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对海原县培雄种植农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经对海原县培雄种植农场的农作物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企业的负责人属于个体工商户,不具备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撤销。撤销证件编号:D(宁中海)农种许字(2024)第0001号,现予以公示。
特此说明
附件:告知书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附件:告知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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