现空白,如没有内容,可填“—”或“无”。
四、封面中项目编号申请人不填,由立项单位统一编号。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申报人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职 称 | ||||||||
电 话 | 手 机 | |||||||||
申报单位情况 | 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所在地 | ||||||||||
通讯地址 | ||||||||||
单位性质 | ||||||||||
是否为科技型企业 | □是 | 科技型企业类型 |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自治区“小巨人”企业 □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创新中心 □其他 | |||||||
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是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 | (万元) | |||||||
是否为具有技术创新中心 | □是 | 技术创新中心名称及批复日期 | ||||||||
是否在科技领域获得相关奖励或荣誉 | □是 | 科技领域获得相关奖励或荣誉 | ||||||||
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职 称 | ||||||||
电 话 | 手 机 | |||||||||
其他主要参加/合作单位 | 序号 |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性质 | 类型 | |||||
1 | ||||||||||
2 | ||||||||||
3 | ||||||||||
项目所属产业领域 | □高新技术领域 □农业农村领域 □社会发展领域 | |||||||||
项目类型 | □自主创新 □集成创新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其他 | |||||||||
项目研发经费 | 总经费(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万元) | 单位自筹经费(万元) | 其他部门(单位)配套经费(万元) | ||||||
项目执行周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报项目简介 | 从研发背景、研发目标、研发内容(包括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技术路线、研发基础和团队、预期成果和效益方面简要描述。(300-500字) | |||||||||
二、项目的目的意义(着重表述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当前自治区及海原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程度)
(可另附页) | ||||||||||
三、相关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主要阐明相关领域技术现状、国内技术发展趋势等。)
(可另附页) | ||||||||||
四、项目现有研究工作基础及关联行动 (一)项目现有研究工作基础(主要阐述项目成熟性。包括项目申请单位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研成果、科研条件、人才团队、组织机制和前期准备工作等。)
(二)项目的关联行动(重点阐述与本项目相关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落实情况,本项目与其他相关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及其他工程与建设计划项目的衔接和分工)。
(可另附页) |
五、项目目标(项目目标的涵盖范围要与项目名称相对应;支撑项目立项的意义;目标应该明确具体,便于考核;其目标在计划实施周期内能够完成。)
(可另附页) |
六、项目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及实施地点(主要包括研究重点与开发内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计划,技术关键、技术难点、创新点。其内容应与项目目标有直接对应的支撑关系,为实现项目目标所应进行的重点研究内容不应有遗漏,不应包括与项目目标关系度不大的内容。)
(可另附页) |
七、项目预期技术、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前景(包括技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推广应用与产业化前景分析)
(可另附页) |
八、项目预期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量化)
|
九、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 | ||||
阶段 | 实施时间 | 实施内容 | 指标完成情况 | 完成进度(%) |
第一阶段 | 2024年xx月-2024年xx月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
第四阶段 | ||||
十、项目主要参与人员 | ||||||||||
姓名 | 在项目中的角色 | 学历 | 性别 | 证件号码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专业技术职称 | 职务 | 专业 | 联系电话 | 投入本项目的工作时间(月/人) |
十一、项目经费预算及来源渠道 | |||
科目名称 | 合计 (万元) | 专项经费 (万元) | 自筹经费 (万元) |
一、经费支出 | |||
(一)直接费用 | |||
1.设备费 | |||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年度) | ||||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主管部门 | ||||
项目资金 | 资金总额: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 数量指标 | 二级指标不得更改删减,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施内容与考核指标填写,可自行增加或减少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
十三、申报诚信承诺书
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部分)
本人认真查阅《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根据本年度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公告的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有关规定,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作为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项目组成员身份均真实有效,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在申报时没有获得区、市、县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如果申报项目获得资助,我们将履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
(二)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三)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等资助;
(四)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
(五)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合同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合同书中相应指标;
(六)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七)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
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八)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九)其它违反科研诚信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签字:
日期:
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单位部分)
本单位认真查阅《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根据本年度海原县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公告的任务需求,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自愿提交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存在违背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项目申报和评审活动全过程中,遵守有关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资格;
(二)以任何形式探听未公开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三)组织或协助项目团队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或向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提供旅游、娱乐健身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四)包庇、纵容项目团队虚假申报项目,甚至骗取科技计划项目;
(五)包庇、纵容项目团队,甚至帮助项目团队采取“打招呼”等方式,影响评审公正;
(六)在正式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合同书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合同书中相应指标;
(七)其它违反科研诚信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课题)经费,取消一定期限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主要负责人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申报单位签章:
日期: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